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火制度

2022-12-06 22:27:02 字數 3977 閱讀 1727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職工人身、企業財產和職工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安全,保障公司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三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天津通廣集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 細則

第四條逐級防火制度

1、公司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或總經理任組長,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辦公室、工程部、市場部、財務部、生產部、愛普生部、木製品部等部門主要領導組成,負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2、班組以生產組長為主,由安全員、消防員、生產骨幹等組成防火安全小組,負則本班組的防火工作。

3、每個職工要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負責。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級領導必須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即:在計畫、佈署、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畫、佈署、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5、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開展「四查」活動,即:查領導重視程度,查組織落實情況,查制度執**況,查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注:見附表1〔消防安全月查登記表〕

6、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防火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指示,聽取防火安全匯報,研究整改重大火災隱患,部署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7、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或重大節日組織安全防火安全大檢查。各部(科)室,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和各生產崗位每日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隱患問題的處理辦法是:

7.1屬於本單位解決的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抓緊解決。

7.2屬於跨部門解決的寫出書面材料,報請總經理批准由有關部門解決。

7.3對確屬本單位或有關部門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7.4火災隱患在未整改前,本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同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採取的安全措施,要有登記記錄。

注:見附表2〔消防安全檢查登記表〕及見附表3〔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

8、公司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公司消防工作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

9、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等入廠要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後,方能上崗。

第五條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領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包裝必須嚴密,要有明顯標誌和物品名稱,禁止使用易打火的各種工具,要按性質分類儲存。

2、禁止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液體,防止靜電**。

3、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遇水燃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夏季危險物品防潮降溫工作安排》。

4、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量和存放量。生產班組要做到隨使用隨領,剩餘和用過的要及時退回。

5、各部門自己購買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存放在不是危險物品庫的房間內。

6、使用、儲存易燃、揮發性液體的房屋地點嚴禁使用明火,所有電器裝置及照明必須採取防爆型裝置。

第六條、 重點防火部位及物資倉庫管理制度

1、重點防火部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明火作業現場、**昂貴的裝置、儀器、易發生火災並可能造**員或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場所﹚如:木製品部、油庫等。重點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檔案,有健全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工作人員應熟知並嚴格執行崗位防火制度。

2、重點防火部位內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更不准使用電爐、火爐。

3、按其生產、使用性質,重點防火部位的電器照明要符合要求,並制定出防火預案。

4、對配備的各種消防裝置和器材要有專人負責,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發現損壞及時更換。

5、現用倉庫和新建、改建、擴建的倉庫,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

6、管庫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倉庫內物資要分類,分垛儲存,堆垛之間要留有安全通道。庫內不准設辦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隔斷。

7、甲、乙類庫房,如:汽油、酒精、烯釋劑、乙炔氣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庫(包括各單位小油庫)及儲存或使用化學危險物品部位的電器裝置,應符合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

注:附頁1 集團公司《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丙類物資倉庫,如:電器成品庫、原器件庫、日雜辦公用品庫,庫區內的電線必須套穿金屬或用難燃硬塑料管加以保護。各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器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9、庫內不准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烙鐵、電熨斗、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等電器裝置,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准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不准設定移動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公尺。

10、庫房內配備的各種消防裝置、器材應放置明顯處,便於取用。消防裝置、器材附近嚴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保證完好。

第七條消防裝置、器材管理制度

1、公司內的消防裝置及各種消防器材(消防栓、水龍帶、水槍、報警器等)是消防專用設施,不准隨意動用,必須做到完好。

2、消防裝置、器材必須放置明顯處,並擺放整齊,附近不准堆放物資,消防通道必須暢通無阻,保證使用方便。

3、各部(科)室,對本單位所配備的消防裝置、器材要有專人負責,定期維修檢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

4、對隨意動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給以處罰。在消防裝置、器材附近堆放物品和堵塞消防通道情節嚴重的給予處罰,並限期清除。

注:附頁2 滅火器的保護距離和設定要求

第八條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1、凡使用明火烘烤、熬煉和進行電氣焊工作的部位,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更不准用易燃、易爆物品點火。

2、進行明火作業(包括電、氣焊)必須事先向集團公司人力安全部辦理使用明火審批手續,說明作業地點、時間、用途,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3、明火作業點周圍嚴禁存有易燃物、可燃物,在明火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並臨時配置相應滅火器。

4、明火作業完成,操作人員應在作業現場滯留半小時,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撤離,並將人力安全部簽發的「明火作業批准單」送回。

5、公司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特殊情況需使用火爐的單位﹙部門﹚,必須得到人力安全部的批准。

6、加強集團公司院內及其它禁止吸菸規定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關於禁止在廠區及有關部位吸菸的規定》,確保集團公司消防安全。

注:附頁3 《關於禁止再廠區及有關部位吸菸的規定》

第九條建築防火審批制度

1、凡新建、改建、擴建、裝修以及改變建築用途的建築工程專案(含技術改造建築工程)準備施工前,必須到集團公司人力安全部和公安消防機構辦理消防審核手續。

2、需新建、改建、擴建、裝修以及改變建築用途的單位﹙部門﹚,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上報到集團人力安全部。

3、集團人力安全部根據工程專案的規模、性質制定相應的要求,需上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專案,集團人力安全協助該單位﹙部門﹚到公安消防機構領取相應的申報表。

4、在建築工程專案施工前10天,將該施工專案的設計方案、平面圖紙(含消防設計圖紙)、使用建築材料、生產使用性質等相關資料報送集團公司人力安全部審核。

5、集團公司人力安全部在兩天內,對報送的工程專案資料進行初審,合格後,視該工程專案的規模,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待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6、對不辦理建築工程專案審核手續或審核不合格就擅自施工的單位,自行承擔公安消防機構的經濟處罰,並糾正不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工程專案

第十條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向公安消防機關或集團公司人力安全部報告,不准隱瞞不報。對火災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 的原則(查不清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安全措施不放過),認真追查。對隱瞞不報和火災責任者以及有關領導人,根據情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總經理批准執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消防安全月查登記表

注:此表由檢查人填寫,並建立專冊。

附表2消防安全檢查登記表

檢查組負責人單位負責人:

整改負責人:

年月日附表3限期整改隱患通知書

編號: 年月日

附表4倉庫儲存物品分類附頁1

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 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裝置 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責任人同下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

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制度名電子檔案編碼 glzd242 第一章總則 頁碼4 1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 防 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訊裝置 企業財產及工 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

公司安全 防火制度

公司總經理安全 防火工作職責 1 總經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的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員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2 確定本公司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公司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