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66 kV 500kV架空輸電線路檢修規範

2022-04-11 23:36:32 字數 4998 閱讀 2782

附件1國家電網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引用標準 1

第三章基本要求 2

第四章導地線 3

第五章桿塔與基礎 5

第六章絕緣子 6

第七章金具 7

第八章接地裝置 7

第九章附屬設施 8

第十章大型檢修和事故搶修 8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檢修規範編制說明 10

第一條為確保架空輸電線路檢修工作安全與質量,實現檢修作業規範化,在總結我國輸電線路檢修工作多年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各基層執行維護單位意見後,編制了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依據國家、電力行業相關標準及法規,並結合基層執行維護單位的現場檢修經驗進行編制。

第三條本規範主要內容包括:導地線、桿塔(含基礎)、絕緣子、金具、接地裝置和附屬設施的檢修,也包含了大型檢修以及事故搶修。

第四條本規範適用於110(66)kv~500 kv交流架空輸電線路, 35kv交流架空輸電線路及±500kv直流架空輸電線路可參照採用。

第五條各區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執行維護單位可依據本規範編制實施細則或現場作業指導書。

第六條以下為輸電裝置設計、製造及試驗所應遵循的國家和行業的標準及規範,但不僅限於此: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2337-1985 預絞絲

dl/t 683-1999 電力金具產品型號命名方法

dl/t 741-2001 架空送電線路執行規程

sdj 226-1987 架空送電線路導線及避雷線液壓施工工藝規程

sdj 276-1990 架空電力線外爆壓接施工工藝規程

dl 409-1991 《安全工作規定》

dl 558-1994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國家電網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執行管理規範》

國家電網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技術標準》

國家電網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預防事故措施》

國家電網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技術監督》

國家電網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輸電線路評估分析報告》

第七條一般要求

(1) 裝置檢修,是架空輸電線路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各生產管理部門和執行維護、檢修單位必須加強裝置檢修的管理,認真做好檢修工作,使輸電裝置處於健康狀態。

(2) 裝置檢修,包括「檢查、修理」兩項內容。檢修應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 的原則,根據執行巡視、檢測和**監測等發現的裝置缺陷和各類異常,進行分析、歸納、總結,及時安排線路裝置的計畫停電檢修或帶電檢修,並逐步過渡到狀態檢修。

(3) 裝置檢修,應盡可能採用帶電作業的方式,以減少裝置停電檢修的次數,提高輸電裝置的可用率。

(4) 裝置檢修,應優先採用效能優良的材料,先進的工藝、方法和檢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檢修質量,縮短檢修工期,確保檢修工作安全,以延長使用壽命和提高安全執行水平。

第八條檢修準備工作

(1) 裝置的各項檢修均應按標準化管理規定,結合各檢修專案,編制符合現場實際、可操作的作業指導書,編制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檢修程式等。對大型、複雜和難度較大的檢修作業專案,應編制本次檢修專案的施工方案,經本單位生產、技術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2) 對較複雜的檢修專案,應根據檢修工作內容組織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進行現場勘察,並作好記錄。

(3) 現場勘察應檢視檢修作業現場的裝置現狀,作業環境、危險點及交叉跨越等,根據現場勘察結果。

第九條其他注意事項

(1) 停電檢修工作中,若遇雷、雨或風力超過6級等惡劣天氣時,一般不宜繼續進行。

(2) 帶電作業應按照線路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在良好天氣下進行。作業中遇有雷電活動或空氣濕度大於80%時,應暫停進行。風力大於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

(3) 從事本次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作業前,工作負責人必須了解全體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和精神狀態,以確保檢修專案的安全、順利完成。

(4) 在33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帶電桿塔上作業,作業人員一般應採取穿著靜電防護服等防靜電感應措施。必要時,220kv線路帶電桿塔上作業也可採取防靜電感應措施。

(5) 在停電線路上檢修前,作業人員必須掛好個人保安線(即攜帶式單相接地線)後,才能進入導線工作。

(6) 根據不同的檢修專案,應配備符合相應電壓等級、機械荷載、試驗合格、數量足夠的裝置、材料、工器具。

第十條一般要求:

(1) 導地線的連線必須使用與之配套的接續管及耐張線夾。連線後的握著強度在架線施工前應進行試件試驗,試件不得少於3組(允許接續管與耐張線夾合為一組試件),其試驗握著強度對液壓及爆壓都不得小於導地線保證計算拉斷力的95%。

(2) 導地線修補、切斷重接後,新部件的強度和引數不得低於原設計要求。

1) 導地線切斷重接工作應事先取連線試件做機電效能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可在檢修施工中應用。

2) 小截面導線採用螺栓式耐張線夾及鉗接管連線時,其試件應分別製作。螺栓式耐張線夾握著強度不得小於導線保證計算拉斷力的90%。鉗接管連線握著強度不得小於導線保證計算拉斷力的95%。

地線連線握著強度應與導線相對應。

(3) 不同材質、不同規格、不同絞製方向的導地線嚴禁在乙個耐張段內連線。

(4) 在乙個檔距內每根導地線上只允許有乙個接續管和三個補修管,當張力放線時不應超過兩個補修管,並應滿足下列規定:

1) 接續管或補修管與耐張線夾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2) 接續管或補修管與懸垂線夾的距離不應小於5m。

3) 接續管或補修管與間隔棒的距離不宜小於0.5m。

4) 宜減少因損傷而增加的接續管。

(5) 進行導地線更換或調整弧垂時,應進行應力計算,並根據導地線型號、牽引張力正確選用工器具和裝置。

(6) 導地線弧垂調整後,應滿足dl/t 741-2001要求。

第十一條專案

(1) 開啟線夾檢查:

1) 線路發生雷害、汙閃、導地線覆冰、導地線舞動等異常情況時,應對異常區段內的導地線線夾(懸垂線夾、並溝線夾 、t型線夾、間隔棒等)進行重點檢查;

2) 線路長期輸送大負荷時,應適時開啟線夾抽查;

3) 線路執行年限較長或高差較大者,應根據運**況開啟線夾檢查(重點抽查)。

(2) 導線打磨處理線傷:

導線在同一處的損傷同時符合下述情況時,可不作補修,只將損傷處稜角與毛刺用0#砂紙磨光:

1) 鋁、鋁合金絞線單絲損傷深度小於直徑的1/2;

2) 鋼芯鋁絞線及鋼芯鋁合金絞線損傷截面積為導電部分截面積的5%及以下;

3) 單金屬絞線損傷截面積為4%及以下。

(3) 單絲纏繞處理導地線損傷:

1) 將受傷處線股處理平整。

2) 導地線纏繞材料應與被修理導地線的材質相適應,纏繞緊密,並將受傷部分全部覆蓋,距損傷部位邊緣單邊長度不得小於50mm。

(4) 補修預絞絲處理導線損傷:

1) 將受傷處線股處理平整。

2) 補修預絞絲長度不得小於3個節距,並符合gb 2337-1985的規定。

3) 補修預絞絲應與導線接觸緊密,其中心應位於損傷最嚴重處,並應將損傷部位全部覆蓋。

(5) 補修管修補導地線損傷:

1) 將損傷處的線股恢復原絞製狀態。

2) 補修管應完全覆蓋損傷部位,其中心位於損傷最嚴重處,兩端應超出損傷部位邊緣20mm以上。

3) 補修管可採用液壓或爆壓。其操作必須符合sdj 226-1987、sdj 276-1990的規定。

(6) 導線在同一處損傷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必須切斷重接:

1) 導線損傷的截面積超過採用補修管補修範圍的規定時。

2) 連續損傷的截面積沒有超過補修管補修的規定,但其損傷長度已超過補修管的補修範圍。

3) 金鉤、破股使鋼芯或內層鋁股形成無法修復的永久變形。

(7) 切割導線鋁股時嚴禁傷及鋼芯。導地線的連線部分不得有線股絞製不良、斷股、缺股等缺陷。連線後管口附近不得有明顯的松股現象。

(8) 採用鉗接或液壓連線導線時,應使用導電脂。

第十二條驗收

導地線檢修完成後,必須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 2337-1985、dl/t 741-2001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執行。

第十三條一般要求

(1) 更換、補加的桿塔部件不得低於設計值;

(2) 螺栓緊固扭矩應符合gbj 233-1990第六章要求;

(3) 檢修後桿塔的防盜、防鬆措施不得低於原標準。

(4) 基礎修補後,其標準不得低於原設計值。

第四十條專案

(1) 混凝土電桿裂紋處理:

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裝抱箍等補強、加固措施或更換處理。

(2)混凝土電桿傾斜處理:

1) 傾斜電桿在扶正處理前必須打好臨時拉線;

2) 自立式電桿的傾斜扶正必須將根部開挖後方可處理;

3) 傾斜扶正應採用緊線器具進行微調,嚴禁採用人(機械)拉大繩的方法。

(3) 桿塔防腐處理

1) 桿塔防腐通常採用塗刷防腐漆的辦法,電桿鋼圈接頭的防腐也可採用環氧樹脂、水泥包覆的方法處理;

2) 採用塗刷防腐漆,應嚴格按照「除鏽、底漆、面漆」的工藝程式。

(4) 補加、更換塔材

1) 新更換或補裝的鐵塔零部件,其螺栓緊固應達到規定的扭矩;

2) 鐵塔構件變形未超過規定限度時,可採取冷矯正方法矯正;

3) 更換鐵塔主材前,應制定施工技術方案。

(5) 拉線檢修

拉線檢修一般為:調整、補修、更換。

1) 桿塔上有人工作時,嚴禁調整拉線。

2) 拉線斷股未超過修補範圍時應採取纏繞方法補修。

3) 桿塔拉線更換時必須事先打好可靠臨時拉線、嚴禁利用臨時拉線、非標準拉線代替永久拉線。

4) 更換後拉線的機械強度不得低於原設計標準,並採取防盜措施。

(6) 基礎檢修

1) 裝配式基礎、洪水沖刷嚴重的基礎需要加固(或防腐)時,應事先打好桿塔臨時拉線。

2) 修補、補強基礎時,混凝土中嚴禁摻入氯鹽,不同品種的水泥不應在同乙個基礎腿中同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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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66 kV 500kV互感器檢修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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