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之常用的公文種類和格式

2022-08-24 10:39:03 字數 1721 閱讀 7897

常用的公文種類:

一、決議。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用「決議」。

二、決定。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用「決定」。

三、公告。向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用「通告」。

五、通知。發布規章和行政措施,**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

機關辦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幹部,用「通知」。

六、通報。表揚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況,用「通報」。

七、報告。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用「報告」。

八、請示。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用「請示」。

九、批覆。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用「批覆」。

十、條例。用於制定規範工作、活動和行為的規章制度,用「條例」。

十一、規定。用於對特定範圍內的工作和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用「規定」。

十二、意見。對某一重要問題提出設想、建議和安排,用「意見」。

十三、函。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會議紀要。記載、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用「會議紀要」。

公文格式:

第一條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組成。

第二條公文眉首包括發文機關、發文字號、簽發人、緊急程度、機密等級等內容,一般用橫線與正文部分隔開。

一、發文機關(公文版頭)用醒目、整齊、莊重字型套紅印刷,置於眉首上部,居中。

二、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順序號組成,置於發文機關之下、橫線之上,居中。

三、向上級報送的重要檔案,要標註簽發人,置於發文字號的同行右端。

四、緊急檔案分「急件」、「特急件」兩種,標於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檔案應準確標明「絕密」、「機密」、「秘密」,標於眉首右上角。

第三條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內容、附件、落款、附註等。

一、標題置於眉首之下,主送機關之上,居中。標題一般包括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公文種類,要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除發布和批轉上級規章性檔案外,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也不用其它標點符號。

二、「公告」「通告」「條例」「規定」「決議」「決定」等公文可不標明主送機關,其它公文應標明主送機關。主送機關一般置於正文內容之上、左端頂格。「決議」「決定」若標明主送機關也可置於文稿尾抄送欄。

三、正文內容的結構層次序數依次為「一、」「(一)」「1.」「(1)」。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按有關規定,用章、節、條、款、項標明層次。

四、附件名稱標於內容之後,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與主件合訂傳送,不能合訂的應在附件首頁左上角註明檔案發文字號,與主件同時傳送。

五、檔案落款,指正文末尾的發文機關名稱、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領導簽發日期為準。

六、公文除會議紀要外,應當加蓋公章。加蓋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發文機關名稱。

文尾部分,包括主題詞、抄送欄、印發機關欄、印發日期、份數等項。

第四條主題詞。置於橫線之上左端,按主題詞表規定標引,詞目間間隔乙個漢字距離。

第五條抄送欄。在主題詞橫線之下。抄送單位可使用規範化的簡稱。

第六條印發機關及日期欄。在抄送欄下用橫線與抄送欄隔開,左端署印發機關全稱,右端署印發日期。

第七條檔案份數。標於印發機關及日期欄橫線之下,居右。

第八條公文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公文用紙為a4 型,並用統一印製的紅頭公文紙印刷,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公文標題用二號宋體字,內容用三號仿宋體。

常用的公文種類有

一 決議。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用 決議 二 決定。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用 決定 三 公告。向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用 公告 四 通告。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用 通告 五 通知。發布規章和行政措施,上級機關 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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