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2022-12-15 17:51:04 字數 673 閱讀 7112

各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局、地稅局,常熟市國稅局、地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局: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關

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的規定,經研究,現就我省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

一、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

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

二、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

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等,以及在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的津貼標準。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還應當採取多暑降溫工作。

三、企業應當在高溫季節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高溫、高濕作業場所的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

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有針對性地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止。江蘇

崑山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 07 06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蘇人社發 2011 268號 各市 縣 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稅局 地稅局,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局 地稅局,常熟市國稅局 地稅局,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 地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

268號 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蘇人社發 2011 268號 各市 縣 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稅局 地稅局,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局 地稅局,常熟市國稅局 地稅局,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 地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局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 關於進一步加...

關於2019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 07 06 各部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我司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現就我司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通知如下 一 防暑降溫不僅是國家對企業的要求,也是我們每個員工自已的負責,發放高溫補貼是給員工用於購買毛巾 飲用水等防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