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2022-03-20 08:02:00 字數 862 閱讀 5397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處罰條例:

1、裝卸人員、維修人員、生產碼包人員、巡倉工在上班作業期間必須佩戴安全帽,裝車人員必須系安全繩。違者100元罰款。(連帶責任人:

裝卸人員-同組倉管員,維修人員-維修主管,生產碼包人員-打包組長,巡倉工-當班主管。)

2、生產及倉庫全體人員除吸菸室和宿舍室內外,不得在廠區的任何區域抽菸,一經發現,立即開除。(連帶責任人:員工-當班主管處罰。)

3、生產及倉庫全體人員不得在飲酒後上班作業,如發現立即停崗,取消滿勤獎。(連帶責任人:員工-當班主管,當班主管-生產經理或倉庫主任。)

4、未經主管批准或未發生緊急狀況,擅自挪動安全防護裝置(包括安全標示、消防器械、應急燈、電箱蓋等),破壞消防設施者100元罰款,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追究法律責任。(連帶責任人:員工-當班主管,當班主管-生產經理或倉庫主任)

5、乘坐車間電梯者處200元罰款 ,車間及核心料電梯樓層防護欄未關閉處100元罰款/次。(連帶責任人:員工-當班主管。)

6、叉車超速行駛,野蠻駕駛,違規駕駛者處100元罰款。(連帶責任人:生產人員-當班主管,倉庫人員-倉庫主任。)

7、未按照消防法規擺放貨物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安全間距不足的處以100元罰款。(連帶責任人:生產人員-當班主管,倉庫人員-倉庫主任。)

8、車間生產裝置、安全裝置異常或不起作用,當班主管未處理未上報者處以100元罰款。

9、動火作業必須要有主管簽發的動火作業許可證,違者100罰款,動火現場要有安全防範措施。違者100元罰款。(連帶責任人:維修人員-維修主管)

10、上班期間胡亂打鬧影響工作者100罰款、在崗期間玩,打手機者100元罰款。(連帶責任人:員工-當班主管)

11、生產經理、倉庫主任是發生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

管理部2016.02.25

企業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第22條偷拿夾帶 侵占公司財物,均按偷竊論處,除全額退回公司財物外,另罰款200 1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作出開除或辭退的處理。第23條本公司員工在社會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處分,公司給予辭退處理。第24條在本公司範圍內調戲婦女 傳播色情書刊雜誌 黃色光碟...

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50元 人次,不扣帽帶20元 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2 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50元 次...

公司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7 維修工維修裝置時操作工必須監守現場,離崗者每次罰款50元。8 行車駕駛室內必須配有滅火器 絕緣板 交接記錄,如檢查行車上未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的,對行車操作工罰款100元。行車樓梯無關人員禁止通行,有特殊情況需上行車的必須通過負責人批准,未經經理批准擅自上行車人員罰款200元,行車操作未進行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