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取樣試驗方案

2022-05-24 21:33:02 字數 3925 閱讀 9540

目錄一. 編制依據 1

二. 適用範圍 1

三. 專案概況 1

3.1 工程概況 1

3.3混凝土工程概況 2

四. 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安排 3

4.1 承擔有見證試驗室的試驗單位 3

4.2 承擔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監理單位) 3

五.試驗工作方案 3

5.1 試驗流程 3

5.2 有見證試驗管理制度 3

5.3 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試驗專案 4

5.4 材料取樣方法及有關規定 4

六. 試驗工作計畫 10

6.1 原材試驗計畫 10

6.2 混凝土結構實體檢驗計畫 12

1、本工程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檔案;

2、施工合同及施工組織設計;

3、公司《管理體系檔案》及《施工技術管理規定》;

4、主要規範、規程、標準:

4.1.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

4.1.2、《砌築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範》jgj98-2000j65-2000

4.1.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範》jgj55-2000、j64-2000

4.1.4、《建築用砂》gb/t14684-2001

4.1.5、《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gb175-1999

4.1.6、《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03、j253-2003

4.1.7、《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2001、j140-2001

4.1.8、《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91

4.1.9、《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

4.2.0、《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2002

4.2.1、《建築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1-92)

4.2.2、《建築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5836.2-92)

4.2.3、《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v)管材》(gb/t10002.1-1996)

4.2.4、《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

本方案適用於本工程結構複驗等。

3.3.1主體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

3.3.2 其它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

地下室頂板、外牆(含柱)、基礎底板、基礎梁、車道結構、人防頂板、人防臨空牆、人防外牆、裝置風溝、管溝均採用防水混凝土,其抗滲等級不小於s12,且需在上述部位的混凝土中新增抗裂防水劑。

3.3.3 地下室防水為sbs(3㎜+3㎜)外防外貼型防水。

3.3.4 地下部分回填土為素土回填、級配砂石和鋼渣壓重回填。

土建結構:1、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材料進場→材料員書面通知試驗員→試驗員按規定現場取樣,並配合監理見證取樣→送委託試驗室試驗→取回試驗報告→試驗員將試驗結果書面通知材料員和現場技術人員→報監理→資料歸檔。

5.2.1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是指在建設單位或監理人員見證下,由施工人員在現場取樣,送到指定試驗室進行試驗。

5.2.2為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結構安全,保證試驗的真實性,本工程按照《武漢市建設工程施工試驗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的暫行規定》,下列專案需進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2)用於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

3)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

4)用於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5)用於拌製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6)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

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8)國家規定必須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

5.2.3單位工程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次數不得少於各有見取樣專案試驗總次數的30%,試驗總次數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於2次(鋼結構不少於5次)。

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見證取樣和送檢次數。送檢試樣在現場施工試驗中隨機抽取,不得另外進行。

5.2.4見證人由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擔任。

見證人設定後,須向承監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和承擔有見證試驗的實驗室備案。見證人更換須辦理變更備案手續。見證人和送檢單位對送檢試樣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法律責任。

5.2.5承擔有見證試驗的試驗室,應有資格承擔對外試驗業務的試驗室或法定檢測單位中選定,並向承監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5.2.6施工過程中,見證人按照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計畫,對施工現場的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並在試樣或其包裝上做出標識、封志。

標識和封志要標明樣品名稱、樣品數量、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並有取樣人和見證人簽字。見證人作好見證記錄,見證記錄列入工程施工技術檔案。

5.2.7有見證取樣,送檢專案的試驗報告加蓋「有見證試驗」專用章(鋼印),由施工單位彙總後,與其他施工資料一起納入工程施工技術檔案,作為評定工程質量的依據。

5.2.8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各種試驗結果達不到規定標準,向承監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報告。當試驗不合格時,按有關規定加倍取樣複試時,加倍取樣、送檢與複試也應按本規定實施。

5.2.9 有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各種試驗專案,凡未按規定送試、送試次數達不到要求,其工程質量由法定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確定,其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2.10各種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試驗資料必須真實、完整、符合試驗管理規定。對偽造、塗改、抽換或丟失試驗資料行為,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5.3.1原材類

外加劑、鋼筋、磚、防水材料等。

5.3.2施工及驗收試驗專案

混凝土、鋼筋接頭、回填土、砌築砂漿、鋼筋保護層厚度測定、混凝土抗滲等。

5.4.1普通混凝土強度試驗的取樣和試塊留置的有關規定

5.4.1.1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混凝土,應在混凝土的澆築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a、每拌製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b、每工作班拌製的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其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c、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 m3時,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d、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留置標準養護塊不得少於一組(3塊)並根據需要製作相應組數的同條件試塊。

e、每次取樣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5.4.1.2對預拌混凝土,當乙個分項工程連續**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於1000m3時,其交貨檢驗的取樣,每200m3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5.4.1.

3取樣方法及數量: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質量的試件,在混凝土澆注地點隨機取樣製作;每組試件所用的拌和物從同同一車運送的混凝土中取樣,對於預拌混凝土還應在卸料量的1/4-3/4之間取樣,每個試樣量應滿足混凝土質量檢驗專案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於0.

02 m3。

5.4.2抗滲混凝土試塊的留置

1)同一混凝土強度等級、抗滲等級、同一配合比、生產工藝基本相同的混凝土,每500m3留置不少於兩組抗滲試塊(每組6個試件),每增加250-500 m3應增留兩組。在澆注地點隨機製作試塊,其中至少一組在標準條件下養護,其餘的試塊在與構件相同的條件下養護。

2)留置抗滲試件的同時需留置抗壓強度試件並取自同一混凝土拌和物。

3)取樣方法同普通混凝土中(5.4.1)項。

5.4.3混凝土同條件養護試塊的留置

1)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樣數量如下:

①同條件養護試件所對應的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應由監理、施工等各方根據其重要性共同選定。

②對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強度等級,均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

③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其留置的數量應根據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宜少於10組,且不應少於3組;

④同條件養護試件拆模後,應放置在靠近相應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的適當位置,並應採取相同的養護方法。

2)同條件養護試件應在達到等效養護齡期時進行強度試驗(等效養護齡期根據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與在標準養護條件下28d齡期試件強度相等的原則確定)。

南湖見證取樣試驗方案

一 編制依據 1.1 2 5 8 樓及地下車庫工程施工圖。1.2 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範 技術標準 操作規程及河北省地方規定。二 工程概況 2.1牆體 2.1.1承重牆 承重牆均為鋼筋混凝土牆。2.1.2非承重牆 0.000以下填充牆採用a3.5加氣混凝土砌塊,m7.5水泥砂漿砌築 0.000以上填充...

試驗見證取樣方案

上海城建集團公司常州高架 二期 工程 青洋路高架一工區試驗室 1 取樣是指按照有關技術標準 規範的規定,從檢測物件中抽取檢測樣品的過程。送檢是指取樣後將試樣從取樣現場送至檢測機構的過程。2 見證取樣送檢是指在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企業的現場取樣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試塊 ...

試驗計畫及見證取樣方案

瑞祥國際酒店 施工檢測送檢計畫 含見證取樣計畫 唐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 材料檢驗試驗計畫 1 材料檢驗試驗土建工程包括鋼筋母材及鋼筋連線接頭 水泥 石子 砂子 防水材料 砌塊 門窗及節能原材料試驗和砼 砂漿試塊的留置 電氣工程包括電線 電纜 配電箱 開關 插座 給排水及採暖工程包括管材 閥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