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店藥師專項總結

2022-07-04 07:27:02 字數 1703 閱讀 9915

汶上縣局

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師履職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師在職在崗、依法履職等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根據濟寧市局《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師履職專項檢查的通知》(濟食藥監市[2011]74號)檔案要求,汶上縣局及時安排部署,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進行了全面整治,現將檢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

藥品零售企業點多面廣,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為保證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實施,我局組織召開全域性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並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結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及時安排部署專項檢查,確保檢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宣教結合,嚴格准入

1、強化宣傳,積極引導。我局利用召開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會議、定期約談等方式強化宣傳教育,增強藥品零售企業誠信意識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對駐店藥師培訓和教育,提高其職業道德素養和藥學服務水平。

動員和指導藥品零售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督促其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積極營造良好的藥品市場經營秩序,另外,我局還加強與新聞**的溝通和協調,通過宣傳樹立藥品零售企業和藥監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

2、嚴格准入,明確責任。對新開辦零售藥店、駐店藥師變更、許可證換發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我局安排人員與駐店藥師進行談話,重申藥師履職的義務和責任,從源頭杜絕駐店藥師兼職、虛崗、掛職等現象發生。利用日常監督檢查及分發宣傳材料等渠道,向藥品經營企業宣傳藥事法律法規,強調藥師在崗在職的重要意義,明確藥師依法履職的責任,增強藥品經營企業依法經營和藥師依法履職的法律意識。

三、認真自查,整改到位

我局組織零售藥店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有關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要求企業完善實施駐店藥師考勤制度,實行掛牌上崗、在崗保證宣告、離職提前申請等一系列制度,規範質量管理制度。同時,要求藥品零售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對自身存在的問題仔細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到位,確保駐店藥師在崗履職。

四、統籌協調,加強監管

此次專項檢查要與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全年的日常監督檢查、gsp跟蹤檢查相結合,一併進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嚴格廉政紀律和工作紀律,嚴格檢查標準。

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分析,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對查實違規從事藥品經營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五、強化措施,建立機制

我局根據此次專項檢查的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查詢規律,積極探索藥店駐店藥師在崗履職的長效監管機制,初步建立駐店藥師巡查制度,杜絕藥師掛證現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六、檢查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專項檢查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500餘人次,車輛120餘台次,檢查藥品零售企業140個,填寫《濟寧市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師登記表》146份。從檢查情況看,未發現轄區內存在駐店藥師違法掛職、兼職、在崗不履職等行為,絕大多數駐店藥師職業道德素養和藥學服務水平有所提高,藥師依法履職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多數企業能夠積極完善並實施駐店藥師考勤、掛牌上崗等制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加大力度對轄區內駐店藥師在職在崗、依法履職等行為進行檢查,全面掌握藥品零售企業駐店藥師在崗履職情況。對發現駐店藥師未按規定在崗履職的企業要加強檢查力度,一旦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立即依法從重處罰。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駐店藥師職業道德素養和藥學服務水平,增強藥品經營企業依法經營和藥師依法履職的法律意識,切實保障群眾的用藥安全。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