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10運輸巷掘進工作面探放水設計
及安全技
術措施編制:張細根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會審措施貫徹情況
11610運輸巷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11610運輸巷位於井田南翼,已按0゜掘進了260公尺,現掘進迎頭要改方位,已15゜方位向前掘進。為了保證掘進過程中的安全施工,特制定11610運輸巷改向後掘進的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如下。
一、鑽孔技術引數及超前保護距離
每次施工前探鑽孔不少於5個,每個孔深必須在80公尺以上,每次掘進必須確保前方有30公尺的安全超前距離,巷道兩側必須有20公尺的安全保護距離。
二、每個鑽孔的技術引數
(一)1#、2#鑽孔布置在巷道中線上,距底板分別為1.2m、1.6m。
1#鑽孔方位角為15゜,2#鑽孔方位角為15゜;鑽孔傾角:1#鑽孔為-0°、2#鑽孔傾角為+5°;鑽孔深度:1#鑽孔為82m、2#鑽孔為84m。
(二)4#、5#鑽孔分別布置在巷道兩側各0.5 m處,兩鑽孔距巷道底板均為1.2 m;兩鑽孔分別向巷道兩側張開並與巷道中心線成15°夾角;4#鑽孔方位角為0゜,5#鑽孔方位角為30゜鑽孔傾角:
兩鑽孔傾角均為-2°、+2°;鑽孔深度:兩鑽孔深度均為82 m。
(三)3#鑽孔布置在巷道中心線上,距底板0.8m、距頂板1.6m。方位角15゜,鑽孔傾角:-5゜,鑽孔深度84公尺。
三、鑽孔參數列
四、 施鑽要求及安全技術措施
1、巷道掘進施工,都必須堅持「**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巷道要確保有30公尺的超前鑽孔距離。否則,必須打探水鑽孔。
2、安裝探水鑽前,首先對探水巷道10m範圍的支護強度進行檢查加固,並在工作面迎頭用不小於¢15cm的園木打好立柱(或用單體),用不小於5cm厚度的木板打好擋板,方能安裝探水鑽。
3、安裝探水鑽前,必須把要探水的巷道清理乾淨、挖好排水溝。
4、在探水巷道附近必須安設直通地面排程室的防爆**。
5、探水鑽必須安裝平穩、並加牢固。
6、加強瓦斯檢查,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7、必須加強探水巷道的瓦斯檢查,嚴禁在探水過程中瓦斯超限。
8、加強探水巷道區域性通風管理,嚴禁工作面出現微風和無風作業。
9、加強電氣裝置管理,杜絕電氣裝置失爆。
10、在探放水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1、在打鑽過程中設專人觀察頂板和周圍支架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打鑽進行處理。
12、打鑽時發現煤巖鬆軟、片邦來壓或鑽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並把鑽桿加固。立即向排程室報告。
派人監測水情,情況緊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
13、煤巖鬆軟,鑽進突然感到鬆軟,一般是接近水源的象徵,這時應再次檢查排水設施是否完善可靠。
14、發現片邦,來壓時要檢查巷道支架是否牢固。以防片邦冒頂和支架折斷傷人。
13.頂鑽是水壓大的表現,此時千萬不能移動鑽桿並且要把鑽桿固定牢靠,否則高壓水就可能將鑽桿頂出碰傷人,或將鑽孔沖垮,造成透水事故。
15、探水鑽孔還沒有鑽進5m,水就流出時,說明距離積水很近,如果鑽孔內水的水壓很大,必須立即將鑽桿固定,並在巷道正前方打柱保護煤壁。
16、如果發現鑽孔內沒有回水,說明可能已經鑽透老空區,就要停止鑽進。
17、鑽孔接近老空區,可能有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湧出,必須有瓦檢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有異常,應停止打鑽,及時進行處理。
18、探水鑽機的後面和前面給手把活動的範圍內不得站人,以防高壓水將鑽桿頂出傷人或手把翻轉打傷人。
19、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控制放水量,並做好水壓觀察工作。
20、鑽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做好記錄,要密切注意水量變化,出水的清濁和雜質情況,有無有害氣體湧出和有無特殊聲響等。發現異常狀況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1、採用zy-750 液壓鑽機進行探放水,鑽孔深度為80~84m,鑽孔布置5個,3個與巷道方向平行,其它2個與巷道斜交其角為15°,仰、俯角為3-5°。
22、探放水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本鑽機的安全技術進行操作規定,杜絕違章作業。
23、在打鑽過程中必須有專職瓦檢員現場跟班,加強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經常檢查,瓦斯濃度達1%二氧化碳濃度達1.5%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向排程室匯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24、探水鑽孔與掘進工作面必須保持煤巷不小於30m的鑽孔超前距離,認真做好每次探放水記錄、和每班掘進進度記錄,嚴禁超掘。
25、加強巷道測量,掌握掘進施工進度和超前鑽孔終孔位置。
26、每次將探水情況,要記錄好,並填寫好井下牌闆;由安檢員、班組長簽字,報總工審批。確保探水孔的距離,嚴禁弄虛作假。
27、及時清理水溝淤泥,保證水溝暢通,確保排水系統正常完好。
28、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伍,探放水工作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現場指揮,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29、打鑽時如發現有:鑽孔壓力突然增大、垮孔、頂夾鑽、或鑽孔噴煤、噴瓦斯等現象,這是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應立即停止鑽進,不得呼出鑽頭,並立即報告礦排程室,如危急時,必須先撤出受突出危險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
30、井下從業人員必須熟悉透水預兆:
即:(1)煤壁或巷壁「掛紅」「掛汗」。
(2)煤層發潮、發暗。
(3)巷道空氣變冷。
(4)巷道產生霧氣。
(5)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淋水加大。
(6)有「嘶嘶」水叫聲,有時能聽到空洞洩水聲。
(7)工作面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有害氣體增加。
(8)煤壁或巷道酸度大,水味發澀和有臭雞蛋味.
31、掘進工作面遇到透水預兆時必須停止掘進,並將人員撤退到安全地點,向排程室匯報。
32、嚴格執行「三不裝炮」制度
(1)炮眼或掘進頭有出水預兆;
(2)超前距離不夠或偏離探水方向;
(3)掘進支架不牢固或空頂超過規定時不裝炮。
33、其它有關措施,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五、發生水災的施救方法
1、在受水危險的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熟悉避災路線,懂得透水後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識。
2、發現透水預兆(或透水事故)當班管理人員要按避災路線立即撤出受水害威脅的所有人員到安全地點,並立即向排程室匯報聽候處理。
3、搶救原則:
①迅速判斷水災性質,了解突水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估計突水量,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②掌握災區範圍,搞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分析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③根據突出水量的大小和礦井排水能力,積極採取排、堵、截水的技術措施。
④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發生薰人事故。
⑤排水後進行偵察,搶險時,要防止冒頂、掉底和和二次突水。
⑥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經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避免造成不應有的**。
4、具體措施:
①發生突水後常常有人被困井下,指揮者應本著「積極搶救」的原則,爭取搶時間、搶速度,採取有效措施使他們早日脫險。
②突出時洪水能直接湧入位於突出點下部的巷道(如平巷、下山等)並把他們淹沒,一般情況下,這些地點不會有空氣存在,也就不具備人員生存條件,誤入這些地點避災的人員將無法生還。
③當突出點下部巷道全部淹沒後,與該巷相通的獨頭上山上部獨頭巷道,如不漏氣,即使低於外部最高水位時,也不會全部被淹沒,仍有空氣存在,在這些地點躲避的遇險的人員具備生存的首要重要條件,如果避難方法正確是能生還的。
四、其避災路線
11610運輸巷掘進工作面→11610運輸巷回風石門→南翼回風上山→總回→安全出口→地面。
六、附圖
蒼海煤礦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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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運輸巷掘進探放水措施10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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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煤層運輸大巷掘進探放水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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