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2021-08-18 17:37:11 字數 2476 閱讀 1467

在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一、 停電

二、 驗電

三、 裝設接地線

四、 懸掛標示牌和臨時遮攔

上述措施由專職電工執行,並應有人監護。

一、 停電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裝置如下。

1. 檢修的裝置

2. 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小於表11-2規定的裝置。

3. 在44kv以下的裝置上進行工作,上述安全距離應大於表11-2的規定,但小於表11-1的規定,同時又無安全遮攔的裝置。

4. 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後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裝置。

工作人員正常活動範圍與帶電的安全距離表11-2

停電的要求:

1. 停電操作時先停負荷,後停電源,先停低壓,後停高壓,先停斷路器,後拉隔離開關。

2. 有電容裝置時,先停電容量組的開關,後停各出線開關。

3. 裝置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斷開,且各方面至少有乙個明顯斷開點(如隔離開關)。為了防止反送電源的可能,應將與停電裝置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對於柱上變壓器等,應將高壓熔斷器的熔絲管取下。

4. 斷開的隔離開關手把必須鎖住。根據需要取下開關控制迴路的熔絲管。

線路作業,應停電的範圍如下:

1. 檢修線路的饋出線開關及聯絡開關。

2. 可能將電源返至檢修線路的所有開關(如低壓閉式及外協隔離開關,自備發電機的聯絡開關等。

3. 在檢修線路工作範圍內的其它帶電線路。

二、 驗電

1. 檢修的電氣裝置停電完畢,在懸掛接地線之前必須用驗電器檢驗有無電壓。

2. 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合適,經試驗合格,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檢查驗電器的外觀應良好,在帶電的裝置上檢驗是否良好。驗電工作,應在施工或檢修裝置的進出線的各相進行驗電。

3. 高壓驗電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36~10kv用高壓驗電器驗電。0.5kv以下用低壓試電筆驗電,來判斷電氣裝置有無電壓.

4. 線路驗電應逐相進行。聯絡開關或隔離開關檢修時,應在其兩側驗電。同桿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驗電時,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5. 表示裝置斷開的常設訊號或標誌,表示允許進入間隔的閉鎖裝置訊號,以及接入的電壓表無壓和其它無壓訊號指示,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裝置無電的根據。

三、 裝設接地線

1. 驗電之前,應先準備好接地線,並將其接地端與接地網壓接好。當驗明裝置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裝置接地並三相短路。這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可靠安全的技術措施。

2. 對於可能送電至停電裝置的各方面(包括線路的各支路)或停電裝置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地點可以看見的地方。接地線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

3.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線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刀閘或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掛接地線。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經過隔離開關,斷路器、熔斷器等電氣元件。

4. 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規定的地點,這些接地點不應有油漆,所有配電裝置的接地點,均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5. 臨時接地線應使用多股軟裸銅絞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6. 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後才能進行工作的(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通和分斷)需要特別許可:(1)拆除一相接地線;(2)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3)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上述工作必須得到值班員的許可(根據排程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徵得排程員的許可),方可進行。

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

7.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並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裝設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時應交待清楚。

四、 懸掛標示牌及布設臨時遮攔標示牌共有七種四類,使用時應選擇字樣合適,懸掛的地點正確,並與實際執行狀態相符。

1. 禁止類:

(1)「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裝置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手柄上。

(2)「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懸掛停電檢修的線路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手柄上。

(3)「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懸掛在臨近工作人員上、下的鐵架和可能上下的另外鐵架上,執行中變壓器的梯子上。

2. 警告類:

「止步,高壓危險」,懸掛在施工地點臨近帶電裝置的遮欄上,室外工作地點的圍欄上,禁止通過的過道上;高壓試驗地點的圍欄上;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裝置的橫樑上。

3. 提醒類:

「已接地」,懸掛在已接地的刀閘操作手柄上。

4. 許可類

(1)「在此工作」,懸掛在室內和室外工作地點或施工裝置上。

(2)「從此上下」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的鐵架、梯子上。

標示牌應有明顯的標記。其作用是警告工作人員不得接近帶電部分,指出工作人員的正確工作地點,提醒工作人員採取安全措施,禁止向某段線路或裝置送電以及指出接地位置等。標示牌種類、名稱及懸掛位址按上述要求。

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攔、臨時接地線和標示牌。

保證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措施 一 停電 二 驗電 三 裝設接地線 四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行。對於無經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裝置,由斷開電源人執行,並應有監護人在場。第一節停電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裝置如下 一 檢修的裝置 二 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範...

保證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一 停電 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斷開,且各方面至少有乙個明顯斷開點。停電操作時,必須先停負荷,後拉開關,最後拉開隔離開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嚴禁帶負荷合隔離開關。二 驗電 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合適 經試驗合格 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三 裝設接地線 驗電之前,應先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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