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無效宣告複審申請書 首頁

2021-10-18 15:58:00 字數 1341 閱讀 8841

(首頁)

爭議商標:

類別:註冊號/國際註冊號:

★引證商標:

★類別:

★申請號/註冊號/國際註冊號:

申請人名稱: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含地區號):

商標**機構名稱:

聯絡人:

聯絡**(含地區號):

被申請人名稱:

位址:是否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是 □ ;否 □

申請人章戳(簽字商標**機構章戳

**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填寫此申請書(首頁)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填寫須知,並應按照須知要求提供相應檔案材料。

填寫須知

1. 此申請書(首頁)適用於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四十五條第一款對已註冊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申請。

2.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出的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須填寫「★」欄目。

3. 具體評審請求、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應按《商標評審規則》和所附《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正文樣式)要求另附材料,連同此申請書(首頁)一併提交。對部分商品或服務申請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的,須在所附材料中具體列明。

此申請書(首頁)及有關材料需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4. 爭議商標或引證商標為國際註冊的,應在註冊號前加「g」。

5. 爭議商標類別欄可同時填寫多個商標類別。

6. 引證商標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或多類別的,應分別列明。

7. 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外國企業的,須填寫準確的名稱和有效的聯絡位址,外文位址須註明其中文國別。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在其名稱後填寫其身份證件號碼。

8. 共同申請人或共有商標的當事人提出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乙個代表人;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一人為代表人。在此申請書(首頁)申請人及其聯絡人欄目中只填寫代表人的名稱、通訊位址及其聯絡人和聯絡**,其他當事人應在所附材料中寫明。

代表人發生變更時須有被代表的當事人書面授權。

9. 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授權其在中國的代表人辦理註冊商標無效宣告事宜的,其代表人視為申請人的聯絡人,並在申請人的聯絡人、通訊位址、聯絡**欄目中填寫相應的內容。

10. 申請人在提出評審申請後,是否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請在相應的方框內劃「√」,並自首次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11. 未委託商標**機構的,不需填寫商標**欄目。

12. 收費標準:實行按類收費,每個商標類別收取評審費用1500元。

13. 郵寄辦理的,應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將匯款單影印件一併提交至商標評審委員會。

14. 申請人按此文書樣式提交紙質的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應打字或者印刷。

註冊商標無效宣告複審申請書 首頁

首頁 複審商標 類別 註冊號 國際註冊號 商標局發文號 申請人名稱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 含地區號 商標 機構名稱 聯絡人 聯絡 含地區號 是否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 是 否 申請人章戳 簽字商標 機構章戳 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 填寫此申請書 首頁 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填寫須知,並應按照...

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 正文樣式

正文樣式 申請人名稱 通訊位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職務 商標 機構名稱 位址 被申請人名稱 位址 評審請求與法律依據 事實與理由 附件 申請人章戳 簽字商標 機構章戳 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申請書副本份 說明 1 此書式是供申請人依照 商標法 四十四條第一款 四十五條第一款對已註冊商標提出的...

商標不予註冊複審申請書 首頁

首頁 被異議商標 類別 申請號 國際註冊號 商標局發文號 申請人名稱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 含區號 商標 機構名稱 聯絡人 聯絡 含區號 原異議人名稱 位址 是否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 是 否 申請人章戳 簽字商標 機構章戳 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 填寫此申請書 首頁 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