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乘車協議書

2022-05-14 05:06:23 字數 883 閱讀 3283

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學生乘車平安,促進家、園和諧,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     (學生法定監護人)

乙方:     (校車車主),車牌號:      。

一、甲方之學生性別年齡歲,系鄉(鎮)村學校

年班學生,自願乘坐車牌號為的標準校車上下學,並按時、按標準每月向乙方交納學生乘車費人民幣元。並承諾:

1、學生要提前5分鐘到校車停靠站候車,如須橫過馬路要注意安全,必須由學生監護人護送。

2、學生候車時不許打鬧,不許在馬路上追逐、嬉戲、打鬧。

3、自覺排隊,待車停穩後,按秩序上下車,並按指定座位就坐。

4、上車後,要文明自律,不許大聲喧嘩、不吃零食,保持好車內衛生。更不許嬉戲、打鬧。

5、自覺接受隨車照管人員的管理,要講文明,懂禮貌。

6、愛護車內設施,如損毀,按價賠償。

7、車停穩後,自覺排隊下車,不要搶下或跳車,要有秩序下車。

二、乙方承諾

1、按時、按規定出車到指定的停靠站接送學生上下學。

2、按月按標準向甲方收取學生乘車費。

3、校車定期進行保養與維護,確保學生乘車期間人身安全。如學生乘車期間發生影響學生人身安全的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如果下車學生需橫穿馬路,隨車照管人員有責任護送學生到停靠站,直至與學生家長(監護人)交接簽字完畢。

三、甲乙雙方均有責任說服、教育學生文明乘車的義務和責任。

四、本協議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學生監護人乙份,校車經營方乙份,學生所在學校存檔乙份。

七、雙方共同恪守此協議,如有違約,後果自負。

甲方(學生法定監護人)簽字

乙方(校車經營人)簽字

二○一二年月日

乘車安全協議書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明確學校 家長的義務和責任,依據有關規定要求,特制訂如下協議 一 學校義務和責任 1 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 乘車安全等教育,教育學生不搭乘 三無 無牌 無照 無客運證 車輛 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2 學校隨季節更改作息時間要提前告知學生家長。3 班主任做...

家長與車主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

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 參考樣本 甲方 乘車學生家長 乙方 接送學生車主 為了確保學生乘坐校車交通安全,使校車車主和學生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經甲 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要經常對自家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使其聽從隨車照管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乘車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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