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的管理制度

2022-01-01 12:06:56 字數 1096 閱讀 6929

三、機電科要建立建全全礦井下皮帶機的使用管理臺帳。內容包括:皮帶及配件的領用時間、地點、新舊情況、更換時間、**時間、膠帶的型號與磨損程度。

臺帳不全或記錄和實際不符的,對機電科專管人員罰款50元/次。

四、機電科要及時將有關資料(阻燃試驗報告、圖紙、說明書、合格證等)進行存檔儲存。

五、膠帶下井必須到機電科辦理入井許可證,無入井許可證,井口把勾人員嚴禁皮帶入井。否則罰當班井口把勾工100元/次,相關單位責任人200元/次。

六、需領用皮帶中間部和膠帶的單位,必須於每月20日前向機電科申報下個月需用計畫。使用單位沒有申報使用計畫,影響生產的,責任由使用單位自負。

七、機電科在保證安裝計畫和單位更換計畫所需外,各種規格的滾筒、機尾架至少備用1件,各種託輥必須有20件以上常備量。每缺少一件罰機電科裝置管理人員100元,並承擔生產單位損失。

八、所有中間部配件的報廢,由使用提出申請,經機電礦長牽頭,機電科、安監科、技術科共同鑑定後方可報廢。年度報廢的皮帶機頭,機電科應及時銷帳。

一、正常執行期間所有中間部配件,實行以舊換新制,更換下的配件必須在三天內**上井交給機電科,否則每拖延一天罰使用單位100元,罰專案部機電經理、材料員各20元/天。一次性拆除**皮帶機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閒置裝置、配件,皮帶各種保護(速度、堆煤、溫度、灑水、煙霧、防跑偏等)及附件(上下託輥,連桿銷子,h架,沙箱,消防器材, 25公尺防塵軟管)不得丟失,丟失按原價的70%賠償。**表如下:

二、各使用單位拆除、**中間部的**率如下:新膠帶99%,舊皮帶95%,託輥100%,h架100%,連桿100%,上託輥爬爪100%,使用中損壞的必須交殘體。

三、單位上井的皮帶配件,要及交至機電科,在路道上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每拖延1天按每車50元/天考核責任單位材料員。

四、**的皮帶配件要放到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並在3天內辦理交接手續,每拖延一天按50元/天考核責任單位材料員。

五、**的皮帶大型配件損壞的,經鑑定屬於檢修不到位損壞的,由責任單位支付修理材料費、人工費。

六、舊膠帶**每根長度不得低於50m,且接頭處不得截割,每割一處接頭罰包機人50元/處;20-50公尺每根按原值的50%罰使用單位;短於20公尺的皮帶每根按原值罰使用單位,併罰使用單位主管、機電負責人、包機人、材料員各100元。嚴重的將加倍處罰。

運輸皮帶管理制度

一 維修工責任制 1 維修工負責皮帶機裝置的維修 保養 大修 使用中的調整。2 堅持每天到現場詳細檢查裝置運 況,處理一切故障。3 堅持 一 三 五停產二小時,二 四 六停產一小時檢修制度。4 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正規操作,使裝置處於完好狀態。5 加強責任心,提高維修質量。6 電氣裝置 小型電器 ...

阻燃皮帶管理制度

1 機電科按設計要求提供阻燃皮帶的規格 型號 數量 到貨時間等計畫,經領導審批後,報 科執行。2 科按計畫要求積極組織貨源,按時到貨。3 阻燃膠帶必須有試驗和合格證等相關資料。4 投入使用前必須做阻燃試驗,並有實驗報告,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由 科負責退貨。5 全礦井下使用的各種阻燃膠帶由機電科管理,...

皮帶機管理制度

一 阻燃膠帶的入井管理 1 阻燃膠帶在入井前應持有膠帶廠方的 三證 及監測站的檢測報告到運輸管理組和安監科審批簽發 阻燃膠帶入井許可證 2 機電物資部在審批簽發 入井許可證 時,三證不全或無效的 未經監測站檢測合格的阻燃膠帶一律不得簽發 入井許可證 機電物資部應做好審簽記錄及證件的保管工作。3 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