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技術降損工作指導意見

2022-07-20 05:57:05 字數 4935 閱讀 4284

關於印發《國家電網公司技術降損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區域電網公司、 省(自治區、 直轄市) 電力公司, 國網執行****、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 國網北京經濟技術研究院、 國網新源控股****、國網能源開發****:

為指導公司系統深入開展技術降損工作, 提高電網經濟執行水平,實現技術線損最優先目標,公司組織制定了《國家電網公司技術降損工作指導意見》, 現印發給你們(詳見附件),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公司生產技術部。

國家電網公司檔案

國家電網生〔2009〕623 號

主題詞: 能源線損工作意見通知

附件: 國家電網公司技術降損工作指導意見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國家電網公司辦公廳 2009 年 6 月 24 日印發

附件 國家電網公司技術降損工作指導意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指導公司系統深入開展技術降損工作, 提高電網經濟執行水平, 實現技術線損最優化目標,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本指導意見適用於公司系統各級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各級電網經營企業)。

第三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根據本指導意見, 結合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電力生產經營現狀, 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技術降損工作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並編制年度節能降損的技術措施和具體專案, 分別納入大修、 技改、 科技等計畫中安排實施。

第二章基本原則

第四條技術降損工作應堅持長遠目標與近期需求相結合,統一標準、 統一規劃、 突出重點、 循序漸進, 堅持科技創新,積極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節能新技術、 新裝置、 新材料, 提高電網經濟執行的科技水平。

第五條技術降損工作應涵蓋電網規劃、 設計、 基建、 執行、技術改造等全過程,降低電力網電能損耗的技術措施包括電網降損規劃、 裝置節能選型、 電網經濟執行、 降損技術改造等內容。

第六條實施技術降損專案應堅持經濟適用原則, 進行經濟效益計算分析, 在技術經濟比較基礎上開展專案可研、 立項、驗收、 後評估等工作, 並加強專案投資**期等主要經濟評價指標的審查。

第三章電網降損規劃

第七條電網規劃應堅持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電網原則, 同時考慮降低投資成本和提高經濟執行能力等綜合目標,不斷優化電網結構,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執行。

第八條通過推進特高壓交、 直流輸電及大區電網聯網建設, 優化網路結構, 簡化電壓等級序列, 合理無功補償裝置等措施, 提高規劃電網的經濟執行能力。

第九條電網近期規劃(5 年) 應有電網節能分析的內容,並經過計算給出現狀電網及各規劃水平年的線損情況。

第十條高、 中壓配電電壓等級選擇應優化電壓序列, 簡化變壓層次, 避免重複降壓。 原則上, 城市及農村電網高壓配電電壓為 35 千伏、 66 千伏、 110 千伏, 中壓配電電壓為 10 千伏、20 千伏,低壓配電電壓為 380/220 伏。考慮到大型及特大型城市近年來電網的快速發展,中壓配電電壓可擴充套件至 35kv,高壓配電電壓可擴充套件至 220 千伏、 330 千伏乃至 500 千伏。

第十一條各級電網容載比的選擇應滿足負荷發展需求並兼顧變壓器的利用效率,220~330 千伏電網容載比根據用電負荷增長情況可取 1.6~2.1, 35~110 千伏電網容載比根據用電負荷增長情況可取 1.

8~2.2。

第十二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加強無功負荷**, 滾動開展無功專項規劃。

第十三條無功補償配置應按照電源補償、 電網補償、 使用者補償相結合, 分散就地補償與變電站(開關站) 集中補償相結合的原則,實現分層和分割槽的無功平衡。

第十四條無功補償配置方式應根據電網規劃方案, 進行大、 小執行方式下無功平衡計算以確定無功補償裝置的型式、容量及安裝地點。

第十五條充分發揮發電廠無功出力的重要作用, 併入電網的發電機組應具備滿負荷時功率因數在 0.85(滯相)~0.97(進相) 執行的能力, 新建機組功率因數應滿足 0.

95 進相執行的能力。發電機自帶廠用電時,進相能力應不低於 0.97。

第十六條對 220 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接入電網的電廠, 為就地平衡送出線路的充電功率, 可以考慮在電廠側安裝一定容量的併聯電抗器。

第十七條各電壓等級變電站應結合電網規劃和電源建設,

通過無功優化計算, 配置適當規模、 型別的無功補償裝置, 避免大量的無功電力穿越變壓器。其中 35~220 千伏變電站,在主變最大負荷時,其高壓側功率因數應不低於 0.95。

第十八條各級電網應避免通過輸電線路遠距離輸送無功電力。330 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輸電線路的充電功率應按照就地補償的原則採用高、 低壓併聯電抗器予以補償, 使感性補償度達到 90%以上。

第十九條對於大量採用 10~220 千伏電纜線路的電網, 在新建 110 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時,應根據電纜進、出線情況在相關變電站分散配置適當容量的感性無功補償裝置。

第二十條配電網的無功補償以配電變壓器低壓側集中補償為主。 電容器容量宜綜合考慮配電變壓器容量、 負載率現狀及規劃值、 負荷性質和補償後目標電壓、 功率因數等條件經優化計算確定。

第四章裝置節能選型

第二十一條各類電力裝置設計選型時應結合電能損耗情況, 經技術經濟比較合理選擇。 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低損耗節能產品。

第二十二條輸電線路導線型號及截面選擇應滿足系統需要,並按照年費用支出最小原則選擇經濟截面。

第二十三條各電壓等級電網主幹線的導線截面型號, 在同一地區不宜太多, 每個電壓等級可選用 3~4 種規格, 宜參考飽和負荷值一次選定導線截面。

第二十四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根據當地電網實際情況,全面推廣應用低損耗節能型變壓器,禁用高耗能變壓器。

第二十五條 220 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變壓器阻抗值的選取應根據系統穩定性、 短路電流、 變壓器損耗等因素綜合考慮而定; 分接頭檔位配置、 電壓變比、 調壓方式應根據當地無功電壓的調整需求確定。

第二十六條為充分發揮無功補償裝置的作用,對於 110~220 千伏三繞組降壓變壓器三側額定電壓, 一般情況下, 高、 中、低壓側宜選系統標稱電壓的 1、 1.05、 1.05 倍; 當供電距離長、供電負荷重時,高、 中、低壓側可選系統標稱電壓的 1、 1.

05、1.1 倍; 當低壓側不帶負荷或僅帶有站用變等輕載負荷時,高、中、低壓側可選系統標稱電壓的 1、 1.05、1 倍。

第二十七條各電壓等級變電站無功補償裝置的分組容量選擇, 應根據計算確定, 最大單組無功補償裝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線電壓變化不宜超過電壓額定值的 2.5%。

第二十八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大力推進變(配) 電站節能建設, 通過採用自然採光、 環保節能型照明等減少生產和輔助用房的人工照明; 通過對建築物外牆保溫及良好自然通風等設計, 縮短空調和風機的使用時間,從而降低站用電損耗。

第五章電網經濟執行

第二十九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根據電網有功、 無功負荷潮流變化及裝置的技術狀況及時調整網路及裝置的執行方式,充分挖掘現有裝置潛力, 降低電能損耗, 實現電網安全、 穩定、經濟執行。

第三十條應採用電網優化執行分析軟體, 計算比較不同執行方式下的網損情況, 在滿足電網安全穩定的前提下, 選擇網損最優的執行方式。

第三十一條變電站有多台變壓器輕載執行時, 在保證電網安全前提下開展變壓器經濟執行工作, 適當分配負載或合理停運輕載變壓器。

第三十二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根據配電網執行狀況適時調整負荷分配,平衡配電變壓器三相負荷,其中 380 伏三相四線制線路零線電流不宜超過首段相線電流的 15%。

第三十三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根據電網運**況及時投切無功裝置, 調節變壓器分接頭, 調整發電機無功出力, 提高無功優化執行水平。

第三十四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開展22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變壓器實時功率因數分析。建議開展配電網 6 千伏、10 千伏、20 千伏供電線路實時功率因數分析。

第三十五條電廠機組可調無功出力是系統無功電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電廠無功電壓優化執行是確保系統電壓質量及降低網損的重要技術手段。 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積極開展發電機組的進相試驗, 推進電廠側無功電壓控制系統建設, 制訂和完善電廠送網無功管理考核辦法, 加強對統調電廠及地方小電廠的無功出力管理。

第三十六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加強關口計量裝置管理,加強對工程建設及改造中關口電能計量裝置的選型設計審查等工作, 嚴格按照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等合理選擇電能計量裝置, 避免由於電能計量裝置配置不合理而造成電能量損失。

第三十七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按規定進行電能表校驗、輪換等工作, 加強計量用電壓互感器二次迴路壓降檢測管理,確保電能計量資料準確。 對線損率異常波動的線路和使用者應加強分析,查明原因, 及時整改。

第三十八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逐步推進 10 千伏及以上電網電能量採集系統建設, 試點開展 380 伏電網電能量採集系統建設,加快推進使用者負荷管理系統建設。

第三十九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積極開展使用者負荷管理工作, 逐步推行峰谷分時電價、 季節電價及可中斷負荷電價等激勵政策, 利用電力負荷控制、 蓄冷蓄熱等技術, 達到消減峰荷、移峰填谷目的, 降低使用者負荷的波動程度。

第四十條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加強業擴工程的設計審查、中間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嚴格要求 100 千伏安及以上使用者根據其負荷性質採用適當的無功補償方式和容量, 在任何情況下,不應向電網倒送無功電力, 保證在電網負荷高峰時不從電網吸收大量無功電力,同時保證電能質量滿足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第四十一條使用者無功補償裝置宜採用自動投切方式, 配置容量應滿足35千伏及以上供電的電力使用者應達到高峰負荷時功率因數不低於 0.95,100 千伏安及以上的 10 千伏供電電力使用者功率因數不宜低於 0.95, 其他電力使用者功率因數不宜低於 0.

90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對於實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的使用者, 應裝設雙向無功電能表。 各級電網經營企業應對使用者高峰功率因數實行考核, 並逐步開展高峰、低谷功率因數分時段考核。

第四十三條對於特殊性質負荷(如非線性、 衝擊性等負荷)的使用者, 應要求其配置適用、 有效的電能質量治理裝置, 使電能質量達到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第六章降損技術改造

第四十四條電網降損技術改造應將負荷實測及線損理論計算分析報告作為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五條電網降損技術改造重點物件是區域性高損區域及高損元件。

第四十六條降損技術改造應結合電網規劃綜合考慮。 對於電網發展中存在的暫時性問題、 未來幾年通過電網建設可解決的問題等可結合電網規劃逐步解決, 對於在今後若干年內會持續存在的高損區域及高損元件, 而未來幾年電網規劃又未涉及,則應加快進行降損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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