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2022-01-10 02:08:42 字數 3718 閱讀 4348

為了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綜合防塵的有關規定、本著「預防為主」和「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降低粉塵發生,杜絕煤塵堆積,消滅煤塵事故,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礦井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防塵管路系統

1、必須建立完善的綜合防塵專用管路系統,管路直徑必須滿足井下最大耗水量的要求,並保證各用水地點有足夠的水壓和流量。

2、各分支管路的直徑視用水地點的用量而定,並要接設到位,煤巖掘進工作面的4寸(或2寸)水管距掘進頭不得超過10m,與其相連的1寸膠管要有足夠的長度,綜放工作面運輸順槽和回風順槽4寸水管距工作面15-20m。

3、傾斜巷道,各水平大巷中的管路要每隔100m設乙個三通「閥門,掘進巷道、採區運輸煤門、回風煤門、以及採區內的其它巷道中的管路要每隔50公尺設乙個「三通」閥門。

4、所有綜合防塵管路的安設質量,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做到「四不,一直,兩靠」即管路不搖、不幌、不跑水、不漏水;平直;靠幫、靠頂。

二、煤層注水

1、必須堅持「逢採必注」的原則,凡新投採的採區必須經過至少20天的煤層注水時間,經注水後煤層的外在水份增值必須達到1%以上,新採區沒經過煤層注水或注水後在水份增值達不到1%,不得移交生產。

2、綜合機械化採煤工作面,必須實行預注和邊採邊注相結合的原則,工作面開採後,對沒進行開採的區段,實行邊採邊注,保證各區段的注水時間不少於20天,注水後的水份增值達到1%以上。

3、區域性掘進工作面因煤體乾燥,煤塵飛揚比較大時,要採取邊掘進邊注水的方法,注水後煤層水份的增值要達到1%以上。

4、煤層注水要有專門設計,並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要保證鑽孔的開孔位置,鑽孔長度,鑽孔角度達到設計標準。鑽孔掘出後,靜壓注水孔要在二日內進行封孔,封孔長度不少於4公尺,高壓注水鑽孔暫不能注水的要及時用聚氨脂臨時封堵。

5、靜壓注水鑽孔對管注水後,東、西部隊每天要派專人對鑽孔、管路進行檢查,發現跑、漏水要及時修理,保證注水效果。

6、高壓注水鑽孔注水前要徹底清洗鑽孔內封孔區段的浮煤,封孔器插入鑽孔內要在5m以上,並將外部連線管牢固地綁在巷道幫壁上,防止注水過程中封孔器串出傷人。注水過程中注水幫浦工要經常巡視鑽孔情況,防止無效注水。

7、管理煤層注水的保安區鑽探隊和通風隊要分別建立煤層注水打鑽記錄和煤層注水記錄,按要求詳細記錄各種原始資料,區要建立煤層注水臺帳。

8、煤層注水過程中必須安設壓力表,以觀測注水壓力。

9、煤層注水前後要對注水煤層取樣化驗煤體的含水量,並進行煤層注水效果分析。

三、噴霧灑水

1、礦井各主要井底車場子,人員通行比較集中的巷道,都應安設噴霧器,實行淨化通風。淨化通風噴霧器由保安區負責安設和日常管理,要經常派人對噴霧器的狀態和噴霧效果進行檢查,當水壓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水量,保證噴霧降塵效果。

2、所有掘進工作面都必須安設放炮噴霧裝置,放炮噴霧裝置必須安設在距工作面15-30m以內,且噴出的水霧能夠封閉巷道全斷面。沒有噴霧裝置或水壓低、水量小、不能抑制粉塵飛揚的掘進工作面,不准放炮(或掘進作業)。

3、掘進工作面的噴霧裝置由保安區負責安設和日常管理,生產單位負責使用。

4、綜放面使用高壓噴霧幫浦,每個液壓支架後天窗設乙個噴霧頭,每五個架子設乙個架間噴霧,前後部運輸機有**噴霧裝置,機組要有內外噴霧裝置。割煤、移架、運煤都必須進行噴霧。

5、綜放面回風順槽要每隔50公尺設一組能封閉巷道全斷面的噴霧裝置。如設定集中噴霧,噴霧裝置的個數和組數,必須大於50公尺設一組的數量。

6、各皮帶運輸機的**處都必須安設噴霧灑水裝置,實行運煤灑水。保安區負責安設,生產單位負責管理和使用。

7、煤掘工作面運煤時,必須邊運煤邊灑水,灑水量要保證所運輸的煤炭全部濕透,避免煤塵飛揚。

8、巖巷掘進工作面和其它地點,在裝煤(巖)時,必須對全部預裝煤(巖)進行灑水,防止煤塵飛揚。

四、濕式打眼、水炮泥

1、巖掘工作面和巖巷維修時,都必須實施濕式鑿岩,禁止幹打眼。

2、煤掘工作面和普採工作面必須實行水打眼。

3、為保證生產單位實行濕式鑿岩和水打眼,保安區要將水管跟到掌子頭,並調整好水壓,保證煤(巖)掘進工作面有足夠壓力的水量。

4、普採區工作面和煤巷、半煤巷掘進工作面放炮時必須使用水炮泥,每孔裝水炮泥的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一。

五、隔爆設施

1、礦井的兩翼,相鄰的採區,煤層掘進巷道、綜採區的運輸順槽和回風順槽、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都必須安設隔爆水棚。

2、煤巷掘進巷道,綜採區運輸煤門和回風煤門安設隔爆水棚的水容積,按每平方公尺巷道斷面200公升計算,礦井兩翼相鄰採區、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安設隔爆水棚的水容積,按每平方公尺巷道斷面400公升計算。

3、井下所有煤掘工作面,當巷道掘進到超過100m時,開始安設隔爆水棚。

4、隔爆水袋的吊掛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吊掛地點的巷道斷面要符合設計規定,達不到要求的地點要重新刷大斷面,保證水袋距離底板的距離不小於1.8m。

2)水袋吊掛的排間距為1.2-3m,水袋吊掛區間長度不少於20m。

3)首排(列)水袋與工作面(或巷道分支、叉口)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m,水袋應設在巷道直線部分,不能設在拐彎處。

4)吊掛水袋的橫桿要垂直於巷幫,且有足夠的強度,不能產生彎曲,嚴禁使用鐵絲吊掛。

5)水袋吊勾可採用8#鐵絲,吊勾角度大於60度,水袋兩面吊勾相對吊掛,吊勾長度不得超過20mm。

5、安設水袋的地點必須有管理牌闆,其內容包括:安設時間、地點、水袋數量、巷道斷面,總儲水量和檢查記事等。

6、隔爆水棚要指定人員檢查和維護管理,要及時填水和補充,更換破漏水袋,並及時清理水袋中的煤碴。

六、洗塵、白化

1、為防止厚度超過2公釐,連續長度超過5公尺的煤塵堆積,在全礦井內必須堅持有塵必洗的原則,嚴格執行洗塵、白化管理規定。

2、人車斜井、運石斜井、中繼人車斜井、深部人車斜井和皮帶斜井及礦井各主要入、回風巷道,每月至少清洗一次積塵。

3、平峒井口及人車站、井下各水平人車站和各水平人車車場子,每年必須白化一次。

4、水平皮帶運輸機巷及其它受機械運輸影響的巷道,每次檢修期間要清洗一次煤塵。

5、綜採區運輸煤門、回風煤門,南北道和採區回風道,每天清洗一次煤塵。

6、綜採區工作面和工作面以外運輸順槽、回風順槽20m以內的巷道,由綜採隊負責每班清洗一次。

7、各煤巷掘進工作面和距掌子頭15m以內的巷道,此生產單位負責每班清洗一次。

8、煤巷掘進工作面距掌子頭15m以外的巷道和回風巷巷道由名安區負責,每天清洗一次。

9、各煤巷掘進工作面,如煤塵發生量大時要隨時進行清洗,杜絕煤塵堆積。

七、測塵

1、礦井所有產生粉塵的地點,必須制定計畫,進行粉塵測量,井下地點每月測定二次,井上地點每月測定一次。

2、入井測塵前,要將測塵儀充足電,檢查各部開關是否靈敏正常,做好濾模,代好記錄用品。

3、當天測定的結果必須及時填寫在測塵原始記錄上。

4、發現粉塵量異常,超標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5、對採掘工作面,必須測定各生產工序煤塵發生量的最大值。每個工序至少測定兩次,取其最大值作為測定結果,測塵時詳細記錄日期、地點、生產工序及防塵措施等。

6、建立測塵技術檔案,歸納整理測塵報表,分析粉塵濃度高低和公升降原因,為制定防塵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八、採取煤樣

1、凡是進行煤層注水的地點,均應在注水前和注水後採取煤樣分析煤體含水份。

2、採取煤樣工作應由經過專門培訓並熟悉採煤生產的人員擔任。

3、生產準備區注水前分析煤體含水份的取樣工作應在煤巷掘進道口掘進10公尺時進行,不得延誤。

4、採區注水後分析煤體含水份的取樣工作應在注水達到20天在採區開切眼進行。採區開採後每月在工作面採取煤樣化驗分析煤體含水份。

5、採取煤樣工作採用刻槽法,並要按照「煤樣採取標準進行。

6、如因沒及時採煤樣影響分析煤體含水份工作,按失職追究責任。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 公司總經理是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技術副總經理 總工程師 是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直接管理者。通防科是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職能管理科室,公司應配備足夠的防塵專業人員,採掘工區設兼職防塵員。2 礦井綜合防塵實行計畫管理。通防科每月要編制詳細的防塵作業計畫,主要內容包括 新安 拆除 防塵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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