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方案

2021-12-20 00:08:51 字數 4802 閱讀 3797

一、施工現場臨邊洞口安全防護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解放南路地區起步區西區社群鄰里中心工程

建設地點:解放南路地區起步區39號地內東南側

建設單位:天津市城投置地投資****

監理單位:天津市建設監理公司

設計單位:天津市建築設計院

1、本工程總建築面積為10750平方公尺(其中:地上建築面積7500平方公尺,地下建築面積3250平方公尺)。地下一層,地上五層,建築高度為22.05公尺(室外地坪至屋頂板結構上皮)。

2、本工程室內設計標高±0.000相對大沽高程3.350公尺。

3、結構型別:地下室為剪力牆結構,地上為框架結構。

4、填充牆體:採用頁岩實心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蒸壓砂加氣混凝土砌塊。採用預拌砂漿砌築;施工質量控制等級為b級。

5、外牆面及室內裝修。

6、本工程建築物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二)方案編制依據

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jgj80-91);

2、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3、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4、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

5、建築起重機械安全評估技術規程(jgj/t189-2009);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

(三)本工程特點

1、本工程棟數較多,腳手架形式較多,拆除時候的臨邊防護。

2、本工程的通道防護棚與機械設施和裝置的防護作業棚。

3、本工程臨邊如: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台等臨邊防護。

(四)具體實施過程的控制和基本規定

1、專案部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沒有落實不得進入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器裝置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和攀登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4、施工隊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隱患和缺陷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6、防護棚搭設和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7、因作業需要時,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五)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

1、陽台、料台與挑平台周邊,雨篷與挑簷邊,屋面與樓層周邊,必須設定防護欄杆。

2、每層陽台、進料臺等地方設定臨邊防護欄杆,安全防護措施。

3、每層施工的樓梯口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護欄。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杆外,平台口還應支設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六)洞口防護

1、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定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樁孔上口、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門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定穩固的蓋件。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處,除設定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業的防護

1、支模、粉飾、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以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定安全防護層。

2、模板、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模板不用拆除後,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公尺,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於起重機把杆迴轉範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八)技術措施方案

1、高處作業安全設施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橈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範進行,但鋼受彎桿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範的要求。

2、防護欄杆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杆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1.2公尺,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公尺。

3、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者欄杆下邊設定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厘公尺的擋腳板或40厘公尺的擋腳笆,擋腳板或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地面空隙不應大於10mm。接料平台兩側的欄杆,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4、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閉處理。

(八)檢查與驗收

1、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與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可分層或分階段進行。

2、安全防護設施由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

3、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定狀況,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築物的固定情況,扣件和連線件的緊固程度。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裝置的效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4、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後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二、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1) 各種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准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2)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效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3)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4)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效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並經裝置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5)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6)機械裝置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三、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1)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是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實行科學管理,「資訊化」施工的基礎,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實行監測,保證了基坑支護的安全。本工程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並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2)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3)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4)做好區域性範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於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於路面開裂也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四、高空作業安全防護

(一)基本規定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在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1、在實際施工中針對本專案實際情況,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專案部成立以安全員為首、兼職安全員及各班組長參加的「三寶」、「四口」 「五臨邊」防護小組,並建立相應分級責任制。

3、施工前,應逐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6、施工中對高處作業中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7、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8、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定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停止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颱風暴雨後,應及時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立即恢復。

10、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1、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與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範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範的要求。

12、防護用品的要求

(1)「三寶」、「四口」、「五臨邊」:「三寶」 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 指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杆或攔板的陽台及樓梯段、框架結構各層樓板尚未砌築圍護牆的周邊、上下跑道及斜道的兩側邊、卸料平台的側邊、坡形屋頂周邊以及施工公升降機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等。

(2)防護用品的要求:

「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的勞動防護用品商店購買,看清生產日期、使用年限、使用說明書、許可證編號、商標、型號,並索要合格證、准用證、產品質量保證書、檢測報告、安監部門准用證和發票,並在使用兩年後檢查一次。

安全帽: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

安全網,網目密度不低於2000目/10cm*10cm,應有國家指定監督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和准用證;

安全帶,架子工使用的安全繩長應為1.5~2m,安全帶帶體上應縫有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檢驗證。合格證上應註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日、拉力試驗、衝擊試驗、製造廠名、檢驗員姓名,安全帶進場時應有合格證、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等質量證明檔案,安全帶一般使用五年報廢,使用兩年後,按批量抽驗, 以80公斤重量自墜試驗,不破斷為合格。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方案

目錄一 工程概況 1 二 建立施工現場立體安全防護體系 1 三 建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2 四 基礎施工安全防護 2 五 模板工程 3 六 混凝土工程 3 七 腳手架工程 3 八 高處作業 4 九 交叉作業 5 十 預留洞口防護 5 十一 臨邊樓梯防護 6 十二 臨時用電管理 6 十三 大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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