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合資協議

2022-12-03 15:39:05 字數 845 閱讀 9825

**縣雍陽鎮中心槽村花竹山茶葉基地

(簡稱甲、乙雙方)

甲方:乙方:

為了落實縣人民**關於發展茶產業政策及相關檔案精神將本茶葉基地與乙方合資進行開發管理 ,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已承包的花竹山茶葉基地,已開發面積為400畝左右,四至定界(附原承包圖紙為準),所有事宜原承包合有體現。

二、承包期限為30年,以雍陽鎮土地承包開發合同年限為準,從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止。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占股60%,乙方占股40%,甲方前期投資60萬元,按照投資比例,乙方要投資24萬元。(注:乙方今年投資13萬元,明年投資11萬元)。

四、乙方出資後,甲、乙雙方依照平等互利,共同經營,共同管理,風險共擔,互利共贏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中的權力和義務。

五、甲、乙雙方必須實行專款專用,賬務公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該款,互相監督,雙方簽字入賬(注:乙方前期投入的13萬元,先交清兩年土地承包款和所欠人工資款共計4.5萬元,剩餘資金全部投入茶山)。

六、該茶葉基地在承包期內,如須徵用、**、轉包,同等**,甲、乙雙方優先,如乙方不要,另作協商處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七、如某一方中途退股,必須雙方協商同意,擅自退股,不退股金,合同自然終止。

八、在合股經營管理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誰違反 ,誰負責。

九、雙方必須履行以上協議,不屬茶葉基地債權債務,由債權、債務人自行承擔負責。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各持乙份為證,雙方簽字生效。

十一、如中途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注:指定**縣人民法院),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二、未盡事宜,可依法另行解決。

甲方乙方:年月日

合資 入股 經營協議

出資人 田自強 田玉蘭 為了合資經營養殖場,出資人本著風險共擔 利益共享 虧損共負 按股分紅的原則入股經營。經出資人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資專案及內容 1 合資購買土地一塊 37畝 2 合資修建房屋 圍牆及養殖場的一切設施。3 合資養殖狐狸及其它動物。4 合資開發 種植該土地。二 合資經營位址...

合資經營協議

4 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5 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 公司所得利潤 依法納稅 儲備 生產發展 職工福利獎勵 紅利 按股份分配 甲方乙方 聯營成員對公司債務的承擔以出資額為限。6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決定公司重大事宜,有權確定董事報酬,有權撤換董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

合資建房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在鎮依法取得宅基地用於修建住宅,因資金短缺,決定與乙方合資修建,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合資建房協議,希共同遵照執行。一 甲方根據建築設計,修建樓一底 共層 樓房一棟,由乙方出資元,其餘資金由甲方承擔,該樓房由甲方組織修建,建築標準以交房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