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水害知識及其防治措施

2021-08-18 12:24:01 字數 4332 閱讀 5015

2、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必須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分析,並制定相應的「查、探、防、堵、截、排」等綜合防治措施。

3、煤礦企業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雨季受水威脅的礦井,應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並應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4、煤礦企業必須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

5、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防水煤柱。礦井以斷層分界時,必須在斷層兩側留有防水煤柱。已經互相連通的礦井,必須在連通的地方構築足夠強度的防水牆。

防水煤柱的尺寸,應根據相鄰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岩性質、開採方法以及岩層移動規律等因素,在礦井設計中規定。按照《礦井水文地性規程》規定,在水淹區或在積水區下掘進時,巷道與水體之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於巷道高度的10倍,防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於導水裂隙帶的最大高度與保護層厚度之和,一般應大於30倍採厚。

6、礦井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探水或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水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的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正確確定探水線,探水線就是探水的起點,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範圍、水文地質條件及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採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來確定探水線。

二、 礦井發生透水前的預兆

一般說來,礦井透水前主要有幾種預兆:

(1)掛汗。積水區的水,在自身壓力作用下,通過煤巖裂隙而在採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結成許多水珠的現象,叫掛汗。井下空氣中的水分遇到低溫的煤體,有時也可能聚結成許多水珠的現象。

區別真假掛汗的方法是,仔細觀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濕,若潮濕則是透水預兆。

(2)掛紅。礦井水中含有鐵的氧化物,在它通過煤巖裂隙而滲透到採掘工作面的煤岩體表面時,會呈現暗紅色水鏽,這種現象叫掛紅。掛紅是一種出水訊號。

(3)水叫。含水層或積水區內的高壓水,向煤壁裂隙擠壓時,與兩壁磨擦會發出「嘶嘶」叫聲,這就說明採掘工作面距積水區或其他水源已經很近了若是煤巷掘進,則透水即將發生,這時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的人員。

(4)空氣變冷。採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域時,空氣溫度會下降,煤壁發涼,人一進入工作面就有涼爽、陰冷的感覺;但應注意,受地熱影響較大的礦井地下水的溫度偏高,當採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時,氣溫反而公升高。

(5)出現霧氣。當採掘工作面氣溫較高時,從煤壁滲出的積水,就會被蒸發而形成霧氣。

(6)頂板淋水加大。

(7)頂板來壓,底板鼓起。

(8)水色發渾,有臭味。

(9)採掘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積水區向外散發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10)裂隙出現滲水。如果出水清淨,則離積水區較遠;若渾濁,則離積水區已近。

三、 礦井水害的防治措施

(一)礦井水害的預防措施

預防水害的預防措施可以概括為防、排、探、放、疏、截、堵7個字。

防:即井上下防水設施及防水措施;

排:即井下排水設施和排水能力;

探:即井巷探水;

放:即對老空區積水、可疑水源採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頂板水;

疏:即疏水降壓或疏幹有害含水層;

截:即留設各種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堵:即注漿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帶,充填溶改造含水層,加固底板度。

(二)探放水注意事頂

1、探水與掘進如何配合

(1)雙巷掘進交叉探水。當掘進上山時,如果上方有積水區,則巷道三面受水威脅,一般採取雙巷掘進交叉探水。雙巷之間每隔50m左右掘一條聯絡巷,作為安全躲避地點。

一巷探水時,另一巷掘進,兩巷探水與掘進相互交叉進行,直至巷道達到設計終點而結束。

(2)雙巷掘進單巷超前探水。在傾斜煤層中掘進巷時,一般是用上方巷道超前探水的方式。

(3)平巷與上山配合探水:在同一煤層內,上部掘進上山,此時應先探水掘進平巷,然後再掘進上山,這樣可避免上山掘進的危險性,又可減少上山掘進的探水工作量。

(4)隔離式探水。在水量大、水壓強、煤層鬆軟和節理發育的情況下,直接探水很不安全,需要採取隔離方式進行探水,如掘石門時,在石門中預先探放積水;或在巷道掘進迎頭砌隔水牆,在牆外探水;此外,當相鄰的煤層間距大於20m時,還可採用隔離層打孔的方法,探放另一煤層的老空積水。

2、探水巷道掘進時應採取哪些安全措施

(1)探水巷道的掘進斷面不宜過大,以縮小受壓面積。同時應有兩個安全出口,用於通風、流水和意外情況下人員撤退,一般情況下應雙巷掘進,必要時在橫貫之間開掘安全躲避硐室;

(2)掘進巷道的坡度不准起伏不平、以免低處的水流不出,施工人員有被堵截的危險;

(3)掘進工作面遇到透水徵兆時,必須停止前進,加固支架,並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向排程室值班人員匯報;值班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檢視,分析情況,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4)上山方向的水害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時,為保證下山工作人員的安全,應暫停其工作,等水害威脅消除後再繼續工作;

(5)探到老空並已放水的掘進工作面,如果不能馬上與老空掘透而在幾天後再掘進時,應重打2~3個檢查孔,以免原有鑽孔坍塌堵塞重新積水,切不可冒然掘進;

(6)探水巷道必須嚴格掌握巷道掘進方向,沿著探水孔的中心線掘進,以免造成超前距和幫距縮小而遭遇老空透水,如因地質變化必須偏離時,就進行補充鑽探或採取其它措施予以補救;

(7)大部分積水已經放過,在掘進時,還應注意盲巷老空積水或因斷層的隔離而形成的孤立積水區;

(8)合理選擇巷道掘進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嚴密掩護下,且保持設計超前距和幫距時,可以採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保持煤體抗壓強度;

(9)嚴格執行三不裝藥制度:炮眼或掘進頭有出水徵兆、超前距離不夠或偏離探水方向、掘進頭支架不牢固或空頂超過規定時不裝藥;

(10)為了預防探放後重新積水造成事故,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層斜石門掘進老空放炮時應將所有人員撤到聯絡橫貫或下邊平巷;

(11)在掘進打眼沿鑽桿向外流水時,應停止工作,不准拔出或晃動鑽桿,要設法固定,並向排程室報告,聽候處理;

(12)老空放水後允許恢復掘進時,還必須充分注意:當掘到離老空區3~5m處應先用煤電鑽打2~3個檢查孔進行再次檢查,只有在證實積水確已放淨後方可揭露老空;揭露老空時,要先用小斷面巷道從放水鑽孔上方與老空做透,還要注意處理瓦斯等有害氣體;

(13)在受水威脅地區施工的所有人員,都必須熟悉避災路線。懂得突水後急救知識;

(14)掘進中各班班長必須在掘進工作面交**,交接剩餘允許掘進的距離,嚴禁超越;

(15)掘到批准位置時,其最後0.5m停止放炮,用手鎬採齊迎頭,以利下次探水時,安全套管不致安設在被炮震鬆的煤、岩層內。

(三)發生透水事故時的處理措施

採掘工作在或其他地點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的人員。

最先發現透水的現場工作人員一方面報告礦排程室,另一方面迅速組織搶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點,防止事故繼續擴大;水勢猛來不及進行加固時,人員應向高處撤退,安全出井。

井下突然突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避災路線上的指示牌,人員一旦迷失方向,必須朝著有風流通過而又能通達地面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進入獨頭下山巷道。

(四)透水後現場人員撤退時的注意事項

(1)透水後,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地點、水源、湧水量、發生原因、程度等情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2)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洩水流,並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3)如透水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標,迷失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叉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誌,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5)如惟一的出口被水封堵無法撤退時,應有組織地在獨頭工作面躲避,等待救護人員營救。嚴禁盲目潛水逃生等冒險行為。

(五)透水後被圍困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1)當現場人員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避難硐室中避災,或選擇合適地點快速建築臨時避難硐室避災,迫不得已時,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間待救。如係老窯透水,則須在避難硐室處建臨時擋牆或吊掛風簾,防止被湧出的有毒有害氣體傷害。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明顯的標誌。

(2)在避災期間,遇險礦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狀態,情緒安定、自信樂觀、意志堅強。要作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除輪流擔任崗哨觀察水情的人員外,其餘人員均應靜臥,以減少體力和空氣消耗。

(3)避災時,應用敲擊的方法有規律、不間斷地發出呼救訊號,向營救人員指示躲避處的位置。

(4)被困期間斷絕食物後,即使在飢餓難忍的情況下,也應努力克制自己,決不嚼食雜物充飢。需要飲用井下水時,應選擇適宜的水源,並用紗布或衣服過濾。

(5)長時間被困在井下,發覺救護人員到來營救時,避災人員不可過度興奮和慌亂,以防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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