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2022-11-08 18:00:06 字數 622 閱讀 1493

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校車服務提供者為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雙方可以約定由學校指派隨車照管人員。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定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學生的監護人聯絡處理後續事宜。

(摘自2023年4月5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617號《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附記:學生(幼兒)上下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規定停靠站點進行交接,並填好《學生(幼兒)上下車情況記錄表》。

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學校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並定期對隨車照管 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 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 校車安全條例 草案 徵求意見稿 規定和區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一 安全工作管理目標 1.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幼兒乘車安全,根據國家 校車安全條例 草案 徵求意見稿 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幼兒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幼兒下車後帶領幼兒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