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2021-10-06 15:44:17 字數 2698 閱讀 3969

修訂記錄﹕

制定部門

制定審核

核准1 目的﹕

對公司活動﹑產品和服務過程中能夠控制的或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確定重要環境因素﹐為制定方針﹑目標﹑指標﹑方案﹑執行控制和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2 範圍﹕

公司所有部門﹑區域﹑活動﹑產品和服務過程中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與更新。包括原材料﹑裝置等之採購與儲存﹐產品的策劃﹑生產﹑檢驗﹑儲存﹑搬運﹑運輸﹐客戶投訴退貨處理﹑相關方活動等。

3 定義﹕

環境因素﹕乙個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因素。

注﹕重要環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夠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

4 職責﹕

4.1 環境管理者代表﹕負責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組織和領導工作﹐批准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4.2 ehs委員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並彙總﹐確定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4.3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並將結果彙總至ehs委員會。

5 作作業流程﹕

5.1 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時機﹕

5.1.1 公司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初始對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

5.1.2 每年環境管理體系內審後﹐管理評審前﹔

5.2 環境因素識別前﹐由ehs委員會向各部門分發《環境因素調查表》﹐各部門對照本程式要求﹐結合現場觀察﹑工藝流程分析及合理假設﹐進行環境因素調查並填寫《環境因素調查表》﹐填寫完整的《環境因素調調查》由各自部門主管審核後﹐交ehs委員會彙總。

5.3 環境因素識別應考慮的情況﹕

5.3.1 向大氣排放﹔

5.3.2 向水體排放﹔

5.3.3 向土地排放﹔

5.3.4 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

5.3.5 能源使用﹔

5.3.6 能量釋放(如熱﹑輻射﹑振動等)﹔

5.3.7 廢物和副產品﹔

5.3.8 物理屬性﹐如大小﹑形狀﹑顏色﹑外觀等。

5.4 環境因素識別應考慮公司的活動﹑產品和服務有關的因素﹕

5.4.1 製造過程﹔

5.4.2 包裝和運輸﹔

5.4.3 合同方和供方的環境績效和操作方式﹔

5.4.4 廢物管理﹔

5.4.5 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獲取和分配﹔

5.4.6 產品的使用和報廢﹔

5.5 環境因素的識別應考慮的其它方面﹕

5.5.1 過去﹑現在和將來三個時態﹔

5.5.2 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

5.5.3 已納入計畫的或新的開發﹑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等因素。

5.6 環境因素的評價

5.6.1 各部門完成環境因素調查後﹐應依照5.6.2的相關標準對各自部門環境因素進行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填入《環境因素評價表》﹐經部門主管確認後﹐交ehs委員會進行彙總。

5.6.2 環境因素評價的方法﹕

5.6.2.1 設定三個評價因素分別用ⅰ、ⅱ、ⅲ表示影響的程度,每個因素分值為1~3分。

5.6.2.1 重要環境因素的確定

重要環境因素判定值:如果環境方面總分≥8分,或影響嚴重性等於3分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如果能資源方面總分≥5分,判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6.3 以下情況可直接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6.3.1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標準;

5.6.3.2 相關方的合理抱怨或要求;

5.6.3.3 曾經發生過環境汙染事故,至今未採取防範、控制措施;

5.6.3.4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環境汙染,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等;

5.6.3.5 環境管理者代表指定。

5.7 重要環境因素的登記

5.7.1 ehs委員會將評價和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彙總登記到《重要環境因素清單》中。

5.7.2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由ehs委員會審核後,交環境管理者代表批准確認。

5.8 重要環境因素的管理

重要環境因素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管理:

5.8.1 用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行控制。對已確認的重要環境因素,應制定相關的環境目標、指標和環境方案,執行《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式》。

5.8.2 環境執行控制,對重要環境因素,應制定執行控制程式和(或)作業指導檔案,按程式和(或)作業指導檔案進行控制。

5.8.3 對於潛在的緊急情況,制定《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bwux-ohsep-e013,依程式進行控制。

5.9 重要環境因素的更新

5.9.1 ehs委員會每年組織公司各部門對環境因素進行重新識別、評價,以保持有關環境資訊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5.9.2 出現以下情況時,及時更新《環境因素調查表》及《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9.2.1 相關的環境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變更或提出新要求時;

5.9.2.2 因生產工藝、技術條件變更出現新的環境因素時;

5.9.2.3 產品變更、生產活動發生較大性質改變時;

5.9.2.4相關方有合理要求時;

5.9.2.5環境因素識別有遺漏時等。

5.7 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的相關記錄的管理,執行《記錄控制程式》bwux-ohsep-e016。

6 相關檔案﹕

6.1《檔案控制程式》bu-00002zh

6.2《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bwux-ohsep-e019

6.3《記錄控制程式》bwux-ohsep-e016

7 相關**﹕

7.1《環境因素調查表》儲存期限/三年

7.2《環境因素評價表》儲存期限/三年

7.3《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儲存期限/三年

8 相關附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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