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2-01-11 02:39:19 字數 598 閱讀 4819

5、瓶裝乙炔氣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專用扳手應始終裝在瓶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及時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及乙炔氣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氣瓶瓶閥。

6、氣瓶立放時應採取防止傾倒措施,防止傾倒,一旦傾倒,必須豎立靜止20分鐘後再連線減壓器使用。

7、使用瓶裝乙炔氣時,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乙炔流量不得超過0.

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採用多隻乙炔氣瓶匯流供氣。

8、夏季應防止曝曬。

9、嚴禁敲擊、碰撞。

10、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1、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2、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13、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裝置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衝罐等。

14、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後,方准離開。每天工作完畢後應將沒使用完的氧氣乙炔及時退庫,不得將氧氣乙炔存放於作業現場過夜,待使用時再次到倉庫辦理領用登記。

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 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生產過程中採購 運輸 儲存 發放 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必須遵守本規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 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易燃液體 易燃固體 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

倉庫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 使用 儲存 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汙染,特制定本制度。2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 使用 儲存 運輸和處置。3職責3.1安全環保科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 檢查和 處理。3.1技術中心 質監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3...

危險品儲存管理制度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 危險化學品 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是指國家標準 危險貨物品名表 gbl2265 1990 中以燃燒 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 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