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式由重慶華展金屬材料改制****提出,根據寧江昭和《供方品質保證手冊》的要求而制訂,其目的在於規範、明確初物管理的基本事項。
本程式由品質部制訂、發布,並負責解釋。
本程式主要起草人:陳小兵
本程式第一次制訂發布。
初物管理程式
本程式適用於重慶華展金屬材料改制****所涉及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半)成品(以下簡稱「部品」)初物的管理。
3.1.2 技術部
3. 1.3 生產部
生產部負責初物指令的下達及相關初物的加工及內外作生產計畫的下達。
初物管理分類見附錄2「初物管理分類表」。
3.2.4.
1品技部開出初物鑑定書(見附錄4[初物鑑定書])和初物票。並依據的企業、行業標準等相關標準及初物技術要求等,提出需鑑定的具體專案(如:尺寸、交相關單位進行加工、裝配或進行相關試驗)以確定初物是否符合技術標準。
3.2.4.4 樣件初物鑑定合格後,由生產部組織小批量進行試生產、裝配(內作件由承製單位按通知要求組織生產),品技部負責小批量質量跟蹤。
3.2.4.7 小批量鑑定合格後,品技部發出批量生產的通知,經分管領導審批後發放相關單位。生產部、綜合部可納入正常採購程式。
4、本實施要領的制訂和修改
本實施要領制定、修改、實施的有關規定見《檔案控制程式》
附錄1初物管理流程圖
附錄2初物管理分類表
附錄3初物申請票
krqp-7.3-01
附錄4krqp-7.3-02
重慶華展金屬材料改制****年月日檢測人員: 年月日校核人員: 年月日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