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

2021-07-31 10:12:38 字數 4039 閱讀 2234

aq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1029-2007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

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and detector

2007-01-04發布2007-04-01實施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

aq1029-2007

目次前言ii

1.範圍1

2.規範性引用檔案1

3.術語和定義1

4.一般要求3

5.設計和安裝3

6.甲烷感測器的設定4

7.其它感測器的設定11

8.使用與維護13

9.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聯網資訊處理14

10.管理制度與技術資料15

附錄a(資料性附錄)礦用開關瓦斯電閉鎖接線16

附錄b(規範性附錄)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感測器除錯方法 17

前言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煤礦正確使用管理安全監控系統和檢測儀器,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濤、孫繼平、趙青雲、彭霞。

本標準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的裝備、感測器設定、使用與維護、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聯網資訊處理、管理制度與技術資料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全國井工煤礦,包括新建和改、擴建礦井。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煤礦安全規程》

aq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

mt423-1995 空氣中甲烷校準氣體技術條件

mt444-1995 煤礦用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感測器技術條件

3 術語和定義

3.1煤礦安全監控系統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擬量、開關量、累計量採集、傳輸、儲存、處理、顯示、列印、聲光報警、控制等功能,用於監測甲烷濃度、一氧化碳濃度、風速、風壓、溫度、煙霧、饋電狀態、風門狀態、風筒狀態、區域性通風機開停、主通風機開停,並實現甲烷超限聲光報警、斷電和甲烷風電閉鎖控制,由主機、傳輸介面、分站、感測器、斷電控制器、聲光報警器、電源箱、避雷器等裝置組成的系統。

3.2感測器 transducer

將被測物理量轉換為電訊號輸出的裝置。

3.3甲烷感測器 methan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氣體中及抽放管道內甲烷濃度的裝置,一般具有顯示及聲光報警功能。

3.4風速感測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巷道中風速的裝置。

3.5風壓感測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通風機、風門、密閉巷道、通風巷道等地通風壓力的裝置。

3.6 一氧化碳感測器 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氣體中一氧化碳濃度的裝置。

3.7溫度感測器 temperatur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溫度高低的裝置。

3.8煙霧感測器 smok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中膠帶輸送機膠帶等著火時產生的煙霧的裝置。

3.9裝置開停感測器

3.10風筒開關感測器 air pipe switch transducer

連續監測風筒是否有風的裝置。

3.11風門開關感測器

3.12饋電感測器 feed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中供電開關負荷側有無電壓的裝置。

3.13執行器(含聲光報警器及斷電器)

3.14聲光報警器 acousto-optic alarm

能發出聲光報警的裝置。

3.15斷電控制器 switching off controller

控制供電開關的裝置。

3.16分站 substation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中用於接收來自感測器的訊號,並按預先約定的復用方式遠距離傳送給傳輸介面,同時,接收來自傳輸介面多路復用訊號的裝置。分站還具有線性校正、超限判別、邏輯運算等簡單的資料處理能力、對感測器輸入的訊號和傳輸介面傳輸來的訊號進行處理,控制執行器工作。

3.17主機 host

一般選用工控微型計算機或普通微型計算機、雙機或多機備份。主機主要用來接收監測訊號、校正、報警判別、資料統計、磁碟儲存、顯示、聲光報警、人機對話、輸出控制、控制列印輸出、與管理網路聯接等。

3.18饋電異常 abnormal feed

被控裝置的饋電狀態與系統發出的斷電命令或復電命令不一致。

3.19瓦斯礦井gassy colliery

只要有乙個煤(巖)層發現瓦斯,該礦井即為瓦斯礦井。瓦斯礦井依照礦井瓦斯等級進行管理,分為低瓦斯礦井,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3.20可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portable methane alarm detector

具有甲烷濃度數字顯示及超限報警功能的攜帶式儀器。

3.21甲烷報警礦燈methane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濃度超限報警功能的攜帶式照明燈具。

3.22數字式甲烷檢測報警礦燈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濃度數字顯示及超限報警功能的攜帶式照明燈具。

4一般要求

4.1瓦斯礦井必須裝備煤礦安全監控系統。

4.2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必須24h連續執行。

4.3接入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各類感測器應符合aq6201-2006的規定,穩定性應不小於15d。

4.4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感測器的資料或狀態應傳輸到地面主機。

4.5煤礦必須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監控系統的感測器、斷電控制器等關聯裝置,嚴禁對不同系統間的裝置進行置換。

4.6國有重點煤礦必須實現礦務局(公司)所屬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安全監控系統聯網;國有地方和鄉鎮煤礦必須實現縣(市)範圍內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安全監控系統聯網。

4.7煤礦區隊長以上管理人員、安檢員、班組長、爆破工、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可攜式甲烷檢測儀或甲烷檢測報警礦燈。

4.8煤礦採掘工、打眼工、在回風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時宜攜帶甲烷檢測報警礦燈或甲烷報警礦燈。

5.設計和安裝

5.1煤礦編制採區設計、採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監控裝置的種類、數量和位置,訊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

5.2安全監控裝置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線,嚴禁與排程**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

5.3井下分站應設定在便於人員觀察、除錯、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吊掛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5.5安全測控儀器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裝置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5.6安裝斷電控制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斷電控制器與被控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具體方法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定(接線方法參見附錄a)。

5.7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裝置,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安全測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測控儀器關聯的電氣裝置,需要安全測控儀器停止執行時,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5.8模擬量感測器應設定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感測器應設定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聲光報警器應設定在經常有人工作便於觀察的地點。

6甲烷感測器的設定

6.1甲烷感測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樑、屋頂)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牆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

6.2甲烷感測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範圍及可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報警濃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應急預案

附件一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排程指揮應急預案 為了避免隨時可能發生的煤礦瓦斯事故,加強礦井瓦斯的監測 監控,確保礦井 一通三防 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監控系統排程指揮應急預案。若監控系統發現有害氣體超限,斷電故障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啟動排程指揮應急預案,並嚴格執行。一 預案請示彙報程式和內容 1 安全監控...

煤礦安全管理監控系統方案

該綜合管理系統主要包括6個子系統組成,其中其基本含義如下 1 安全監控監聽子系統 主要完成井下井上等監控地點的影象和聲音頻號的採集 2 報警輸入輸出子系統 主要完成井下瓦斯感測器 風速感測器 溫度感測器 應急感測器等的報警輸入訊號,並完成主控室報警並自動按照預先設定的控制方式動作的報警系統 3 監控...

煤礦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竣工

鄭煤集團裴溝一一井有限責任公司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安裝工程竣工 資料工程名稱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安裝工程 施工單位 河南鄭煤礦業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目錄一 開工準備階段技術檔案 一 開工報告 二 技術交底記錄 二 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作業規程 技術措施 三 原材料出廠合格證 說明書檢驗報告 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