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風與防塵管理制度

2022-12-12 12:18:01 字數 3260 閱讀 7274

一、通風系統

1、井下通風系統應保持合理完整,如因採掘工程需破壞時,要有新的通風系統代替。通風井巷不得堆放雜物,要經常清除增大阻力的障礙物。

2、井下二級機站扇風機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必須24小時不間斷地連續運轉。二級機站應有反風裝置,不經公司總工程師批准,任何人不得進行反風運轉。

3、加強通風管理,及時合理設定通風設施,確保礦井通風系統有效風量率不低於60%,保證井下新鮮風流得到合理利用。

4、礦井的一切通風設施必須經常保持完好,調節、移動、拆除通風設施必須報經安環部批准後,方可實施。

5、井下採掘工作面進風流中(按體積計算)的空氣成分,氧氣不得低於20%,二氧化碳不超過0.5%。

6、井下所有作業地點的空氣含塵量不得超過2毫克/立方公尺;入風井巷和採掘工作面的風源含塵量不得超過0.5毫克/立方公尺。

7、採場在形成通風系統之前,不得進行回採。採場開採結束後,應封閉所有與採空區相通的影響正常通風的巷道。

8、禁止將主要回風井巷作行人路;井下所有機電裝置峒室,都必須供給新鮮風流。井下炸藥庫必須有獨立的回風道。

9、通風構築物(風門、風窗、擋風牆等)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並保持完好嚴密狀態。

二、區域性通風

1、掘進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採場應有區域性通風設施。

2、進入長的獨頭工作面前,應先開啟區域性通風裝置,已撤除通風裝置的獨頭或長的獨頭巷道禁止入內,並在巷道入口處設定柵欄,防止人員進入。如需要重新進入時,必須進行通風和分析空氣成分,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

3、進入採掘工作面之前,要先進行通風。待工作面的空氣達到安全規定標準後,方可進入工作面進行作業,防止炮煙中毒、窒息。

4、天井爆破後,未經徹底通風,嚴格禁止任何人進入;檢查天井通風情況時,必須二人進行(一人上去,一人在下面監護)。

5、在天井拉中段時,須將天井貫通或天井被堵塞時禁止作業。特殊情況要有可靠措施,並經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作業。

6、平巷掘進的設計,必須考慮巷道斷面能夠架設風筒。長距離(或沿脈)探礦時,必須在設計上考慮每隔100公尺開鑿通風井或探礦天井。

7、掘進工作面距主風流15公尺以外的必須安裝區域性通風裝置,區域性通風的風筒口與工作面距離要小於15公尺,最前面的一節筒要用膠皮風筒或鐵皮風筒;混合式通風時,壓入風機與吸出風機的距離不得小於10公尺,吸出風機的風筒口要接到有貫穿風流的巷道裡或天井裡,吸出風機的風量要大於壓入風機風量的20%-30%;壓入風筒口和吸出風機的吸風口的距離不得小於10公尺。

8、採用多颱風機間隔串聯通風時,後面風機的風筒口要接到前面風機的吸風口處,串聯風機的風量和風壓要相等。

9、進入獨頭工作面之前,必須開動區域性通風裝置,做到有人作業時就運轉局扇,保證工作面風速達0.25/秒以上。

10、風機和配電盤應設定在頂盤岩石堅固,無滴水和比較寬敞的地方。

11、短距離巷道掘進時區域性通風風機的配電盤應設定在新鮮風流處。長距離巷道掘進時的區域性通風,當採用多颱風機串聯通風時(吸出式),最外面一台風機配電盤應設定在新鮮風流處,後面的吸出風機配電盤應設定在前面吸出風機處;壓入風機配電盤應設定在吸出風機處;在進入工作面時,應由外向裡逐台開動風機,最後開動壓入風機。 三、防塵措施

1、井下產塵點,應採取行之有效的「風、水、密、護、革、管、教、查」等綜合防塵措施。作業場所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應符合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必須採用濕式鑿岩,在裝卸礦(巖)時和爆破後,必須進行噴霧灑水。鑿岩、出碴前,應清洗距工作面10公尺以內的岩壁。進風道及行人路,運輸巷道的岩壁,每季度至少應清洗一次。

3、接塵作業人員必須戴口罩,防塵口罩應符合國家標準。

4、定期測定各作業地點的空氣含塵量。鑿岩工作面每月檢測兩次,其它工作面每月檢測一次,並逐月進行統計分析、上報和向員工公布。

5、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矽的含量,每年測定一次。

四、通風設計

1、各類通風設計必須符合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同時滿足通風、行人、運輸的安全要求。

2、井下任何採掘工程設計的同時,必須有區域性通風設計,沒有通風設計的工程,設計者不准提出會審,不得發圖,施工單位不得施工。

3、通風設計中的各種設施的選擇要符合通風要求。

4、地質專業的設計工程(通風專項工程以外的)由採礦專業人員作出通風設計。

(關於天溜井、長距離巷道掘進及通風不良採場安全管理的補充規定)

為加強天溜井、長距離巷道掘進及通風不良採場的安全管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一、天溜井及離主風流超過15公尺的巷道掘進,出碴作業及通風不良的採場作業前必須進行充分的區域性通風,爆破後利用高壓風或局扇通風的時間須保證8個小時以上,並用氣體檢測儀檢測合格,否則不得進入和進行作業。

二、超過30公尺的長距離巷道掘進及通風不良的採場必須安裝局扇通風,風筒口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大於10公尺。

三、無主風流或通風不良場所嚴禁施工天溜井;天溜井與上部平巷貫通前不得在中間開鑿任何工程。

四、天溜井及平巷掘進採用高壓風通風時,必須使用兩根風管。鑿岩時一根風管供鑿岩機使用,另一根風管保持適當通風,爆破後兩根風管同時用於通風,風管口朝向工作面,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大於2公尺,出碴前對工作面噴霧灑水和吹風,出碴時風管須保持通風。

五、進入工作面作業前,必須首先檢查局扇或高壓風通風是否正常,如果發現局扇不能運轉或高壓風管損壞處於不正常狀況,作業人員不得進入作業面,必須立即戴好自救器材後恢復正常通風,通風4個小時以上,並使用氣體檢測報警儀檢測合格,方可進行其他作業前的準備工作。進入工作面其他作業準備工作及順序如下:

1、天溜井作業:安裝照明(36v);檢查梯子及安全平台、工作平台支柱梁是否牢固可靠,如有鬆動或損壞,立即進行加固修復處理;搭建好安全保護平台、工作平台;由上而下檢查清理頂部工作面,井壁及井內平台浮石;工作面殘盲炮的檢查與處理;鑿岩機具等檢查。

2、平巷掘進及採場作業:安裝照明(36v);由外向裡及由高處向低處檢查處理頂幫浮石;檢查處理殘盲炮;對鑿岩機具進行檢查。

3、殘盲炮處理只能由爆破工進行,扒碴工或裝巖工發現工作面存在殘盲炮必須**清楚,但不准擅自處理。

六、進行天溜井及井口、副川口一切作業必須先繫好、掛好安全帶,並做到高掛低用。盲天井及獨頭面作業人員應帶自救器。

七、嚴格執行爆破警戒制度,爆破前通知爆破危險區域內人員撤離,並在所有通往爆破區域的通道設定崗哨和警戒標誌。平巷對掘兩工作面相距15公尺時,只准乙個面作業,爆破時須在通往兩工作面通道設定警戒;天溜井掘進距貫通水平7公尺時,必須在貫通水平通道設定警戒標誌和柵欄。

八、公司給天溜井及長距離巷道掘進或通風不良場所作業人員配備自救器,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領至工作面,通風不正常情況下進行檢查及恢復通風作業或出現不適症狀時立即使用並迅速撤離工作面,下班時及時退還。

九、本規定由生產部和安環部負責解釋,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十、本規定由安環部、生產部、督管辦監督督促落實。自2023年6月1日起,對未落實本規定的,按每個掌子面1000元/次、每個責任人200元/次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井下通風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井下空氣質素,改善作業現場通風除塵環境,進一步規範通風工作業行為,推進 誰主管 誰負責 管理機制的時效性,有效防止炮煙中毒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負責井下通風除塵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現場其他相關作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節管理方法和要求 第三條嚴格執行 通風防塵工安...

井下通風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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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塵與防毒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則 1 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健康。2 防塵防毒的基本要求是 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 防止粉塵 毒物的洩露和擴散 保持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採取有效的衛生和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定期監測和體檢。3 根據預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