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鋪架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2021-10-01 07:12:19 字數 4948 閱讀 1976

鋪架施工安全保證制度

一、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1.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1各崗位參與鋪架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合格證。進入施工工地按規定著裝,佩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等)和作業防護用品(訊號旗、對講機等),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既有線施工規定進行標準化施工,堅決杜絕侵入既有線接近限界的事件(故)發生,確保營業線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

1.2參與增建二線鋪架施工的鋪架機操作司機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操作證的人員擔任,按所取得的相應崗位證件持證上崗。

1.3電氣化區段鋪架裝置自行時,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合格證。

1.4鋪架裝置走行司必須熟悉施工執行區段的行車訊號等裝置及所在地鐵路局、站段有關行車規定。

2.鋪架裝置上線應具備的條件

2.1架橋機、鋪軌機屬自輪運轉特種裝置,必須持有年鑑合格證。技術狀態良好,並經過營業線車站、車輛等相關部門檢查合格後方準上線執行。

2.2架橋機、鋪軌機出車前,應對裝置的走行、制動、油路、電路、起吊裝置等及車內備品、訊號用具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完好、齊全後方準出車。要求鋪架隊詳細制定「鋪架機自檢、自修例保檢查制度」,成立以鋪架隊隊長為組長的檢查領導小組,明確職責,經常深入工地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整改,做好檢查記錄,確保鋪架機在既有線的執行安全和正常使用。

2.3架橋機、鋪軌機應配備無線通訊設施及滅火器具、防護訊號用品,按機組配備復軌器,並經常保持完好,由專人負責。缺少或損壞時,應及時補充或修復。

2.4列檢人員必須經常對鋪架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施工作業前準備:

3.1施工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對鋪架施工到達地點的現場進行調查,掌握施工地段的線路裝置狀態,摸清線路坡度、曲線、道口、橋梁、隧道及訊號裝置等位置狀況。

3.2影響營業線的鋪軌、架梁作業要與行車和裝置管理單位分別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未簽定「安全協議」嚴禁施工作業。

3.3鋪架裝置靠近營業線一側的操作司機室如侵限應提前改移到另外一側。

3.4由施工負責人負責安排**會,在**會上對次日將要進行的作業做詳細部署,交代清楚施工安全注意事項和作業所需器具、備品,責任到人;由鋪架隊安質主管依據相關規範、規定和次日施工的特點負責擬定相關作業「安全技術交底書」,措施到位、具體,數字性要求準確、**可靠。

3.5鋪架作業時,隊安質員、技術員必須跟班,加強對各道工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6鋪架作業前,鋪軌機、架橋機(含二號車和龍門架)相關責任人必須與上個班(組)做好交接工作,嚴格檢查,確保機械狀態良好後,方可進行作業。同時,按照「機械運轉記錄填寫規範」做好記錄。

4.作業登記

鋪架作業對既有線行車產生影響時,必須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4.1鋪軌作業前準備工作就緒後,按行車單位批准的作業要點計畫在車站專用記錄本《行車裝置施工登記薄》[運統—46(施工)]上將施工作業有關情況進行登記。

4.2登記薄上明確鋪軌、架梁其影響範圍。具體包括作業內容、作業時間和日期、地點、命令號及封鎖施工條件、配合監護單位等。

4.3施工單位負責人、裝置單位檢查人、車站值班員共同在《行車裝置施工登記薄》上登記簽名。

二.鋪架機執行安全保證措施

1.架橋機、鋪軌機出退機前,隊級以上領導、安質和施工技術人員應對線路進行質量檢查,經檢查合格後,隊級以上領導方可下達出退機命令。

2.架橋機、鋪軌機出退機時,必須有隊級以上領導、安質機械和施工技術人員現場監察。

3.在新鋪線路上,架橋機、鋪軌機自力走行速度依據規定和作業要求由施工負責人確定,鋪軌機≯15 km/h,架橋機≯10 km/h,側向通過道岔和曲線時,均≯5 km/h,並派專人負責監視車輪走行時線路變化情況和車輪與軌面接觸情況,確保鋪架機安全執行。

4.鋪架機執行中人、機、料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5.執行中走行司機注意力必須集中,隨時注意指揮訊號,保證鋪架機的執行安全。

6.鋪架機走行過程中,不允許在大坡道上(坡道≥12‰)停車。如確需停車時,操作司機不得離崗,並立即打滿鐵鞋(pg28共36只,jq130主機共36只、二號車共36只,jq140主機共36只、二號車共32只)。

7. 架橋機除橋上作業走行外,嚴禁機臂處於高位狀態走行,較長距離走行時,應拆除零號柱各活動節,機臂前端只掛零號柱基本節。

8.架橋機一號車橋頭對位時,首先必須檢查線路和橋頭錐體護坡。

8.1由複測組負責提前與線下單位交涉、交接,確保錐體護坡密實無水害,臺尾無陷落,橋頭底碴與臺尾平順,備碴量足。

8.2由當班施工負責人確認線路狀況,必要時必須進行壓道和線路加固。

壓道規定:(1)採取軸重≮190kn的單機壓道;(2)路基質量嚴重不良時,採用超重車壓道;(3)嚴禁使用架橋機壓道;(4)嚴格執行《鐵路架橋機架梁規程》中「4.2.

2」、「4.2.3」、「4.

2.4」相關規定。

橋頭線路加固規定:(1)道床厚≮25㎝,枕下道床後≮15㎝;(2)道床頂面寬≮350㎝,並在撥道範圍內適當加寬;(3)曲線地段不應設超高;(4)軌距、水平、方向等符合線路養護作業標準。(5)依據實際情況按照規定從以下四種方式中選擇線路加固方式:

軌道加固、單穿加固、對穿加固、特別加固。

9. 架橋機執行地段的曲線外股超高≯70㎜,主機及二號車自力走行地段坡度≯12‰,超過時應用機車推送。

10.軌道鋪設後應隨即重點整修,撥順線路方向,嚴禁線間距≤4.2m時出現負誤差,消滅反超高和三角坑。

確保鋪架機進退機能按15 km/h的速度安全執行。串實承軌處的枕下道碴。

11.線路整修及起道作業過程中,為確保鋪架機械出退機的安全執行,應注意以下事項:

11.1要設定施工防護,方准進行作業,線路達不到放行鋪架機械的條件,禁止撤除防護,放行鋪架機械。

11.2每次起道量不得大於15㎝,軌枕應在鋼軌兩側450㎜範圍內均勻搗實。

11.3道床軌面高差應以不大於5‰的坡度順接。

三、常規鋪架安全保證措施

在有礙營業線安全的鋪軌或架橋施工的地段,按施工要點計畫,憑排程命令,應按《技規》、《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中的要求設定好防護,方可進行鋪架施工作業。

如線間距為≤4m時,應採用線路偏鋪的方式,不得影響營業線的正常執行。

**間距< 5m地段,當營業線來車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施工過程中,嚴禁施工人員站在營業線上,堅決杜絕將道碴、器具等物件從高處拋下。

在設有接觸網或鄰近接觸網的線路上作業,嚴禁攀登鋪架機大臂和工程列車的貨物(梁片、軌排)頂部,如確需作業,必須按照《技規》「121」、「123」條規定在安全地帶進行。

在小曲線半徑的內曲線和線間距小的地段,應採取撥移施工線路等措施,防止鋪架機大臂等侵入營業線限界。不能撥移時,要利用列車間隔請求封閉點出退機,禁止盲目執行。

1.龍門架組立安全技術規定

龍門架若因條件限制必須組立在既有線上或鄰近既有線時,必須加強防護,利用營業線列車間隙快速轉體,確保既有線行車不受影響和施工安全,鄰線來車時必須停止一切正在進行的作業,人員撤至安全地帶,堅決杜絕一切違章行為。不論龍門架組立的位置,執行以下規定:

1.1組立時嚴格執行「龍門架組立技術交底」技術規定。

1.2左右支柱與線路中心線的距離要求相等,允許偏差±10公釐。

1.3支承基面必須保持同一高程,允許偏差±4公釐,整平夯實後,基底按照相互垂直關係墊放三層枕木,面板必須採用硬雜木。組立後,鉤底至軌面的距離≯4.8公尺。

1.4支柱連線螺栓必須足數擰緊,組立好後進行復緊,銷軸足數安裝到位。

1.5上述工作準備完成後,必須進行空載試運轉檢查

1.6液壓幫浦組以及夜間照明使用的發電機和電纜需採取安全措施。

1.7操作司機必須對鋼絲繩和鋼結構在班前、班中、班後進行重點檢查,發現有斷絲、斷股、開焊等情況及時反映,**面對面口述,詳細記錄。

2.架橋機附屬二號車配合鋪架安全技術規定

2.1二號車走行司機和發電司機必須加強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迅速排除。尤其是當龍門架組立在既有線上或鄰近既有線時,運送梁片或軌排需要通過既有線道岔和線路時,必須做到順利通過和不影響既有線行車。

要求鋪架隊制定「鋪架機自檢、自修例保檢查制度」中對二號車進行重點和詳細規定,組織學習、檢查,確保制度的實效性。同時,要求所有施工現場帶班領導、二號車走行司機、發電司機和護送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施工列車和自輪運轉裝置在既有線執行中機械故障搶險救援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跨壓道岔等險情時及時、果斷處理,最大限度降低對既有線行車的影響。

2.2二號車載梁或軌排以5km/h左右的速度執行,距鋪架機50m處一度停車,確認二號車制動系統正常後,再向架橋機或鋪軌機緩慢推進對位,嚴禁掛實,嚴防衝撞。

當二號車與鋪軌機對位時,應盡量選在直線且坡度較小的路段。條件困難時,下坡道鋪軌機前方應派專人打好2只鐵鞋後(同側2只和一側各1只都可以),方可對位。對位時,要有專人指揮。

當二號車與架橋機對位時,應盡量選在直線且坡度較小的路段。對位時,要有專人指揮,防止梁片傾斜。二號車對位停車後,要打好鐵鞋,制動風壓應保持在600kpa以上,處於制動狀態。

當二號車與架橋機對好位後,才能打掉台車木楔,進行拖拉。二號車拖樑施行制動時,必須用自閥制動。拖樑小車解除安裝後,應推至二號車後端,打好前後堰,防止溜動。

拖拉時,嚴防台車溜逸傷人,必須由班長指揮,其它人員避到安全處所,發現問題立即發出停止命令,排除後再進行拖拉,拖拉速度一定要慢,拖拉完畢後,應將架橋機上的梁撐打好,抄緊木楔。

2.3二號車在工作時不准熄火,制動風壓必須保持在300kpa以上,機組人員必須精力集中、堅守崗位。二號車走行司機作業期間,不得離開崗位,若要短時間離開,不得熄火,保持制動狀態,同時必須按下6上2規定打上鐵鞋,可不抄木楔。

3.鋪軌機作業安全技術規定

3.1鋪軌機在》12‰的坡道上鋪架時,應用牽引力足夠的機車頂推,前方第一位車必須安裝制動閥,由調車人員引車。

3.2當二號車運送軌排時,一定要確保放置軌排的墊木位置的正確性和牢靠性,並有專人護送,發現問題(尤其是側向過既有線道岔和曲線時)及時處理,嚴防軌排竄動。

3.3當二號車與鋪軌機對好位後,才能打掉銷釘,進行拖拉。拖拉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其它人員避到安全處所,發現問題立即發出停止命令,排除後再進行拖拉,拖拉速度一定要慢,拖拉完畢後,應將鋪軌機上的軌排銷釘繼續打緊。

鋪軌機在下坡度道上停車對位時,指揮人員必須在停車位置做好標識,由專人在距鋼軌盡頭第三根砼枕中心放置2只鐵鞋(同側2只和一側各1只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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