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合同書

2022-07-23 13:18:11 字數 1144 閱讀 7668

甲方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裝置,本著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裝置概況:

1、裝置名稱

2、裝置規格

3、數量

4、附屬裝置、高度每台

二、租金、租期:

1、租金:按月計算每月為

不足壹個月時,按當月的日曆天數計算,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使用日期暫定個月。

2、租期:從甲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合格並將與該塔相關安全備案手續辦齊全可以使用次日起計算。

3、進出場費用每台計算),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付單台進出場費的50%。

4、租金結算時間:乙方應在使用後第二個月底前壹天結算上月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每天按租金照常計算收取租金,退場時,乙方需一次性結清租賃費,如不能付清租賃費則正常計費,直至付清時停止計費。

5、甲方派遣的塔吊司機進入現場後必須接受乙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確保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遵守乙方的上下班時間制度。

6、甲方必須對工作人員作崗前安全教育盡量做到上崗人員穩定,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安裝、除錯、使用、管理及機械的安全檢測。

2、使用期間派專人監督檢查維修,保養(說明:指非正常磨損除外維修保養)。

3、甲方按乙方維修通知後應及時配合維修,如需要更換零件,配件在本市買不到的必須在12小時內修好。

4、按安全操作規程規定操作,嚴禁故意損壞機械裝置,否則由甲方承擔運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滿足現場塔機使用所需的一次穩定電源(380v)及配電裝置,距機械裝置不大於2m處,一次性用品屬於工地(塔吊基礎混凝土、鋼筋、預埋螺絲)。

2、乙方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塔機延遲拆除的,如因乙方原因(場地狹小、建築物或其他種種原因)致使塔機無法拆除退場的,則租金正常計算,直至拆除退場為止。

3、協議到期後,如乙方繼續租用塔機,需提前乙個月向甲方說明,並付清延期租賃費用,塔機退租前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進場後乙方應妥善保管塔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損毀、丟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全部責任。

5、給付租賃費,以甲方收據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 年月日

租賃合同書

2014年3月12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公司名稱 公司位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名稱 公司位址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並簽訂以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基...

租賃合同書

1 租賃時間 從乙方收料之日起到乙方退費甲方收料之日止。含提貨日與退貨日 2 租賃物資數量 以甲方出據專用提貨單乙方收料人員簽字為準。3 乙方對所租物資保證使用期為 日,不足乙個月按乙個月計算。超過乙個月按乙方實際使用天數計算。4 租賃物資 5 租金結算 乙方必須在起租日期起,每隔28天向甲方交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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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一 經雙方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二 甲方將位於通遼市科爾沁區民主路中段的沈颶綜合樓124 125兩處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期限為兩年 從2014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5日止。三 房屋租金第一年人民幣壹拾貳萬元,第二年租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上打租,乙方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