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

2022-10-10 23:09:05 字數 946 閱讀 4812

貴州神峰礦業集團****

普安縣樓下鎮嘉龍煤礦

嘉龍煤礦機電科

2023年2月5日

1、礦燈充電工經專業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無合格證者不得上崗。 二、按規定穿戴合格防護用品。

三、礦燈實行編號管理,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保管。

四、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要清洗一次。

五、對礦實行下井考勤制,對當班礦燈推遲2小時未交回的要及時回報排程室,對於交回的礦要燈認真檢查,發現有故意損壞礦燈者,要給予處罰。

六、房燈要保持清潔乾燥,溫度保持在15-25℃,通風良好。

七、房燈內要有滅火器材。

八、礦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發出使用:

1、漏液、燈頭、燈蓋閉鎖失靈;燈電不足;

2、玻璃破裂;燈線破損;燈不亮或閃燈。

九、日常充電注意事項及充電步驟:

1、把用過的礦燈熄滅,對號放到充電架上,再把燈頭上充電插孔插入充電架插銷中,拿住燈頭以順時針方向旋轉180度,電流錶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2、在充電時,經常注意電壓表的變化,隨時調整調壓器,使電壓保持在5v±0.1v範圍內;

3、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4、正常電充流不准超過1a;

5、使用的礦燈充足12小時,終止電流在0.1a以下,充電後要保證正常亮燈11小時,否則不准發放。

6、在充電中電源中斷,應立即將燈頭斷電,以防整流元件放電;

7、對於不能繼續使用的礦燈要及時更換;

8、連續使用的礦1燈0-15天應補1次蒸餾水,補水工作應在燈電後9-10小時進行;

9、按規定時間調整電解液比重,正常礦充燈足電後其電解液比重為1.28±0.01(30℃),三個月調整一次,調整比重工作應在補水後第二天進行。

嘉龍煤礦機電科

2023年2月5日

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貫徹落實學習簽到表

貫徹人學習地點:

學習區隊學習時間: 年月日

礦燈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上崗條件 第1條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第2條礦燈充電和維修人員必須熟悉有關標準和規定,熟知礦燈的結構 效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二 管理規定 第3條嚴格執行交 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第4條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 固定充電架 集中管理。第5條應保持...

電工操作規程

1 電工室所有絕緣 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 校驗。2 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裝置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3 電工室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4 電工室實習時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 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

電工操作規程

1 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 有電 不可用手觸控,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2 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3 維修線路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 有人工作 禁止合閘 的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