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範圍
本責任制適用於我院壓力管道設計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管理。
2. 工作職責
由技術質量部負責監督、管理壓力管道設計人員的崗位責任。
3. 管理程式
3.1 設計人
3.1.1 職責
a)嚴格執行進度計畫,按時完成設計任務。
b)嚴格執行有關壓力管道設計的法規、標準、規範。
c)檢查委託資料所提供的設計條件是否齊備、合理。
d)認真收集設計資料,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積極穩妥地採用先進技術;會同審核(定)人、專案負責人共同確定設計原則,提出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
e)應從壓力管道工程專案的功能性、安全性、經濟性、可信性、可實施性、適用性和時間性等方面考慮設計深度、工藝技術、選用裝置,做到設計滿足合同和法規、標準、規範的規定和要求。
f)嚴格按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專案設計統一技術規定、設計輸入檔案要求進行設計計算、開展設計。經審核人檢查後提出專業間設計委託。確保設計輸出成果質量。
g)開展壓力管道工程設計應做到基礎資料、設計引數齊全準確,計算方法正確,計算資料、計算軟體先進、可靠,計算結果準確無誤。
h)設計檔案應作到圖面清晰、檢視關係正確、比例布置適當、說明文字簡練通順,圖例、製圖、簽署符合規定,避免錯、漏、碰、缺。
i)正確選用標準圖、定型圖、設計手冊、重複利用圖紙,認真核對所選圖紙的技術條件和使用範圍,是否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總體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及設計質量。
j)應熟悉現行法令、標準、規範,注意調查研究,總結設計經驗,不斷改進設計,避免發生重複性錯誤。
k)熟練掌握壓力管道材料標準,做到選用材料正確。
l)熟悉壓力管道焊接施工工藝,正確提出對施工的技術要求。
m)掌握壓力管道的檢驗、探傷標準,準確提出壓力管道的檢驗要求。
n)應做好技術交底,配合施工,投產後及時進行回訪及設計總結。
3.1.2 質量責任與許可權
a)應對設計基礎資料進行複核並對設計檔案質量負主要責任。
b)負責對設計檔案在校對、審核、審定、核准及質量檢查發現的錯誤及不合格處進行修改和糾正。
c)充分發揚技術民主,在重要技術問題上有不同意見且無法統一時,應逐級向上反映。
d)嚴格按院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及有關法令、標準、規範對設計檔案進行自檢並接受檢查。
e)設計檔案完成後需在設計檔案上簽署。
3.2 校核人
3.2.1 職責
a)嚴格執行進度計畫,按時完成任務。
b)校核設計人向外專業提交的委託資料,作到無錯誤、無遺漏。
c)校核設計檔案是否滿足合同(專案委託)的技術要求,選用的法規、規範、標準及軟體是否正確、適當、設計計算結果是否正確、檢視關係及文字表達是否正確、管道線路布局是否合理、相互關係是否協調。
d)校核設計檔案基礎資料、計算引數的選取、計算機輸入資料、計算結果、尺寸標註、各類圖表、裝置、材料清單等準確無誤,相關檔案是否彼此吻合。
e)校核設計圖紙有無錯、漏、碰、缺,法定計量單位是否正確無誤。
f)校核各類設計檔案的文字表達是否準確、通暢、標點符號是否正確,有無錯字、別字、漏字、有無漏頁等。
g)及時在設計檔案上作標註,以便修改。
3.2.2 質量責任與許可權
a)校核人主要對設計檔案的表現質量、計算及各種資料的準確性、文字的表達完整和準確性負責。
b)在校核過程中當發生與設計人意見不一致時,可向審核(定)人反映,由審核(定)人裁決。
c)認真核查設計檔案的修改結果,當確認校核發現的問題已全部修改完後方可在設計檔案和校審卡上簽署。
3.3 審核人
3.3.1 職責
a)嚴格執行進度計畫,按時完成任務。
b)參加壓力管道設計方案討論,並對方案進行審核。
c)審核設計人向外專業提交的委託資料,作到無錯誤、無遺漏。
d)審核設計檔案是否滿足合同(專案委託)的技術要求和有關法令、標準、規範的規定,以及所選用標準、規範、法規是否正確、適度。
e)了解和掌握設計背景、設計人思路,應清楚設計過程。
f)審核設計檔案的設計方案、工藝流程、裝置選型等重大技術問題是否滿足工程專案的功能性、安全性、經濟性、可信性、可實施性、適用性和時間性要求。
g)審核設計檔案採用的基礎資料、設計引數、計算方法、計算公式、計算程式、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合理。
h)審核專業間技術介面是否銜接一致,會審是否齊全。
i)審核設計關鍵尺寸和工藝線路是否存在錯、漏、碰、缺。
j)及時填寫審核記錄,並在設計檔案上作適當標註,以便修改。
3.3.2 質量責任與許可權
a)審核人應對工程專案設計滿足規定要求負責。
b)對於一般技術問題具有否決權,當在重大技術問題上與設計人意見不一致時可向審定人反映,由審定人裁決。
c)認真核查設計檔案的修改結果,當確認審核發現的問題已全部修改完後方可在設計檔案和校審卡上簽署。
3.4 審定人
3.4.1 職責
a)嚴格執行進度計畫,按時完成任務。
b)審定工程專案的設計原則、設計方案、設計重大技術問題是否滿足合同(專案委託)的技術要求和有關法令、標準、規範的規定。
c)審定設計中採用的設計方案、工藝流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包括進口及關鍵裝置)、新材料是否滿足工程專案的功能性、安全性、經濟性、可信性、可實施性、適用性和時間性要求。
d)對設計評審、設計確認結論的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e)對本專業設計內容的經濟指標和費用估算、概算從巨集觀上進行審定。
f)及時填寫審定記錄,並在設計檔案上作適當標註,以便修改。
3.4.2 質量責任及許可權
a)對工程專案設計中重要的技術性和方案性問題進行過程跟蹤,並對其質量負責。
b)對設計技術和方案性問題有決定的權力;當在重大技術問題上與設計人、審核(定)人有不同意見且無法統一時可向專案負責人反映,由專案負責人裁定。
c)認真核查設計檔案的修改結果,當確認審定發現的問題已全部修改完後方可在設計檔案和校審卡上簽署。
3.5 專案負責人(含專業負責人)
3.5.1 職責
a)負責對規定檔案的核准工作。
b)代表全院對本專業壓力管道設計的技術水平、技術質量和重大技術問題負主要技術領導責任,具有決策權。
c)審查工程專案的設計原則、設計方案、設計重大技術問題是否滿足合同(專案委託)的技術要求和有關法令、標準、規範的規定。
d)對重大設計原則、設計方案、工程專案概預算和經濟評價進行審查;審查設計是否滿足工程專案的功能性、安全性、經濟性、可信性、可實施性、適用性和時間性要求。
e)在解決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時,充分發揚民主,召集有關人員和單位共同分析研究,作出決定;有分歧時,有權決定技術上的方案,並對結論負責。
f)研究國內外壓力管道設計的技術發展動態,推廣新的技術成果,把握本專業的技術發展方向。
g)組織貫徹執行與本專業有關的壓力管道設計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規範,負責組織本專業壓力管道設計人員的技術考核。
3.5.2 質量責任與許可權
a)對設計的重大原則性問題具有最終決定權。
b)認真核查設計檔案的修改結果,當確認核准發現的問題已全部修改完後方可在設計檔案和校審卡上簽署。
4. 相關檔案
《工程設計技術崗位責任制》ncmd-qms7-b1-c2-2002
編制:李顏強徐揚綱
審核:及鵬
批准:李建勳
壓力管道設計技術規定
前言本標準是根據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與管理規則 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與管理規則實施細則 試行 的規定編寫。本次修訂主要增加了防振設計部分,本標準對壓力管道的強度計算 柔性設計 防振設計及抗震設計等方面作了規定。本標準由兗礦...
壓力容器崗位責任制
1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崗位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並經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者其授權人僱 聘 用後,方可在許可的專案範圍內從事相應的操作工作。2 在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執行壓力容器使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本崗...
技術崗位責任制
為了確保工程設計 諮詢 工程勘察 工程承包和工程監理的質量,明確各級技術崗位職責,制定本制度。1 總工程師 副總工程師 在院長領導下,對全院的技術質量工作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工作,並按照分工負責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1.1全面貫徹有關的法規 技術政策 規範 標準 定額,並負責督促檢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