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2022-01-13 07:24:02 字數 598 閱讀 1354

3、見證取樣和送檢的程式:

(1)取樣:

施工單位:材料取樣和試件製作;

見證人人員:① 對材料取樣和試件製作見證;② 在試件或其包裝上作標記;③ 填寫《見證記錄臺帳》。

(2)送檢:取樣後將試件從現場移交給試驗單位的過程。

(3)收件:

(4)試驗報告:

五點要求:① 試驗報告應電腦列印;② 試驗報告採用省統一用表;③ 試驗報告簽名一定要手籤;④ 試驗報告應有「有見證檢驗」專用章統一格式;⑤ 註明見證人的姓名。

(5)報告領取:

第一種情況:檢驗結果合格,由施工單位領取報告,辦理簽收登記。

第二種情況:檢驗結果不合格,試驗單位通知見證人上報監督站。由見證人領取試驗報告。

在見證取樣和送檢試驗報告中,試驗室應在報告備註欄中註明見證人,加蓋有「有見證檢驗」專用章,不得再加蓋「僅對來樣負責」的印章,一旦發生試驗不合格情況,應立即通知監督該工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見證單位,有出現試驗不合格而需要按有關規定重新加倍取樣複試時,還需按見證取樣送檢程式來執行。

未註明見證人和無「有見證檢驗」章的試驗報告,不得作為質量保證資料和竣工驗收資料。

材料進場要登記臺帳,見證取樣送檢試驗記錄要登記臺帳。

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根據建設部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 結合本工程特點,制定本辦法。一 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的範圍 1.1混凝土試塊 1.2砌築砂漿試塊 1.3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 1.4多孔磚 1.5砌築砂漿的水泥 1.6地下 屋面 廚房 衛生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1.7塑鋼門窗 1.8保溫材...

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工程專案監理部 章 專業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 日期江蘇省建設廳建設監理處監製 工程專案總監對建築工程專案相關見證取樣及送樣負全責。本工程由專案總監挑選確認責任心強 了解建築物資效能 明確需要複試的材料種類及抽樣標準及代表批量等內容的監理人員。專門負責該建築工程的建築物資複試前的見證取樣和送樣,並...

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是指在承包單位按規定自檢的基礎上,在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的試驗檢測人員見證下,由施工人員在現場取樣,送至指定單位進行試驗。一 見證試驗範圍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 砂漿試件 2.用於結構工程的主要受力鋼筋 3.用於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質量 4.石材幕牆 玻璃幕牆 鋁合金窗 塑鋼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