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綜合防塵制度

2022-02-25 04:52:53 字數 965 閱讀 2069

一 、測塵管理制度

1、測塵人員必須每月測塵三次,必須每旬向科、礦、呈報各個工作面的粉塵情況。

2、測塵前必須先測塵儀的電池是否有充足的電源,如發現電壓微弱,必須先充電後測塵。

3、測塵前先將濾膜在試驗室稱重,編號並記錄在濾膜上。

4、測塵時要把測塵地點選在產塵大的回風區域,調節好流量,詳細記錄採塵點、流量、時間。

5、測塵完畢後,必須將取樣盒放置於固定盒中,公升井後,再將濾膜送交實驗室稱重,計算粉塵濃度,填寫報表要做到及時準確。

二、定期清掃、灑水滅塵及防塵管路檢查維修制度

1、防塵人員要督促各工作面的區隊領導負責好其管轄區域的防塵工作。

(1)負責區域的濕式打眼管理工作;

(2)負責區域的水炮泥使用管理工作;

(3)負責區域的工作面放炮前、後灑水滅塵工作;

(4)負責區域的工作面浮煤清掃工作;

(5)負責區域的工作面防塵設施管理工作。

2、防塵管路必須吊掛平直,不漏水、每50公尺設定三通閥門。

3、淨化風流水幕要覆蓋全斷面,每條巷道不少於一道。

4、井下各運輸**點,溜子**點、煤倉口、翻車機等處,必須安設噴霧裝置,確保作用可靠,壓力充足,不漏水。

5、礦井大巷每年要刷白一次,主要回風巷道至少每月沖洗一次,井下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6公尺的煤塵堆積巷道。

6、井下積塵嚴重的地點要定期進行清掃,清掃週期視積塵情況定。

7、防塵管路每月由防塵人員進行全面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通風排程處。

8、噴霧灑水,降塵裝置應指派專人管理和維護,不得任意拆除。

9、防塵每天對礦井各工作面,主要進回風巷做巡迴檢查,定期灑水滅塵(每週不少於二次),巷道的浮煤必須定期清掃運出。

三、礦井防塵用水管理制度

1、防塵用水為礦井專用,其他單位及各人不得隨意動用。

2、防塵用水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3、井下生產單位需用防塵管理內的水時須向安全科提出申請,不經允許不得擅自截流、接管。

煤礦綜合防塵措施

曲靖市富森礦業 羅平篆長煤礦礦井 綜合防塵 措施二零一三年元月 礦井綜合防塵措施 為了進一步優化礦井工作環境,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和 煤礦職業衛生管理規定 試行 有關規定特制定礦井綜合防塵措施,具體如下 一般規定 一 成立礦井綜合防塵領導小組,研究 制定粉塵治理措施,實施方案...

煤礦綜合防塵措施

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中關於礦井綜合防塵的規定,為消除粉塵危害,防止煤塵 事故的發生 保護職工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防塵措施。一 成立防塵組織機構 組長 張玉柱 副組長 楊景輝 高玉清 成員 郭鳳國 王俊海 閆成國 馬占富 二 具體措施 1 通風隊負責編制專門防塵安全技術措施,...

煤礦綜合防塵管理規定

根據我礦目前防塵現狀,為加強我礦的防塵工作,促進防塵工作制度化 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規定。一 綜合防塵裝備標準 1 礦井防塵水池 礦井在地面建有永久性的水池,採取動壓供水,並有備用幫浦。水池容積300m3,確保滿足井下防塵連續2小時以上的用水量,防塵用水應過濾,保持水質清潔。2 防塵管路的敷設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