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後續計量的兩種核算方法及適用範圍

2022-04-16 03:48:56 字數 6106 閱讀 1347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所持有股份佔被投資企業股份總額比例高低,或對被投資企業影響力大小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取得等進行劃分,分為控制(第一種)、共同控制(第二種)、重大影響(第三種)和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第四種)等四種型別。其中第一種與第四種情況下採用成本法進行核算,第二種及第三種情況下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實務中持股比例並非是決定長期股權投資目的和採用相應會計處理方法的絕對標準,在判斷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關係時應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基本原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帳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因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如由於減少投資或追加投資等各種原因,致使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的影響程度發生變化時,應根據權益法和成本法適用的範圍(如上表),重新判斷新的影響程度下原來的核算方法是否仍然適用。這樣就可能導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外的方法。具體情況及帳務處理如下:

(一)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公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帳務處理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賬務處理思路:這種情況下,應追溯調整,調整留存收益和資本公積。具體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所謂追溯調整,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如同該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就開始採用新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相關專案進行調整。即應當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並相應調整變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會計報表的相關專案。由此可見,當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調整時,其賬務處理十分複雜,而且不容易理解,現根據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之規定,舉例說明其會計核算如下。

例一:甲公司於2023年2月取得乙公司10%股權,成本為600萬元,取得投資時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6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甲公司對其採用成本法核算。

202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以1200萬元的**取得乙公司12%的股權,當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後,按照乙公司章程,甲公司能夠派人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為權益法核算。假定甲公司在取得對乙公司10%股權後至新增投資日,乙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淨利潤為6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

除所實現淨利潤外,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甲公司按淨利的10%提取盈餘公積)。

轉換時賬務處理如下:

1、先對新取得的投資按支付對價確認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1200萬

貸:銀行存款 1200萬

2、再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追溯調整,分三步:

(1)比較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設為a)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設為b):

若a>b,屬於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該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若a 本例中,a=600萬,b=5600*10%=560萬,a>b,不調整。

(2)比較新增投資的成本(設為a)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設為b):

若a>b,屬於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該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若a本例中,a=1200萬,b=8000*12%=960萬,a >b,不予調整。

此處應注意:(1)和(2)中比較的差額,兩次投資形成的差額應綜合考慮,在此基礎上確定與整體投資相關的商譽或計入留存收益或損益的金額。

(3)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淨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②屬於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本例中,原取得投資後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8000-5600=2400萬,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2400*10%=240萬。其中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淨損益中應享有份額=600*10%=60萬,該部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除實現淨損益外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240-60=180萬,該部分在調整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 240萬

貸:盈餘公積 6萬(60*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4萬(60-6)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80萬

如上所見,當追加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調整時,其賬務處理比較複雜。總結起來其實就四個字:追溯調整。

此處的追溯調整不但要調整留存收益,而且要調整資本公積。處理時記住兩大步(1、2),三小步((1)、(2)、(3)),兩微步(①、②)。

(二)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帳務處理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賬務處理思路:這種情況下,首先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再對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應注意,追溯調整時只調整留存收益,不調整資本公積。

例二: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3200萬元取得y公司60%股權,當日y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0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權,甲公司對其採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餘公積。

ⅰ、07年y公司實現淨利潤80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

ⅱ、08年y公司實現淨利潤120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雙方當期及以前期間未發生內部交易。

ⅲ、09年1月3日,甲公司**y公司30%股權,取得**價款2600萬元,款項收入銀行存款戶,當日y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000萬元。除所實現淨損益外,y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和事項。

**該部分股權後,甲公司不能再對y公司實施控制,但能夠對其施加重大影響,因此甲公司將對y公司的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

轉換時賬務處理如下:

1、首先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借:銀行存款 2600萬

貸: 長期股權投資 1600萬

投資收益 1000萬

2、再對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分兩步:

(1)比較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設為a)與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的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設為b),

若a>b,屬於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該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若a 本例中,a=3200/2=1600萬元,b=5000*30%=1500萬元,a>b,不調整。

(2)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轉變為權益法核算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按照剩餘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淨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②屬於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這部分是指被投資單位發生的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的事項,通常有如被投資單位可供**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等事項。③除上述①②以外,剩餘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作處理。

本例中,①原取得投資後至轉變為權益法核算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000-5000=3000萬元,相對於剩餘持股比例部分=3000*30%=900萬元,其中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淨損益中應享有份額=(800+1200)*30%=600萬元,該部分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②因除所實現淨損益外,y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和事項,即y公司所有者權益除實現淨損益外沒有其他變動,故調整資本公積為0。③剩餘的公允價值變動即900-600=300萬元不作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600萬

貸:盈餘公積 60萬(600*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40萬(600-60)

這種情況下其處理總結起來也是就四個字:追溯調整。但此處的追溯調整只要調整留存收益,不要調整資本公積(被投資單位發生直接計入資本公積的事項除外)。

處理時記住兩大步(1、2),兩小步((1)、(2)、),三微步(①、②、③)。

(三)因追加投資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的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帳務處理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

賬務處理思路:這種情況下,首先應對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進行調整,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調整為最初成本。在此基礎上,加上購買日為取得進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購買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例三: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1500萬元取得c公司30%股權,當日c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0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甲公司對其採用權益法核算。

甲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餘公積。

07年c公司實現淨利潤100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雙方當期及以前期間未發生內部交易。

08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1800萬元銀行存款取得c公司30%股權,當日c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後,甲公司能夠對c公司實施控制,因此甲公司將對c公司的股權投資轉為成本法核算。

注:07年末,在權益法下,c公司實現淨利潤1000萬,甲公司應確認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c公司(損益調整) 1000*30%=300萬

貸:投資收益 300萬

轉換時賬務處理如下:

1、首先按購買日為取得進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購買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800萬

貸:銀行存款 1800萬

2、再對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進行調整,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調整為最初成本。此處的調整即為:沖銷原權益法下對長期股權投資曾做的調整數。

借:盈餘公積 300*10%=30萬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00-30=270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 ---c公司 300萬

這種情況下,追溯調整即為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還原為最初成本。

(四)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在這種情況下,帳務處理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

賬務處理思路:這種情況下,不進行追溯調整,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

例四:甲公司持有d公司30%的表決權股份,因能夠對d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採用權益法核算。07年10月,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50%對外**,**以後,無法再對d公司施加重大影響,且該項投資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以後轉為採用成本法核算。

**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32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2600萬元,損益調整為600萬元,**取得價款1800萬元。

**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800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 ──d公司(成本) 2600*50%=1300萬

──d公司(損益調整)600*50%=300

投資收益 200萬

明細科目結**

借:長期股權投資 ──d公司 1600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 ──d公司(成本)1300萬

──d公司(損益調整)300萬

此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餘額=1600萬,即為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繼后期間,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按成本法核算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結論

綜上所述,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四種情況的賬務處理中,除了第四種情況,即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而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下,不用追溯調整,其餘三種情況都應進行追溯調整。但追溯調整的具體處理不盡相同,應注意其相同點及區別之處。

隨著投資市場的日益完善,投資理念的日益增強,企業掛股比例的變動日趨經常性,電力企業亦不例外,因此實務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當然,實務中企業投資涉及的問題可能更複雜更繁瑣,但只要準確把握其處理原則及思路,並學會舉一反三,融會貫通,就能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

32 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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