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現場安全動火管理制度

2021-07-24 01:53:27 字數 716 閱讀 8159

1.為加強香居山水二期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明確在動火作業過程中的職責,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2001】第61號頒布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而制定。

3.本制度適用在香居山水二期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所有單位。

4. 在本現場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溫;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熱;噴燈作業;明火熬製瀝青;在施工區臨時生火做飯;碘鎢燈照明(廣場式除外)等。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有嚴格的消防制度,組織班組加強防火、防爆安全知識的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6.生活區、施工現場按規定設定滅火器材。危險品倉庫等要害部位必須設警示和消防栓、滅火器等。

7.各施工單位定期進行防火、安全用電(防雷、防靜電)大檢查。

8.動用明火作業人員均應做到持證上崗,所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9.動火單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焊、割「十不准」要求進行作業。焊接作業「十不准」規定如下:

①無操作證學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

②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未落實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內部是否安全。

④監火人員不在場。

⑤易燃、易爆容器內清潔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無隔離防患安全措施。

⑦帶壓密封管道內焊接無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徹底清理,無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飛濺的隔離防患措施。5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無關人員不准進入施工現場。二 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和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檔案。三 施工現場各級負責人,必須堅持安全記錄和週日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 立即整放,監督作業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2012 3 4 20 29 1 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 安全教育 班組教育 專案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教育 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 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 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2 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領導組織,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二 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安全生產 教育,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持證上崗。三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施工人員禁止穿拖上班,赤膊和追逐打鬧。四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禁止挪用 拆改現場各種防護設施和安全裝置。五 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