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管理制度

2021-12-25 21:09:32 字數 895 閱讀 8851

1、掘進工作面探頭必須按規定進行設定,一號探頭設定在掘進巷道距工作面3—5公尺處,二號探頭設定在巷道中部,三號探頭設定在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距全風壓匯合處10—15公尺,。

2、監控裝置應設定在頂板完整、支護完好、無淋水的安全地點,探頭應垂直懸掛在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的地方。

3、通風隊負責監控裝置的安裝、除錯、回撤工作,安裝和除錯必須由通風監測工按規定進行操作,其他人員不得亂動。

4、電纜的敷設、連線方式必須符合《規程》的有關規定。

5、通風檢測工負責對所轄範圍內的裝置維護、除錯、全面檢查及清掃工作,並填寫檢查、除錯、維護日記,確保裝置的正常執行。

6、通風監測工每隔10天對裝置進行全面除錯,除錯時安瓦員要用瓦檢儀配合檢測工調校,裝置出現故障時,通風監測工要及時進行維修。

7、作業隊負責本採掘面監控裝置的保管和使用,由安瓦員監督檢查,如裝置被損壞,應及時匯報通風部門,對故意破壞、偷盜者要嚴肅處理。

8、安瓦員、放炮員、掘進面的隊(組)長每班至少對所轄範圍內的裝置及電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通風部門,並協助通風檢測工處理。

9、放炮時放炮員要將探頭放到安全地點,方可放炮,放炮後要及時將探頭掛回原位置,否則安瓦員有權停止作業。

10、使用裝置斷電的掘進工作面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沼氣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可人工復電。

11、探頭要隨著掘進面的推進前移,並始終與掘進面保持3—5公尺距離。

12、對經常移動的探頭、電纜由掘進隊隊長負責,並按規定進行移動,嚴禁擅自移動和使用。

13、檢測工對移動後的探頭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對裝置進行校對,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

14、裝置關聯的電器裝置,由管轄區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檢修,與裝置有關的部門的電器裝置需停電檢修需裝置停運時,要及時匯報通防科,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檢修。

煤礦瓦斯風電閉鎖裝置管理制度

1 掘進工作面探頭必須按規定進行設定,一號探頭設定在掘進巷道距工作面3 5公尺處,二號探頭設定在巷道中部,三號探頭設定在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距全風壓匯合處10 15公尺,2 監控裝置應設定在頂板完整 支護完好 無淋水的安全地點,探頭應垂直懸掛在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的地方。3...

風電閉鎖 瓦斯電閉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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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下每一掘進 開拓工作面,必須裝設瓦斯電閉鎖和風電閉鎖裝置。2 井下每一回採工作面必須裝設瓦斯電閉鎖裝置,採煤工作面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裝設甲烷感測器,且當其濃度超過0.5 時,必須切斷被串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源。3 井下每一回採 掘進 開拓工作面必須在距工作地點5m內和回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