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冶院綜測實施辦法及細則

2022-12-16 09:36:03 字數 5510 閱讀 1553

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及學生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

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共青團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委員會

粉末冶金研究院團學會

為全面貫徹《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中南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定實施條例》精神,做好粉冶院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

生綜合素質測評及學生獎學金評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一、實施辦法制定的指導思想。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高素質創新型復合人才。

2、堅持三個原則:1)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原則;2)堅持學業為主,全面發展的原則;3)堅持獎懲分明,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及計分方法

1、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包括德育素質、智育素質、體育素質、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包括加、減分)四個方面。評定依據見《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

2、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包括學生幹部工作加分、學術文體活動及競賽加分、考勤考核測評分。具體辦法見附件《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評定細則》。

3、綜合素質測評分=德育素質分(滿分20分)+智育素質分(滿分70分)+體育素質分(滿分10分)+綜合素質測評附加(減)分(滿分5分)。

4、綜合素質測評按年級(專業)排名。

5、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學年獎學金評定的基本依據。如有一科以上(包括一科)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與獎學金評選。

6.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的智育成績測算、綜合測評和獎學金評定按照學校規定執行。三、綜合素質測評評定的組織與程式:

1、在每一新學年開學之後,進行上一學年的綜合測評工作。

2、綜合測評由院學工辦負責,以班為單位進行,各班必須成立班級測評小組負責本班測評工作。3、班級測評小組組成:成員必須為8名,成員中應包含班長、團支書,黨員代表2人,普通學生代表4人。

黨員代表,學生代表必須由班級全體學生選舉產生。4、綜合測評總分排名以年級(專業)為單位進行。5、綜合測評具體程式:

(1)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周內,各班成立測評小組。

(2)各班測評小組在第二週開始收集審核學生成績、考勤、獎懲和其它記錄材料,並且將本班測評附加分中學術文體活動及競賽加分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交粉冶院測評工作監督小組審核認定。

(3)幹部加分由院學工辦,院團委協同團學會根據《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評定細則》考核認定給出。

(4)組織測評小組對學生進行評議,統計並計算每個學生的德育素質分、智育素質分、體育素質分和綜合素質加減分,計算出綜合測評成績,填寫綜合測評成績總表,並將結果上報學工辦獎學金評定專幹老師。

(5)班級綜合測評結果在第三週上報學院,上報前要在本班公示。學院在第四周將全部測評結

果向全院公示聽取意見,學生如有意見可向學院測評工作監督小組或學工辦獎學金評定專幹老師反映。

(6)所有原始憑據經審核認定後由學工辦保留乙個月以上備查。四、獎學金的評定

1、獎學金評定的基本依據為《中南大學學生學年獎學金評定實施條例》。

2、本院學年獎學金的評定以綜合素質測評分為基礎,按年級(專業)排名評定,獎金額度按《中南大學學生學年獎學金評定實施條例》確定。

3、學院在第五周向全院公示獎學金評定結果、聽取意見。五、綜合素質測評具體辦法(一)德育素質測評

參照《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法》中德育素質測評辦法,結合本院情況,德育素質測評按優、良、一般、差四個等級評定給分,其中獲「優」評價人數不得超過10人,其得分為19.6;獲「良」評價人數不得超過10人,得分19.4分;獲「一般」評價人數不限,得分19.

2;獲「差」評價人數不限,得分16分。「差等」的評價應當更加慎重,一般只對受到學校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同學予以差等。在評定的過程中,班級測評小組應考慮以下因素:

1、客觀公正的給予各個同學中肯的評價;

2、注重同學平時思想,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綜合考慮;3、考慮其對學院,班級的貢獻等。(二)、智育素質測評

參照《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法(試行)》中智育素質測評辦法執行。學生參評科目為前學年內的所有必修科目。智育成績的測算按照學校教務規定執行。

(三)、體育素質測評

參照《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法(試行)》中體育素質測評辦法,結合本院情況,體育測評按優、良、一般、差四個等級進行評定給分,其中獲「優」評價人數不得超過10人,其得分為9.6;獲「良」評價人數不超過10人,得分9.5分;獲「一般」評價人數不限,得分9.

4分;獲「差」評價人數不限,得分7分。在評定的過程中,班級測評小組應考慮以下因素:

1、重點考慮該同學是否積極參加課外鍛鍊、熱心體育;2、重點考慮該同學是否積極參與學校、學院組織的體育活動;(四)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

具體辦法見《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評定細則》六、本辦法從2023年12月起實行,由院學工辦負責具體問題的解釋。

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評定細則

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共青團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委員會

粉末冶金研究院團學會

中南大學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綜合素質測評附加分評定細則

為鼓勵粉冶院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學院的各類文體活動,提高綜合素質,全面發展,依據《中南大學本、專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辦法》綜合素質加減分項,結合本院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特制定本細則。

一、測評說明

1、各加分事項應為加分者在該測評學年所承擔工作或取得的成果。如有特殊情況,交由粉冶院測評監督小組及學工辦討論確定。

2、本項測評含學生幹部加分、學術文體活動及競賽加分、考勤考核和違章違紀減分共三項內容。測評附加分滿分5分,超過5分者按5分計;附加分也可能為負數。

3、學生幹部加分。學生幹部分為院幹部、班級幹部、學生黨支部幹部,學生助理、副班導師。加分基本依據為各級學生幹部對自己所承擔工作的工作態度、工作成效以及對我院學生工作所做貢獻大小等。

4、學院成立由院團學會主要幹部和主管獎學金評定的幹部組成的加分測評小組。院學生幹部加分由院幹部加分測評小組給定;班幹部加分先由班級測評小組給定並填報《粉冶院綜合測評(幹部加分)統計表》,然後報院幹部加分測評小組根據各班委工作情況審核調整後給定最終加分;其他學生組織幹部由本人在學院發出測評工作開始的通知一周內向學工辦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學工辦給定加分。學工辦將給定的院幹部、其他幹部的加分填報相應各班上報的《粉冶院綜合測評(幹部加分)統計表》上,返回各班測評小組。

5、學術文體活動及競賽加分項由學生本人在班級測評開始前上報(逾期申報不得予以認可)班級測評小組,並向班級測評小組提供有關證書原件或證明材料,由班級測評小組給定,院測評監督小組負責初審,學工辦終審並由學工辦返回各班測評小組。部分加分由院團學會統一給出證明。

6、減分項有:(1)院團學會紀檢部給出並通告班級;(2)學工辦給出並通告班級。

7、同類(或同一事件)加減分按最高項計算,不重複累計。最終得分不能超過5分,負分不保底。年級測評監督小組嚴格監督、審核所在年級專業同學的加減分項,最後由學工辦審核決定。

8、本項測評中

二、三、四年級學生以前一學年為考評範圍。二、學生幹部加分

1、要求擔任學生幹部一學期以上,工作認真負責,樂於為同學服務,有工作成效,對我院學生工作有貢獻。

2、評分原則:(1)堅持獎懲分明的原則;(2)堅持同級幹部之間根據幹部工作能力及表現的差異評不同分數的原則。

3、團學會主席團分數由學工辦及團委老師評定;部長分數由主席團評定;副部及幹事分數由部長評定;班長團支書分數由學工辦老師協團學會相關幹部評定;班委分數由班長團支書評定。

4、不同幹部設定加分上限,各考核給分者根據其工作情況在上限內給予加分。

(1)院團學生會主席,常務副書記加分上限2.8分,副主席(書記)級加分上限2.3分;(2)院團學會部長加分上限2.1分;

(3)院團學會副部長加分上限1.6分,幹事1.3分,對學院有突出貢獻的經學工辦和團學會主席團審核確認可酌情加分0-0.2分;

(4)班長、團支書加分上限1.8,其他班委加分上限1分;

(5)其他學生組織:1)學校的有關學生組織,校團學會、學社聯幹部加分一般與學院持平,具體由學工辦視具體情況而定;2)由學院設立的除團學會外的組織(如學生黨支部、學工辦助理、副班導)加分上限1.25分;3)其他由學工辦認可的學生組織主要幹部酌情加分。

3、擔任多個、學生幹部職務的取最高一項加分,不累加(班幹兼任宿舍長可累加);達到一學期但不滿一學年者,不加分。

三、參加學術文體活動及競賽加分

1、參加科學、學術、文化、體育等各類競賽加分(均為上限):

名次前三名

級別校級(或校際)學院

注:a.集體專案分值減半加分;

b .同一類專案競賽不重複加分,取最高值;

c.由學校通過中南大學檔案形式下達給各二級學院的各模擬賽按校級等級競賽加分,而其它各類

由團學會及其部門組織的比賽均參照學院等級競賽加分;

d.各級別競賽中取得優勝獎、鼓勵獎的個人加0.1分予以鼓勵;e.如出現特殊情況最終由學工辦裁定

2、代表學院或積極參加學校或學院活動,對學院有貢獻者加分:

(1)代表學院參加校運會並獲獎,由學工辦,院團委及團學會視獲獎情況確定加分;(2)代表學院參加校運會的運動員未取得成績者加0.15分予以鼓勵;

(3)經院團委組織選拔代表學院參加校級、校際競賽,獲獎學生參照學校標準按名次加分,未獲獎者加0.1分予以鼓勵;

(4)參加其他活動並得到學工辦認可的視情況參照以上事項由學工辦加分。

3、十佳寢室、校級文明寢室成員加0.5分;院級文明寢室加0.25分,該項加分可累加。

4、在校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有關學院(或學校)新聞報道每篇加0.3分,非新聞類文學等作品每篇加0.2分。

在中南大學報、新聞網上發表新聞報道、文學作品(作者須註明為粉末冶金研究院學生身份)每篇加0.2分;在《粉冶菁華》上發表作品的一律每篇加0.2分(新聞稿除外)。

此類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在學校學院**、報社等新聞部門任職的學生幹部,因為職務原因發表的新聞稿不予加分;同一內容稿件在不同級別、不同刊物發表不累加計分。

5、學生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經由學生工作部、校團委、學生會、院團學會建議,院學生工作辦審定,可酌情加分。

6、獲校級集體獎勵的班級成員每人酌情加分;獲院級集體獎勵的班級成員酌情加分;此項加分取同類最高值,不累加。

7、其他符合加分精神的事項,本人在測評工作開始一周內向學工辦申請,由學工辦認可酌情給予加分。

四、以下專案予以特別加分:

0.6依次為0.3,0.25,0.2

0.40.15

四至六名

(1)英語四級600以上加0.3分、六級600以上加0.5分;(2)計算機二級優秀加0.3分、四級通過加0.2,優秀加0.5分;五、減分項說明

(1)上課、團學會,黨支部幹部會議和公升旗活動中無故缺勤,每次—0.1分;

(2)在學校,學院組織的重大集體會議等活動中缺席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況—0.1~0.5分(3)受學校、學院通報批評,每次—1分;(4)受警告處分,每次—2分;(5)受嚴重警告處分,每次—3分;(6)受記過處分,每次—4分;(7)受留校察看處分,每次—5分;

(8)寒、暑假、五

一、十一長假擅自提前離校或無故未按時到校者,每次-1分;(9)學生幹部因本人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主要學生幹部減0—1分。

如:未及時報告和處理本班或者本寢室的異常情況(如本班同學夜不歸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離校、心理異常、集體違紀等)。

注意:以上(1)(2)均由團學會紀檢部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