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業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2022-12-10 03:24:06 字數 4007 閱讀 3281

天津工業大學檔案

津工大[2014]65號

簽發人:趙巨集

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管理辦法

(試行)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號)、《關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號)和天津市教委《關於我市高校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加強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和取得預期成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以下簡稱「大創計畫」)遵循「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培養能力」的原則,依託各實驗中心、學生創新實驗室等,以專案為載體,面向我校所有本科專業,開展創新創業訓練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之上的創業能力。

第二條 「大創計畫」專案每年評審立項一次,並對已立項專案進行檢查。專案以大學生個人或團隊為主體,在教師指導下,根據個人興趣,自由選擇題目,自行設計方案,自主完成實驗或實踐活動,強調「重在過程」和「能力培養」,兼顧「研究成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學校成立「大創計畫」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主管該項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教務處、科技處、財務處、學生處、團委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相關政策,對專案進行統一規劃、部署、協調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成立「大創計畫專家組」,對「大創計畫」專案進行評審、檢查、驗收和評優。

第五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專案的組織申報、評審立項、過程監控及經費使用等具體管理工作。

第三章級別型別

第六條專案級別分為校級、市級與國家級三種;專案型別分為創新訓練專案、創業訓練專案和創業實踐專案三類。

創新訓練專案由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專案的設計、條件準備和專案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創業訓練專案由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扮演乙個或多個具體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畫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執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開展工作。

創業實踐專案由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採用前期創新訓練專案(或創新性實驗)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第四章申報評審

第七條專案申請人條件。我校全日制學生均可申請。鼓勵專案組成員學科、專業或年級交叉,團隊總人數不超過6人。

申請者要求品學兼優、學有餘力,具有獨立思考精神和創新意識,實踐動手能力強,對科學研究、創業訓練與實踐等具有濃厚的興趣。

第八條完成期限。專案完成期限分為1-2年。原則上要求專案負責人在畢業前完成專案。

創業實踐專案負責人畢業後根據情況可更換負責人,或是在能繼續履行專案負責人職責的情況下,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專案負責人。創業實踐專案結束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理各項事務。

第九條申報程式。學生填寫《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申報書》,由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答辯評審,通過的專案原則上立為校級專案。評審結果彙總上報教務處,由教務處組織學校「大創計畫專家組」進行校級立項評審,在其中擇優推薦參加天津市、國家級大創專案評審。

第十條導師要求。每個專案設指導教師1—2人。指導教師需責任心強、樂於奉獻、治學嚴謹,能夠履行指導職責。

每位導師至多可同時指導2個在研專案。學生可根據需要跨學科、專業聘請導師,鼓勵外聘行業企業人員擔任學生創業訓練或創業實踐專案的指導教師。

第五章專案管理

第十一條專案協議。專案確定後,專案組成員和指導教師、專案負責人所在學院、教務處共同簽署《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合同書》,合同書一式三份,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專案開題。專案組在教師指導下,撰寫開題報告,由所在學院負責組織開題答辯。開題答辯材料上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三條中期檢查。專案研究過半,專案組填寫《中期檢查表》,提供階段性實踐活動的原始記錄,由學院組織專家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合格的專案,繼續開展研究;不合格的專案,限期整改或停止執行。

第十四條專案變更。專案進行中涉及到研究人員、指導教師及結題時間需要變更的,由專案負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院審議,教務處審核同意後方可變更。專案研究內容原則上不予變更,個別按原計畫實施困難的專案,經學院審批並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後,可作適當微調。

每個專案只能申請一次延期,延長期限原則上至多為半年。

第十五條專案驗收。專案組填寫《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結題書》,提交專案總結報告、研究**,成果實物及設計說明書、圖紙等。由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結題答辯。

專家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指導教師須迴避;對創業訓練、創業實踐專案的驗收,應聘請有行業企業人員作為專家。

專案的文字結題材料分別由教務處和學院建檔儲存,實物由學院建檔儲存。

第十六條專案評優。學校組織專案成果的校級評優工作,並彙編《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優秀成果集》,安排校級優秀成果的交流展示及「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年會」優秀專案、**參評參展等相關活動。

第六章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學校設立「大創計畫」專案專項經費。專項經費由財務處獨立設帳,歸口教務處管理,專款專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的「大創計畫」專案專項經費。

第十八條資助經費分三次撥付。立項後撥付總經費的50% ,中期檢查合格後撥付總經費的30%,結題後撥付其餘20%。

第十九條經費使用範圍包括:與專案研究相關的資料費、印刷費、原材料費(包括耗材)、加工費、測試費、專家評審費等;經指導教師和學院審核,專案組成員確需外出調研的差旅費、會務費等;以學生為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發表的與專案研究成果相關的**版面費,或至少以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專利申請費、審查費等。

第二十條專案經費以實報實銷方式支取,報銷單據須有專案負責人、指導教師、學院教學院長簽字,教務處批准後報銷。

第二十一條未通過中期檢查或結題驗收的停止使用經費,或按情節收回部分或全部經費。

第七章相關政策

第二十二條全校各實驗中心、實驗室等要創造條件,向參加專案研究的學生免費開放,提供實驗場地與實驗裝置,並給予必要指導。

第二十三條按時通過結題驗收的專案組全體成員,每人可獲得本科生課外實踐活動2個學分。

第二十四條指導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過程指導。因指導不力使專案無法順利實施和完成的指導教師,將撤銷其指導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今後不得再指導學生申報大創專案。

第二十五條 「大創計畫」專案成果的智財權為天津工業大學所有。公開發表的與專案研究成果相關的**或申請的專利等必須註明「天津工業大學×××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資助專案」字樣及專案編號,否則產生的費用不得由專案經費中支出。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一、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申報書

二、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合同書

三、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答辯記錄表

四、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開題報告表

五、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中期檢查表

六、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專案結題書

天津工業大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印發:各學院、部、處及直屬部門)

主題詞:大學生創新創業計畫管理辦法

共印8份)

天津工業大學辦公室2023年5月26日印發

錄入:侯建校對:王文濤

附件一天津工業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

訓練計畫專案申報書

學院名稱

專案名稱

專案型別

專案所屬一級學科

專案負責人

填報日期

天津工業大學教務處

填寫說明

一、專案申報書要逐項認真填寫,填寫內容必須實事求是,表達明確嚴謹。空缺項要填「無」。

二、每個專案參與學生不得超過6人,指導教師不得超過2人。

三、「專案編號」由學校統一填寫。

四、專案型別:創新訓練專案、創業訓練專案、創業實踐專案。

五、專案所屬一級學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簡表(國家標準gb/t 13745-2009)》填寫。

六、專案期限一般為1-2年。

七、專案申報書限用a4紙雙面列印,左側裝訂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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