鍋爐裝置及其系統安全檢查檢查表

2022-12-18 16:51:03 字數 5649 閱讀 4519

序號1檢查依據《燃氣一蒸汽聯合循

餘熱鍋爐排煙溫度應高於煙氣

環電廠設計規定》

的酸**溫度10℃以上。

dl/t5174-20039.1.4

餘熱鍋爐的向空排汽管和起跳《燃氣一蒸汽聯合循壓力最低的安全閥排汽管應裝環電廠設計規定》設消聲器。dl/t5174-20039.4.2

《火力發電廠設計技

啟動鍋爐的蒸汽引數宜採用低

術規程》dl

壓(1.27mpa)鍋爐,有關系統

5000—2000

應力求簡單、可靠和執行操作

8.6.2

簡便,其配套輔機不宜裝置用。

鍋爐機組在組合、安裝前應經建設單位組織「監造」和「安

檢」合格,並必須對裝置進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複查。如發現製造缺陷應提交收技術規範鍋爐機

業主與製造廠研究處理及籤組篇》dl/t5047-1995證。由於製造缺陷致使安裝質第1.1.6條量達不到規定時,應由業主和製造單位代表簽證。

裝置安裝過程中,應及時進行檢查驗收;上一工序未經檢查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隱蔽前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並辦理簽證。鍋爐安裝質量的分段驗收和水壓試驗,由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共用進行。

總體驗收時,除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外,一般還應有安全監察機構派員參加。

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後,安裝單位應將安裝鍋爐的技術檔案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等,移交使用單位存入鍋爐技術檔案。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台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鍋爐,不得投入使用。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無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鍋爐不得投入使用。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鍋爐機組篇)》dl/t5047-1995第1.1.11條

檢查內容

檢查情況結論2

3456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

第12條

7《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4條8

序號910檢查內容檢查依據

鍋爐改造竣工後,鍋爐的使用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

單位應將鍋爐改造的圖樣、材

監察規程》勞部發

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

(1996)276號第20

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鍋爐技

條術檔案內。

鍋爐、壓力容器及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除錯、修理改造、檢驗和化學清洗單位按國家或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

部頒有關規定,實施資格許可

容器監察規程》

證制度。

dl612-1996

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及管道的

第4.1條

執行操作、檢驗、焊接、焊後熱處理、無損檢測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是否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鍋爐、壓力容器及管道使用的金屬材料質量應符合標準,有質量證明書。使用進口材料除有質量證明書外,尚需有商檢合格的檔案。

每台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安全閥(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閥)。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可只裝乙個安全閥:

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t/h的鍋爐;

額定蒸發量小於4t/h且裝有可靠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的鍋爐。

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裝設安全閥。

鍋爐的安全閥應採用全啟式彈簧式安全閥、槓桿安全閥和控制式安全閥(脈衝式、氣動式、液動式和電磁式等)。選用的安全閥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或等於0.1mpa的鍋爐可採用靜重式安全閥或水封式安全裝置。水封裝置的水封管內徑不應小於25mm,且不得裝設閥門,同時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令[2003]第373號第二十五條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12-1996

第7.2條

檢查情況結論

1112

13《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1條14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2條序號

1516

1718

1920

檢查內容

應有防凍措施。

鍋筒(鍋殼)上的安全閥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總排放量,必須大於鍋爐額定蒸發量,並且在鍋筒(鍋殼)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後,鍋筒(鍋殼)內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時計算壓力的1.1倍。

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或等於3.8mpa的鍋爐,安全閥的流道直徑不應小於25mm;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3.8mpa的鍋爐,安全閥的流道直徑不應小於20mm。

安全閥應鉛直安裝,並應裝在鍋筒(鍋殼)、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鍋殼)之間或安全閥和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閥門。安全閥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並有足夠的流通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

同時排汽管應予以固定。如排汽管露天布置而影響安全閥的正常動作時,應加裝防護罩。防護罩的安裝應不妨礙安全閥的正常動作與維修。

安全閥排汽管底部應裝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

安全閥上必須有下列裝置:彈簧式安全閥應有提公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電磁控制式安全閥必須有可靠的電源。

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檢驗的專案為整定壓力、回座壓力和密封性等。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執行狀態下進行。

如現場校驗困難或對安全閥進行修理後,可在安全閥校驗台上進行,此時只對安全閥進行整定壓力調整和密封性試驗。

安全閥校驗後,其整定壓力、回座壓力、密封性等檢驗結果應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檢查依據檢查情況結論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3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6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37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40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42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46條序號

2122

2324

25檢查內容檢查依據

安全閥經校驗後,應加鎖或鉛封。嚴禁用加重物、移動重錘、將閥瓣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閥整定壓力或使安全閥失效。鍋爐執行中安全閥嚴禁解列。

每台鍋爐除必須裝有與鍋筒(鍋殼)蒸汽空間直接相連線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

的壓力表外,還應在下列部位

監察規程》勞部發

裝設壓力表:

(1996)276號第149

1.給水調節閥前;

條2.過熱器出口和主汽閥之間;3.燃氣鍋爐的氣源入口。

選用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定:1.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小於2.5mpa的鍋爐,壓力表精確度不應低於2.

5級;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等於2.5mpa的鍋

爐,壓力表的精確度不應低於《蒸汽鍋爐安全技術1.5級。監察規程》勞部發2.壓力表應根據工作壓力選(1996)276號第150用。

壓力表表盤刻度極限值應條為工作壓力的1.5~3.0倍,最好選用2倍。

3.壓力表表盤大小應保證司爐人員能清楚地看到壓力指標值,表盤直徑不應小於100mm。選用的壓力表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其校驗和維護應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

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壓

監察規程》勞部發

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並註明

(1996)276號第151

下次的校驗日期。壓力表的刻

條度盤上應劃紅線指示出工作壓力。壓力表校驗後應封印。壓力表裝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裝設在便於觀察和吹洗的位置,並應防止受到高溫、冰凍和震動的影響;

2.蒸汽實間設定的壓力表應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存水彎管。存水彎管用鋼管時,監察規程》勞部發其內徑不應小於10mm。

(1996)276號第152壓力表與筒體之間的連線管上條應裝有三通閥門,以便吹洗管路、卸換、校驗壓力表。汽空間壓力表上的三通閥門應裝在壓力表與存水彎管之間。

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停止使用:監察規程》勞部發1.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1996)276號第153

檢查情況結論

序號26

2728

29檢查內容

時,指標轉動後不能回到限止釘處;沒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標離零位的數值超過壓力表規定允許誤差。2.表面玻璃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

4.表內洩漏或指標跳動;5.其他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缺陷。

每台鍋爐至少應裝兩個彼此獨立的水位表。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鍋爐可只裝乙個直讀式水位表:

1.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0.5t/h的鍋爐;2.電加熱鍋爐;

3.額定蒸發量小於或等於2t/h,且裝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裝置的鍋爐;

4.裝有兩套各自獨立的遠端水位顯示裝置的鍋爐。

水位表應裝在便於觀察的地方。水位表距離操作地面高於6000mm時,應加裝遠端水位顯示裝置。遠端水位顯示裝置的訊號不能取自一次儀表。

用遠端水位顯示裝置監視水位的鍋爐,控制室內應有兩個可靠的遠端水位顯示裝置,同時執行中必須保證有乙個直讀式水位表正常工作。

水位表應有下列標誌和防護裝置。

1.水位表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顯標誌。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應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且應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表的上部可見邊緣應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2.為防止水位表損壞時傷人,玻璃管式水位表應有防護裝置(如保護罩、快關閥、自動閉鎖珠等),但不得妨礙觀察真實水位。

3.水位表應有放水閥門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

檢查依據條

檢查情況結論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54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55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56

條《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57條序號

3031

3233

34檢查內容檢查依據

每台鍋爐應裝獨立的排汙管,排汙管應盡量減小彎頭,保證

排汙暢通並接到室外安全的地《蒸汽鍋爐安全技術點或排汙膨脹管。採用有壓力監察規程》勞部發的排汙膨脹箱時,排汙箱上應(1996)276號第162裝安全閥。幾台鍋爐排汙合用條一根總排汙管時,不應有兩台或兩台以上的鍋爐同時排汙。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

鍋爐的排汙閥、排汙管不應採監察規程》勞部發用螺紋連線。(1996)276號第163

條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2t/h的鍋爐,應裝設高低水位報警(高、低水位警報訊號須能區分)、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

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6t/h的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爐,還應裝蒸汽超壓的報警和監察規程》勞部發聯鎖保護裝置。(1996)276號第165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最遲應在條最低安全水位時動作。

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整定值應低於安全閥較低整定壓力值。

用煤粉、油或氣體作燃料的鍋爐,應裝有下列功能的聯鎖裝置:

1.全部引風機斷電時,自動切《蒸汽鍋爐安全技術斷全部送風和燃料**;監察規程》勞部發2.全部送風機斷電時,自動切(1996)276號第166斷全部燃料**;條3.

燃油、燃氣壓力低於規定值時,自動切斷燃油或燃氣的**。

《防止火電廠鍋爐四

蒸汽管道是否能自由膨脹,不管爆漏技術導則》能應相互碰磨。源電[1992]1069號文

第2.4條

檢查情況結論

電氣系統安全檢查表

序號檢查專案 檢查內容 檢查方法 按 三三二五 制,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臺帳。三圖 系統模擬圖 二次線路圖 電纜走向圖 三票 工作票 操作票 臨時用電票 三定 定期檢修 定期試驗 定期清理 五規程 檢修規程 執行規程 試驗規程 安全作業規程 事故處理規程 五記錄 現場檢查並檢修記錄 執行記錄 試驗記...

鍋爐安全檢查表

檢查部門 檢查人 檢查日期 序號 檢查專案 檢查標準 1.鍋爐房各種規章制度必須建全。2.司爐工,水處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3.鍋爐執行記錄齊全。4.鍋爐房安全通道暢通。鍋爐必須辦理使用許可證 2鍋爐檢驗 未經檢驗的鍋爐不准使用鍋爐每年至少一次檢測檢查方法 或依據 1 檢視各項制度2 檢視資格證3 檢...

煤氣系統 安全標準化檢查表

1.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gb 6222 20052.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20063.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範 gb 50414 20074.冶金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 2005年 5.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1 20106.2010年全省冶金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驗收標準 7.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