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人「空殼化」動搖信託型企業年金治理結構

2022-04-03 13:31:17 字數 1873 閱讀 1030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管理主體當中,受託人角色職能弱化,「空殼化」現象日趨明顯。如何強化受託人的作用?乙個重點在於強化受託人在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中的作用。

根據企業年金政策法規和信託型金融產品的特徵,受託人在企業年金治理結構當中處於核心地位。但在實際運作當中,受託人的核心地位幾乎形同虛設,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紛紛繞開受託人直接追隨委託人,甚至出現個別由其他市場角色反過來推薦和指定受託人的「程式倒置」的現象。受託人地位嚴重弱化,年金市場的核心作用難以承擔。

受託人作為治理主體的缺失以及及其職能的弱化,必將導致長期內對其他市場角色的監控能力嚴重削弱,給企業年金管理帶來極大的資金安全風險,威脅受益人的正當權益。對於整個企業年金行業,受託人職能弱化導致市場無序競爭,動搖了以受託人為核心的信託型年金的治理結構,使市場各個角色陷入惡性無序競爭的狀態。

企業年金投資的收益是最終決定委託人和受益人權益的關鍵,是企業年金各個管理角色管理績效的最終體現,也是企業年金制度優越性的直接體現。鑑於此,抑制企業年金受託人「空殼化」趨勢,強化受託人的職權職能,乙個重點即在於強化受託人在投資管理中的作用。由於企業年金管理有專門的投資管理人,很容易誤以為企業年金投資管理的權責都決定於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投資的績效**也取決於投資管理人。

但實際上,企業年金受託人在企業年金投資管理、決策和績效貢獻上應發揮關鍵作用。

受託人是企業和職工即委託人和受益人年金財產的信託機構。企業年金治理的法律關係確定,設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及其職工作為委託人與企業年金理事會或法人受託機構是信託關係。受託人,是指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及相關事務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託機構。

受託人是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承諾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主體。企業年金**財產受託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受託人對資產的管理活動,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受託人是企業年金投資管理機構的抉擇者。受託人應當而且有權選擇、監督、更換投資管理人,受託人選擇、監督、更換投資管理人,無疑直接影響投資決策和投資績效。投資管理人由受託人決定,理所當

然必須遵循受託人制訂的投資策略受託人有責任、有權利為受託財產制定投資策略,是制定企業年金投資策略的主體。制定企業年金**投資策略,是實現企業年金**保值增值的核心環節。受託人制定企業年金投資策略和政策,決定戰略資產配置,對企業年金的績效**起著關鍵性作用。

投資策略包括確定投資目標、投資規模和投資物件三方面的內容,包含制定投資政策、決定戰略資產配置。投資政策和戰略資產配置是企業年金**投資業績的主要**之一從國際經驗來看,養老金計畫主辦人投資決策分成三個主要方面:投資政策、投資政策管理和資產管理。

在信託型企業年金制度下,投資政策和投資政策管理的決策主體都是企業年金受託人。企業年金**投資的業績**結構如下:投資政策(包含戰略資產配置)提出投資計畫操作的引數,針對資產類別和投資管理人確定配置目標,其業績貢獻在全部業績中所佔的比例達80%,投資政策管理(戰略資產配置調整)即執行投資政策,按照投資政策指引配置資產,必要時定期進行再平衡,其業績貢獻在全部業績中所佔的比例達15%。

弗蘭克。法博齊在其《養老**投資管理》中指出:「大部分研究都明確了確定長期資產組合政策的重要性。

這些研究發現,大概投資組合總回報的90%的變數可以用資產組合政策加以解釋。其餘的業績可以用積極的投資管理加以解釋」。丹尼斯。

e.羅格和傑克。s.

雷德爾在其《養老金計畫管理》中指出:「養老**關於這三種基本資產的戰略性資產配置是養老金計畫管理人需要做的最為重要的投資決策。養老金計畫投資收益中93.

6%的變化歸功於標準資產的權重和市場指數收益同時,受託人的投資管理能力,直接影響受託人在投資管理當中發揮作用的程度。在企業年金發展初期,受託人,尤其是理事會受託人,投資管理專業人才和專業經驗相對匱乏,受託人需要提高對投資管理機構的評估、選擇、監督的專業能力,還需要提高專業的投資政策制訂、投資策略和資產配置決策、投資過程監管、投資績效評估的水平和能力,這樣才能強化受託人在投資管理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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