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施工方案

2021-10-22 02:44:37 字數 4779 閱讀 8301

××工程

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專項防護

措施編制單位:××建築****××專案部

日期:二○○七年四月

目錄第一節編制依據 2

第二節工程概況 2

第三節施工部署 3

第四節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措施 6

第五節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20

第六節一般安全措施 20

××工程

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安全防護專項措施

一、 建設單位提供的由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設計以下圖紙:

二、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01);

三、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北京市dbj01-62-2002;

四、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五、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91;

六、 成都市建立安全標準工地相關檔案;

××工程位於成都市金牛區,規劃用地為16996.08m2承建的範圍包括地下2層,地上34層的框架—剪力牆結構7幢高層住宅(公寓)和乙個綜合農貿市場組成的乙個建築群,其總建築面積為131191.67m2住宅(公寓),建築高度99.

90 m,綜合農貿市場的建築高度為20.00 m;整個工程地下結構2層;1#、2#樓地上結構33層;3—7#樓地上結構為34層;綜合農貿市場地上結構5層。該工程有主要特點:

樓間距較小、密集。除農貿市場為5層的多層建築外其餘均為33—34層的高層建築。建築結構形式為框架、剪力牆結構,建築結構的抗震類別為:

丙類,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計防烈度為:8度。

××工程合同工期為:18個月,質量目標為:合格。

一、 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領導小組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前提條件,是達到無重大**事故的必然保障,也是我專案部建立「文明現場」、「樣板工地」的根本要求。為此成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領導小組,其機構組成、人員編制及責任分工如下:

組長:副組長:

組員: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專案部質安室

1、 組長:全面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 副組長:全面負責預防高處墜落事故技術管理工作及方案、相應糾正措施的審批;

3、 書記、工會主席: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檢查責任落實和監督各分包為操作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等;

4、 安全質量部:負責整個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組織、協調、檢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 作業工區(土建一~二工區、安裝工區):主要針對各單位工程進入主體施工,提出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的具體方法執行落實,可行性意見和質量控制措施,並負責實施;

6、 機電工區:保證機械裝置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臨水臨電安全使用和日常維護;

7、 物資部:提供安全防護等物資儲備和保障;

8、 工程管理部:負責編制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的安全技術控制檔案編制,現場安全因素再分析、收集、整理和相應提出糾正措施;

9、 各分包商:根據各自的分包工作內容,制定詳細的安全防護等預防高空墜落事故,做好相關人員的技術交底。

二、 高處作業的相關規定

根據高處作業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屬於高處作業。

1、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2、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3、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6、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7、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定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暴風雪及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8、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9、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0、 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範進行,但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範的要求。

三、 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思路

根據高空墜落的特點,主要是人員的高空墜落和物體的高空墜落(含機械故障)造成對人員的物體打擊。因此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思路主要是針對人員的保護和物體的防護,避免交叉作業。因此本方案編制分別從外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室內超過2公尺以上的操作架體、懸空作業、洞口作業、臨邊作業、主要人行通道防護六個主要方面制定預防措施。

一、 外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

1、 搭設和拆除前的準備工作

a、 由安質部和工區對作業班組進行拆除安全技術較底;

b、 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線、連牆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c、 避免交叉重疊施工;

d、 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2、 作業面的操作要點

a、 搭設作業必須由下而上逐層進行,先搭設立杆、橫桿、剪刀撐、連牆杆、鋪設腳手板、安全網。腳手板應每隔一步架體滿鋪一道,在腳手架體人員較密集區域,臨街面外腳手架先掛設密目安全網後掛設鋼絲網,水平兜網每樓層掛設一道;

b、 架體搭設上部有操作作業面時,該外腳手架體頂部採用5cm厚木板全封閉;

c、 所有外腳手架體搭設完畢後必須經過工區、工程部、安質部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d、 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先拆除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撐,預防架傾倒。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e、 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之後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兩步,如高差大於兩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

f、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立杆的高度(約6.5公尺)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再拆除連牆件;

g、 當腳手架採取分段水平轉拆,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一字、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大於4公尺(2步)。橫向斜撐應在同一節間,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布置。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定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設定一道。

h、 拆除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i、 翻腳手板時應首先清除建渣及堆放材料,注意站立位置,並應自外向內翻起豎立,防止外翻將腳手板未清除殘留物從高出墜落直接傷人;

j、 作業區內電線及其他裝置有妨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絡拆除、轉移或加防護;

k、 拆除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護,並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護操作人員的作業。

3、 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各構配件嚴禁拋扔至地面;

b、 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並按品種、規格隨時堆碼存放。

4、 外腳手架搭設和拆除防護措施

a、 外架搭設、拆除前,周圍應按要求明確設定警戒線和警戒標誌;

b、 搭設、拆除作業區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看護,嚴禁非作業區人員進入危險區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

c、 外架搭設、拆除時,地面警戒線周圍要設監護人,指揮非操作人員進入安全通道,防止人員、車輛無意進入警戒範圍內;

二、 室內超過2公尺以上的操作架體

1、 腳手架搭設應符合有關規範要求。現場用電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有關規定,施工前全面檢查腳手架及圍護設施,及時排除隱患。腳手板不牢固之處和蹺頭板等及時處理,要鋪足夠的寬度。

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應分散堆放,不得超載,一塊腳手板上不能集中兩人以上同時施工,不准隨意拆除、斬斷腳手架軟硬拉結,不准隨意拆除腳手架上的安全設施,如有妨礙施工,必須經工區和安質部認可批准,先加固後方能拆除妨礙部位;

2、 高處作業抹灰的周邊和預留孔洞處必須按「洞口、臨邊」 防護規定進行安全防護,並繫好安全帶;

3、 操作架體嚴禁使用簡易的人字型梯,嚴禁使用薄皮管焊接叉梯,叉梯禁止使用對焊焊接鋼管。搭設的架體必須滿足操作人員和適量載物重量;

4、 移動式操作平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 操作平台的面積不應超過10㎡,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定驗算,並採取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b、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台,輪子與平台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c、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線,亦可採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台的次梁,間距不應大於40cm;檯面應滿鋪5cm厚的木板或竹笆。

d、 操作平台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定防護欄杆,並應布置登高扶梯。

三、 懸空作業

1、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2、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裝置,均需經過技術鑑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3、 外用爬架施工必須要有相關部門認可的許可證;

4、 爬架安裝完畢必須經過工區、工程部、安質部驗收後方可使用,爬架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房建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施工方案

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 安全防護專項方案 一 編制依據 1 施工圖紙及合同 2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jgj130 2011 3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2011 4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 91 二 工程概況 浦東新區唐鎮新市鎮第一編制單元a 09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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