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礦井礦圖繪製基本要求

2022-08-21 10:24:05 字數 3257 閱讀 2268

四川省煤炭礦井主要礦圖繪製基本要求

四川省煤炭設計研究院承編

二0一五年十一月

3.1.1 礦圖必須做到準確、齊全、及時,符號運用正確、統一,圖紙內容布置適當,根據實際變化及時填繪和標註。

3.1.2 圖紙中必須有圖框線、圖籤、圖例等主要要素;圖籤欄內容須齊全,必須有業主或礦長及主要技術負責人的親筆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3.1.3礦圖按準確、及時、完整、美觀的原則進行繪製。

達到線條均勻、圓滑,接頭間無疙瘩,點線、虛線間隔大小一致,平行線間距相等,各種文字、數字註記規範,字隔、字向符合要求,內容齊全、完整、幾何關係正確。計算機製圖過程中圖中不同要素應採用不同色彩進行區分。

3.1.4 井上下對照圖及水文地質圖比例要求原則為1:

2000或1:5000,採掘工程平面圖比例要求原則為1:2000。

圖紙資料至少能反映礦井及周邊100m範圍內的真實情況,首、計曲線及高程等註記必須與圖紙比例相適應。井上下對照圖及採掘工程平面圖圖中標示的採、掘工程必須能反映礦井正常生產期間至少3個月內的工程進展真實情況,如實填繪井巷位置及採掘進度。圖紙中必須標註指北針。

3.1.5 高程精度要求:

巷道底板高程和地面控制點高程精度取0.001m;井口、井底、鑽孔孔口、採高、見煤高程及煤厚精度取0.01m,斷層落差、煤倉高程精度取0.

1m。3.1.6 名稱標註線:引線傾角45°,引線線寬0.1mm,標註線線寬0.3mm。

3.1.7 字型要求:除工作面編號及剖面線編號應採用黑體外,所有漢字、字母、數字均應採用仿宋體。

3.1.8 字型大小要求:

原則上井筒名稱字高3.5mm;巷道名稱、工作面編號、邊界、露頭、斷層等字高3mm;工作面回採日期、鑽孔編號註記字高2.5mm;煤厚、斷層產狀要素等字高為2mm;測點高程字高1.

5mm;剖面線(勘探線)字高為6mm。實際製圖中字高亦可根據圖紙美觀、協調程度進行相應調整。

3.1.9 圖例及說明文字字高一般為3.

0mm,圖例應反映全圖中所有元素,圖例比例與圖紙內各要素比例應一致,圖例及說明文字具體字型大小及位置應根據圖紙美觀、協調程度進行調整。圖中說明文字主要補充圖紙難以表述清楚的內容及圖中需強調的重要要素。

3.5.1 根據採掘工程平(立)面圖繪製。

3.5.2 示意圖圖幅宜採用a1或a2標準圖紙繪製,圖中除測風站需標註完整通風引數外,其餘用風地點需在巷道上方標註風量 q= m3/min,風速v= m/s。

風量、風速單位在說明文字中進行描述,標註時可省略。

3.5.3 示意圖所有井巷用雙線(或一粗一細)繪製,巷道兩線條之間寬度3.0mm,粗線線寬0.6mm,細線線寬0.15mm。

3.5.4 通風網路圖一般繪製於通風系統圖上,根據簡易程度,可按a4或a3圖幅繪製,但不繪製圖框。

節點編號與通風系統圖一致,根據實際情況應盡量合理簡化節點,減少繞線線路;網路圖中不交匯的巷道交叉時用直徑3mm的半圓形繞線繪製,網路圖整體形狀應為橢圓形。

3.5.5 圖中應標註風流方向及各類通風設施(含密閉、風門、風橋等)、區域性通風機、風筒、避難硐室/避難所的具體位置。

3.5.6 主要通風機型號及功能引數標註應以**形式反映於風井附近,區域性通風機型號及功能引數標註應以**形式反映於區域性通風機附近。

3.6.1 井下避災路線圖可採用採掘工程平面圖或通風系統圖繪製。

3.6.2 圖中使用不同符號標示採掘工作面發生火災、瓦斯/煤塵**、水災事故後的避災路線。

3.6.3 圖上應標註的主要內容有:各類通風設施(含密閉、風門、風橋、防爆門等)、風流方向、區域性通風機、風筒、避難硐室/避難所、通訊**等。

3.6.4 圖中應說明避難硐室設計額定人數,未設定避難硐室的需說明不設定的批准檔案及文號;需說明各類災害避險原則。

3.8.1 圖中標明監測監控系統的型號、中心站安裝位置、中心站裝置配置、分站安裝位置、分站編號、分站型號、感測器安裝位置、聲光報警器安裝位置、斷電器安裝位置。

3.8.2 圖中標明避難硐室的分站安裝位置、分站編號、分站型號、感測器安裝位置、感測器型別及感測器數量。

3.8.3 圖中說明礦井瓦斯等級、煤層自然發火等級、煤塵**危險傾向性,各地點甲烷感測器報警、斷電、復電濃度值。

3.10 礦井人員定位系統圖繪製基本要求

3.10.1 採用採掘工程平面圖或通風系統圖繪製,通訊電纜線寬0.6mm,其它裝置及設施線寬0.2mm。

3.10.2 圖中標明人員定位系統的型號、分站型號、讀卡器型號及安裝位置。

3.10.3 圖中標明避難硐室的人員定位系統分站型號、讀卡器型號及安裝位置。

3.11.1 圖中標明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型號、甲烷感測器安裝位置、傳輸電纜型號、饋電感測器的安裝位置及型號。

3.11.2 圖中標明斷電器的分站編號、型號、安裝位置。

3.11.3 圖中說明甲烷感測器的報警、斷電、復電濃度值。

3.15.1 採用採掘工程平面圖或通風系統圖繪製,圖中除供氣管道外的其它裝置及設施採用0.20mm的細線繪製,主管線寬0.7mm、支管線寬0.4mm。

3.15.2 圖中標明空氣壓縮機型號、額定排氣量及額定排氣壓力、配置電動機型號、功率及工作電壓。

3.15.3 圖中標明儲氣罐的型號、儲氣量及工作壓力。

3.15.4 圖中標明各種閥門的型號、公稱直徑和工作壓力。

3.15.5 圖中標明壓風自救裝置的位置、型號和數量。

3.15.6 圖中標明每組自救裝置或急救袋數量。

3.15.7 圖中標明壓風自救系統管路的管材、規格和長度。

3.15.8 圖中標明避難硐室內自救系統裝置的數量或每組的急救袋數量。

3.15.9 圖中應說明空氣壓縮站設定地點、標高;儲氣罐出口管路上設定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和釋放壓力等主要要素。

3.17.1 採用採掘工程平面圖或通風系統圖繪製。

3.17.2 圖中除供水管路外的其它裝置及設施採用0.2mm的細線繪製。

3.17.3 井下供水施救系統管道與井下消防灑水系統管道採用不同管道分別供水時,應分系統繪製。

3.17.4 圖中標明井下消防灑水及供水施救系統的三通與閥門、消火栓的設定位置和間隔距離。

3.17.5 圖中標明井下消防灑水及供水施救系統的空氣淨化水幕和隔爆裝置的設定位置。

3.17.6 圖中標明管道型號和長度。

3.17.7 在繪製井下消防灑水及供水施救系統圖時應在圖中的適當位置(一般在主要進水井口附近)繪製出高位貯水池以及水池主要配管及閥門示意圖,並在示意圖附近註明採用水池的個數、有效容積及設定標高(池底標高)等引數。

3.17.8 如井下消防灑水及供水施救系統採用動壓供水裝置,則應在圖中相應位置標註出動壓供水裝置的示意圖(如加壓水幫浦、水箱或水倉的示意圖),以及動壓供水裝置之間的接管和安裝閥門示意圖,並在示意圖旁標註相應的技術引數(裝置型號、流量和動壓供水壓力等)。

測量礦圖繪製內容標準

目錄1 井田區域地形圖 1 2000或1 5000 2 工業廣場平面圖 1 500或1 1000 3 採掘工程平面圖 1 1000 1 2000或1 5000,分煤層 4 井上下對照圖 1 2000或1 5000 5 主要保安煤柱圖 1 1000 1 2000或1 5000 6 井筒斷面圖 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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