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工操作標準

2022-07-02 21:03:02 字數 4390 閱讀 9582

測量工崗位標準:

1、 做好測量儀器、工具的保管維護工作,保持儀器完好,發現儀器有問題及時向科長匯報。

2、 負責基本控制導線和採區控制導線的測量、檢查、計算、繪圖、填圖工作。

3、 負責基本控制導線和採區控制導線的水準測量、檢查、計算、繪圖、填圖工作。

4、 負責安裝工程幾何關係的計算、校對、標定工作。

5、 負責地面地形圖補測和鑽孔標定工作。

6、 配合技術員做好重大工程和重大貫通標定施測工作。

技術標準:

第1條、安全技術要求

1、 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按照《測繪法》、《煤礦側臉規程中各項技術要求進行測量資料的收集、彙總工作。

2、 應根據工程精度要求確定施測等級,各項觀測誤差,均因符合《煤礦測量規程》的規定和要求。

3、 不得在測量原始記錄、資料計算、彙總、圖紙填繪等工作中弄虛作假。

4、 測量人員應以施工設計、規程、任務通知單為依據,沒有施工設計或任務通知單、或與設計或規程要求相違背的,有權拒絕作業。

5、 在高空或井筒中設點觀測時,作業人員應佩戴保險帶。儀器上下搬運應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儀器箱和其他用具須放置牢靠嚴防墜落,確保儀器和人身安全。

6、 用於煤礦井下的所有測量儀器、裝置等必須防爆。

7、 在主要運輸大巷及運輸石門等運輸繁忙地段,必須提前與有關部門、人員聯絡,在測量作業區段內禁止車輛通行、機械運轉。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運輸設施影響觀測時,亦應立即停止運轉。作業中應加強前後瞭望,做好監護,保證人員與儀器安全。

8、 在有架空線巷道和電力設施的地點施測時,應特別注意人員和儀器的安全,必要時應停電作業。

9、 在上、下山等坡度較大的巷道內作業時,應事先聯絡禁止斜巷絞車執行,必要時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後方可施測。

10、 嚴禁擅自進入盲巷、獨頭、獨巷或已失修巷道進行測量。

11、 在特殊地點進行測量作業,必須編制專項措施,報總工程師批准。

12、 井下工作面標定放線需打眼固定中腰線的,應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不得違章操作。

第2條、作業技術要求

1、 作業前,應根據工程師需要合理選擇相應級別的測繪儀器,並按規程規定進行各項檢驗與校正。

2、 作業前,必須明確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備齊必須的儀器、工具、材料等。

3、 攜帶專用的原始記錄簿,必需的經檢查無誤的起始資料、設計施工圖紙及標定資料等。

4、 井下測點按其相應級別及使用時間的長短分永久點和臨時點兩種。具體設定方法按《煤礦測量規程》中第80條、第81條執行。

5、 在井下進行採區測量時,測點的設定可由前視人員完成。前試點應確保通視,盡量考慮到前後視距及下乙個前視有利或巷道特徵處,在穩固的頂板或巷道棚梁上設定,且便於儀器架設。設定好後,應及時量取必要的測點要素。

第3條、經緯儀觀測

1、 儀器轉動要平穩。使用微動螺旋照准目標或測微螺旋對準分畫線時,其最後旋轉方向應為旋進。

2、 每次照准目標,不得過分擰緊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動螺旋應盡量使用中間部位。

3、 觀測過程中,照准部水準器的氣泡偏離中心不得超過一格。接近或超過一格時,應重新整置儀器並重測。

4、 當望遠鏡旋轉超過了要觀測的目標時,必須旋轉一周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轉。

第4條、水準儀觀測。

1、 使用補償或自動安平水準儀時,在觀測前,圓水準器應嚴格校正,觀測時必須嚴格置平。

2、 除路線拐彎處外,每一測站上的儀器和前後視標尺的3個位置,應盡可能接近一條直線,並且要求前後視距盡量相等。

3、 光電測距儀觀測。

4、 作業前,要根據需要的充電時間為電池充電,並按規範規定的專案對測距儀及其主要附件進行檢測,符合要求方可作業。

5、 要選擇良好的氣象條件和有利的觀測時間進行測距作業。觀測時按以下要求進行:

(1)、操作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測距儀使用說明書,並按說明書中的規定操作儀器。

(2)、測距開始前,應使測距儀與作業溫度相適應。測量時,光強訊號應在保證測距精度情況下進行測距作業。

(3)、在晴天作業時,應給測距儀、反射鏡打傘,嚴禁將照准頭對向太陽,測距儀的主要電子附件應避免爆曬。

(4)測距儀與反射鏡必須配套使用。若更換反射鏡時,必須重新測定儀器的加、乘常數,檢查經緯儀望遠鏡光軸和測距儀光軸間的距離與反射鏡中心到視標中心間的距離是否相等,如相等時,應進行校正或考慮測距結果的修正。

(5)、宜根據測程範圍採用規定的反射鏡個數。測距時,必須使反射鏡面垂直於視線方向。

(6)、測距作業時,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發光體位於測線或測線的延長線上,否則應採取措施。

(7)、測距時應暫停無線電通話,以免干擾。

(8)、測距作業時,一般應用檢定測距儀所用的溫度計和氣壓計。測距作業前應預先開啟溫度計和氣壓計,待10mm後方能正式讀數。在測量前後,應在測線兩端點上測定溫度和氣壓資料。

等外控制各類邊長,可只在測站上測定。

(9)測量氣象元素時,氣壓表應平置,讀數時要防止指標擱滯。溫度計應懸掛在與測距儀和反射鏡近似同高、不受陽光直射、受輻射影響小和通風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風乾濕溫度計時,應按其使用說明書上所規定的通風時間測記溫度。

第5條、碎部測量:井下碎部測量一般在導線測量的同時進行,可採用支距法、極座標法或交會法。

1、 為了滿足填圖的需要,須丈量測點至左右幫、三(四)角門等各幫的距離,測點至躲避硐、矸子窩、小水倉、硐室等中心的距離及寬度、深度,測點至彎道擷取點的距離及各擷取點至兩幫的支距以及測點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部測量的資料,應根據需要在手簿上繪圖標意。

2、 施工中報廢的巷道和臨時水倉、盲巷等,必須正確地控制迎頭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第6條、井下中腰線標定

第7條、對於一井內測距大於3000m貫通或兩井間的貫通,必須編寫貫通測量設計書。貫通測量設計書須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後實施。

第8條、井下各類巷道開窩必須有開窩通知單或設計,嚴禁無設計和開窩通知單標定放線。對於獨頭巷道必須及時進行平面和高程控制。

第9條、測量人員必須對設計和開窩通知單上的資料、附圖進行校核,計算標定資料,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現場標定。巷道中腰線標定後,必須及時向施工單位交代清楚。

第10條、用經緯儀施工放線,標定次數和其他限差嚴格按有關規定要求確定,每次必須採用兩個鏡位標定,取其平均位置,嚴禁用乙個鏡位標定。

第11條、次要巷道的開口位置及臨時中腰線可用羅盤儀或懸掛半圓儀標定。當巷道向前掘進4—8m,必須用儀器重新標定,並檢查標定的正確性。

第12條、用雷射指向儀指示巷道中腰線,必須按《煤礦測量規程》第206條規定進行。

第13條、主要巷道的中腰線必須用經緯儀,水準儀標定。

第14條、記錄、資料計算及整理

(一)記錄

1、第49條各種觀測都必須有專人負責記錄,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記錄,嚴禁自測自記。

2、在記錄過程中,要耐心、認真、細緻、精力集中。採用複述方法記錄,能及時發現觀測中的錯誤(如對錯度盤、看錯方向等)和超限情況。掌握好重測及取捨原則,合理地進行重測、補測。

3、每次觀測必須記錄工作地點,觀測日期、儀器型號、觀測者、記錄音、導線等級及初、複測等。

4、作業觀測結束後,應對觀測手簿進行全面檢查,保證記錄、計算正確無誤,各項限差及檢驗專案均符合規範的要求後方可遷站。

5、一切原始觀測值和記事專案,必須在現場記錄在規定格式的外業手冊中,嚴禁憑記憶補記。外業手冊中每一頁都須編號,任何情況下都不許撕毀手冊中的記錄紙。

6、一切數字、文字記載應正確、清楚、整齊、美觀。凡更正錯誤,均應將錯字整齊劃去,在其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禁止塗改、擦改、轉抄。對超限劃去的成果,須註明原因和重測結果所在的頁數。

三角點、導線點、水準點的名稱必須記載正確,同一點名在各種資料中應嚴格一致。

(二) 資料計算及整理

1、 計算、對算者必須及時獨立整理和檢查外業觀測手簿,確認無誤及各項限差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計算。觀測資料不全或限差超限必須進行補測或重測。

2、 任何計算資料必須有對算。計算、對算或檢查者都應在計算成果表上簽字。資料的計算、復算或對算必須從起始資料和觀測資料原始記錄開始,不得互相轉抄。

3、 計算資料字型要工整,計算錯誤的數字不准塗改,可劃掉後重新寫上正確的數字。

4、 各種計算資料應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平差並計算測量精度。

5、 計算資料、成果臺帳要按工作地點收集整理,裝訂成冊。封面要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要有目錄、頁次、示意圖及必要的說明。

計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圖。計算後的最終成果必須及時填入專門的成果表,並建立臺帳。

(三)用計算機進行內業計算的原則:

1、 計算程式必須驗證,可靠後方可使用,並應符合(煤礦測量規程)或其他有關規程的要求。

2、 所有計算過程的檢驗結果,都要妥善儲存。

3、 用計算機處理的觀測資料或計算成果等都必須定期備份,同時入庫。

(四)圖紙填繪

1、 生產進度圖採用圖板方式、原則按自然分層繪製。除地質構造不繪外,其餘均按基本礦圖中採掘工程平面圖的要求繪製。當天測量應在當天計算、當天填繪,特殊情況下最遲次日由測量人員用鉛筆填繪。

生產進度圖應每月10日前清繪上墨一次。

2、 生產交換圖按210mm*300mm標準圖面摺疊,按基本礦圖的內容描繪和補繪,巷道月末位置用鉛筆**和日期表示。

煤礦測量工操作規程

作業時應注意環境情況,採取針對措施,戴好防護用品。在建築物上作業應防止墜落,戴好保險帶 在地面鐵路公路作業應注意車輛通行 在礦井巷道內作業應戴好礦帽,注意巷道頂板 支架 瓦斯 運輸等情況,確認安全才測量。測量工搬運儀器必須裝箱上鎖,並檢查提環 揹帶背架及運輸工具是否牢固,確實牢固方能搬運。搬運安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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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1 煮爐加藥操作 1.1 將藥用熱水溶解後,總藥量一次加入鍋筒內,加藥前把水位調整到低水位,加藥後再把水位調到最高水位進行煮爐。注意不能把固體藥加入爐內。1.2 煮爐期間應從鍋筒和水冷壁下集箱排汙處取爐水樣,監視爐水鹼度及磷酸根的變化 排汙前後各取一次水樣,煮爐後期爐水的鹼度和磷酸根應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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