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和區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管理目標
1.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小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二、安全責任追究及考評
1、本責任書考評期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7月10日。責任期內,因責任人失職疏忽造成的安全及相關事故,由責任人負全責。
2、學期末學校將對籤狀人責任期內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崗位職責情況進行全面的考評,並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獎懲兌現
校長(簽字隨車照管人員(簽字):
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8日
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8日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幼兒乘車安全,根據國家 校車安全條例 草案 徵求意見稿 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幼兒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幼兒下車後帶領幼兒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 ...
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按照教育局檔案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責任書 一 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 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 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 清點乘車學...
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學校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並定期對隨車照管 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學生上落車時,在車下引導 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 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