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文字

2022-11-06 16:48:02 字數 5202 閱讀 6534

第一章規劃的目標與原則

1-1城市風貌是城市的景觀特徵、神韻氣質及經濟文化水平的綜合表達。為保持與延續池州歷史文化名城風貌特徵,形成良好的城市外在物質形象特徵,突出池州地方特色,特制定本規劃。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是池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在城市景觀和風貌方面進行的深化與細化。

1-2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的目標為「山水池州、特色池州、文化池州」。

「山水池州」——強化池州自然景觀特徵,突顯山水城市格局,將山、水、綠、城融為一體,成為名副其實的生態園林城市。

「特色池州」——完善城市公共空間系統景觀建設,合理保護城市歷史景觀,發展城市現代景觀,煥發城市生機與活力。「文化池州」——通過城市歷史地段保護、特色街道整治與文化設施建設展現池州人文景觀神韻,保護、繼承與發展池州文化傳統特色與文脈。

1-3 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的原則:(1)保育自然風景,尊重環境特徵

規劃應尊重自然,保護自然過程和格局的完整性,突顯山水城市風貌特徵。尊重和利用地形地貌、植被等自然生態要素,使得自然形態和人工建設在空間上達到和諧組合並相互襯托。

(2)保護歷史風貌,延續城市文脈

保護池州歷史城區的歷史遺存和整體格局,按照劃定的範圍和相應的保護措施與控制要求對歷史風貌加以保護。在城市建設中,延續歷史文脈的同時,提倡建築設計的創新,體現城市景觀的多樣性和複雜性。

(3)體現以人為本和景觀可持續性

按照人的活動規律合理規劃,致力於建設乙個舒適的城市。協調現實與標準的矛盾,使城市居民能夠最大可能地實現滿足完成自我的要求。注重景觀的永續使用功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規劃的層面與結構

2-1根據池州城市的基本條件、發展需求和建設問題,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分為巨集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對城市景觀與風貌加以控制。

2-2巨集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包括城市風貌特色的提煉總結,城市空間格局規劃和城市色彩規劃。在對城市整體山水環境與景觀特色分析的基礎上,制定景觀分割槽和景觀結構規劃,確定合理的城市高度分割槽,對城市主色調和色彩分割槽提出規劃控制要求。

2-3中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包括特色片區規劃、特色街道規劃和景觀視廊規劃。特色片區是城市中具有特殊風貌特徵和景觀價值的相對完整的區域,包括老城歷史文化風貌區、湖濱新中心區、站前區等;特色街道規劃包括分析街道節點景觀,街道尺度與介面,確定不同型別的特色街道布局;景觀視廊規劃包括確定城市天際線和視線通廊,提出對眺望景觀的控制要求。

2-4微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涉及地標建築的布局,重要景觀地段,開放空間、節點和介面規劃。在現狀古建築與高層建築的基礎上,合理布置標誌性建築物;合理引導重要景觀地段設計;完善開放空間、介面布局;進行城市雕塑、環境小品等節點的規劃。

第三章巨集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

3-1池州城市風貌特色為「兩河一湖雙塔秀,山水名城杏花村」。簡明扼要地概括了池州城市自然環境、人工環境和人文

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

環境相融合的城市風貌特徵。

3-2依據近期建設規劃的城市功能布局與結構,將城市劃分為若干景觀片區。池州城市景觀分割槽包括老城歷史文化風貌區、湖濱新中心風貌區、杏花村田園風光區、站前綜合商貿風貌區、城北臨港風貌區、生態特色居住風貌區、城南生活居住風貌區、齊山風景區、平天湖水景區、鄉村風貌景觀區、白鷺濕地景觀區、濱湖植被生態景觀區、山野林濤自然景觀區、生態教育園區、東部經濟園區。

3-3通過景觀結構確定城市景觀要素的型別和位置,建立要素之間的區位邏輯和空間秩序,確保城市景觀的整體性和協調性。池州城市景觀結構由自然環境基底、生態景觀廊道、人工景觀組團等景觀要素組成。

(1)自然環境基底是由城市周邊自然環境構成的範圍較大,生態關聯較強的背景結構,包括平天湖、齊山、長江濕地、秋浦河濕地等,是城市重要的山水背景環境

(2)生態景觀廊道是城市景觀中線狀或帶狀的景觀要素,具有生態功能的綠化、水系,是城市景觀中物質、能量、資訊和生物多樣性集中或匯集的地方,起到空氣流通、衛生防護、改善景觀、保護物種多樣性等生態維護作用

(3)人工景觀斑塊包括中心城區風貌區、杏花村田園風光區、站前綜合商貿區、齊山—平天湖風景區、東部經濟園區和生態教育園區等人工景觀斑塊。

3-4池州市建築高度分割槽分為五個層次,包括低層建築區、多層建築區1、多層建築區2、小高層建築區、高層建築區。低層建築區建築不超過2層,建築高度≤6~8m,圍繞濱水空間分布。多層建築區1建築不超過4層,建築高度≤12~15m。

多層建築區2建築不超過6層,建築高度≤18~21m。小高層建築區建築不超過10層,建築高度≤30~35m,形成多層建築與高層建築之間的空間過渡。高層建築區建築在10層以上,建築高度35m以上。

該區域內可建設100m左右的高層建築,形成城市新的地標。

3-5池州城市建築基本色調定為白色系、暖灰色系、冷灰色系和紅褐系的色彩體系。根據各景觀片區的區位、功能、環境與建築特徵,在城市基本色調範圍內,選用不同的主色調引導。

第四章中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

4-1特色片區應突出設計主題,重點強調其體現城市地區文化的特色,同時應提出相應的設計導則和控制手段。池州特色片區包括老城歷史文化風貌區、湖濱新中心區等。

4-2老城歷史文化風貌區通過環城歷史景觀帶的組織,串聯池州府學和孝肅街兩個歷史地段,以及古城牆遺址、興濟橋等眾多文物古蹟。整治歷史地段環境,拆除對歷史風貌影響較大的現代建築,營造歷史環境氛圍。通過綠化、鋪地、小品等環境設計將歷史城區環線上的歷史地段和文物古蹟加以整合,重塑古城風貌。

4-3湖濱新中心風貌區是城市未來發展的重點地段,由於其區位和自然環境的特殊性,該區的發展應綜合考慮開發的經濟性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湖濱新中心風貌區沿**形成城市中軸線,結合基地原有水面和環境特徵,在中軸線上布置以水為主題的景觀序列。中軸線上包括行政辦公區、文化設施區、商務辦公區、休閒娛樂區等功能分割槽,根據功能的差別在不同地塊採用不同的空間模式,形成軸線上的空間變化。

結合城市高度分割槽規劃,該區整體高度中部偏北端最高,向南北兩側逐步降低。在文化設施區和商務辦公區適當位置布置高層建築,形成新中心的地標。

4-4池州特色街道分為綠色林蔭大道、濱水特色街道、現代商業特色街道、古文化特色街巷和特色商品街巷五種型別。綠色林蔭大道包括九華山大道、秋浦路、建設路、清風路、西北外環南段、森林大道、齊山路等;濱水特色街道包括東湖路、平天湖大道、長江南路、人民東路、齊山大道、南外環、西北外環北段等;現代商業特色街道包括長江路、平天湖大道等;古文化特色街巷包括孝肅街、池陽路、牌坊街、永勝巷;特色商品街巷包括杏村路、建設路步行街、青陽路、池陽路步行街、勝利路。

4-5池州城市天際線規劃應綜合考慮自然地形、現狀建築高度布局和城市空間發展方向。池州高層建築應結合用地適當集中建設,而不應散布在城市各處。規劃確定中心城區兩片高層集中區,一片位於清風路與長江路路口東側地塊,結合商務辦公功能建設高層建築。

另一片位於湖濱生態城區北部,成為湖濱新的地標。站前區可少量布置高層。

4-6通過對眺望點和眺望物件間建築高度進行控制,保證視線通廊的通視要求。控制齊山、百牙山、三台山之間的視線通

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

廊,保證三座山主要眺望點之間的通視要求,對百牙山塔和清溪塔之間以及不同眺望點遠眺百牙山塔、清溪塔的視線通廊加以控制,確保清溪塔與百牙山塔之間地段及鄰近各公園、廣場均能觀賞塔景。

4-7劃定清溪塔和百牙山塔連線兩側各100m範圍內為歷史地標視線通廊控制區,視線通廊內清風路南側建築高度≤12m,清風路北側建築物高度≤6m;劃定百牙山塔與齊山翠微亭連線兩側50m範圍內為視線通廊控制區,視線通廊內人民路南側建築高度≤12m,人民路北側建築高度≤18m;劃定百牙山塔與三台山眺望點連線兩側各50m範圍為視線通廊控制區,建築高度≤18m;劃定三台山眺望點與齊山翠微亭連線兩側各50m範圍為視線通廊控制區,建築高度≤18m。

4-8對百牙山塔、清溪塔周邊建築高度進行控制。清溪塔周邊200m建築高度≤3m,200~350m範圍內建築高度≤6m;百牙山塔周邊100m建築高度≤3m,100~200m範圍內建築高度≤6m;三台山眺望點周邊200m建築高度≤3m;齊山翠微亭周邊200m建築高度≤3m。

第五章微觀層面的城市風貌規劃

5-1標誌性建築應與城市景觀結構和城市特色塑造相協調,池州的標誌性建築可分為三類:古建築、高層建築與重要建築。古建築包括清溪塔、百牙山塔、興濟橋等;規劃高層建築分布在湖濱新中心風貌區高層集中區、城北臨港風貌區高層集中區和站前區;重要建築包括市委大樓、市中級人民法院、清溪河畔建築群、池州火車站(在建)、市**大樓(規劃)、體育館(規劃)等公共建築和齊山觀景台、三台山觀景台、平天湖觀景台、碧山觀景台等景觀建築。

5-2城市開放空間是指城市中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廣場、綠地、通道等室內外空間,是市民容易到達和使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空間。由平天湖、齊山湖等自然環境,市委廣場等公共廣場,清溪河公園等公園以及一批開放式綠地,規劃形成完整的開放空間體系。

5-3池州景觀介面包括歷史景觀介面、濱水景觀介面和綠化景觀介面三種型別,應採取不同的城市設計導則加以引導。通過對介面的處理,突出不同景觀片區的特徵。歷史景觀介面主要指老城歷史文化風貌區與其他景觀分割槽交接的介面,包括建設路、東湖路、翠微路、秀山路和虎泉路。

濱水景觀介面包括城市東部的平天湖大堤岸線和北部的秋浦河故道及沿江岸線。綠化景觀介面主要指由清風路、九華山大道、南外環和西北外環形成的環線介面。

5-4池州景觀節點包括城市雕塑與環境小品,是現代城市環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根據池州城市發展總體要求和空間景觀總體意向,確定城市雕塑和環境小品的總體布局,突出文化脈絡與地域特色。通過城市雕塑和環境小品建設,發揮其審美引導與文化標誌作用。

第六章規劃設計實施措施

6-1搶救保護城區孝肅街與池州府學2處歷史地段和重要歷史文化遺存,並與城市風貌塑造、旅遊開發、傳統文化發掘等事業充分結合、穩步推進。整治牌坊街、池陽路等傳統商業街,通過環境設計重塑歷史氛圍;建設九華山大道、平天湖大道、青陽路、池陽步行街、杏村東路步行街等一批特色街道。

6-2城市風貌特色的培育與歷史內涵的發掘需要長期艱苦的努力,也是乙個公眾參與規劃管理實踐的過程。和諧的城市風貌是政策引導、控制管理和公眾參與的綜合結果。

6-3在城市建設、新區開發過程中,必須尊重自然環境、保持生態平衡、強化地方文化特徵,在城鄉規劃和建築設計中找準特色塑造和景觀設計方向,切實保護和積極培育具有池州地方個性的城市風貌。

6-4盡快制定城市景觀風貌相關法規辦法,依法管理城市景觀和空間環境,積極塑造地域特色風貌。

6-5盡快建立相關規劃管理部門,強化對城市風貌、雕塑小品和戶外廣告的管理執法,借助規劃管理將設計控制的原則和條目落實到建設專案中。實行景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公開設計人、審批機關、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城市規劃管理,有效實施對城市風貌的控制和城市特色的保育。

6-6對於重點地區的規劃設計方案,應採取特定的專家評審機制。通過城市管理的相關專家對重點建設專案加以評估和審

池州市城市風貌專項規劃

查,確保方案設計的品質與水準。提高景觀規劃設計審批工作的透明度。公開設計審批的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6-7城市風貌控制作為一項公共政策,必須建立在廣泛的社會共識的基礎上。在控制策略的制定過程中引入公眾參與機制,廣泛徵求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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