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2021-06-26 21:58:44 字數 3248 閱讀 4754

施工現場

消防保衛制度

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二、非經批准,不准使用電熱水器、電爐子等。

三、動火作業前必須經專案部審批,開用火證、有人監護,方可操作。現場氧氣瓶、乙炔瓶、燃氣罐應按規範管理。

四、現場臨時建築,禁止使用易燃物搭設,板房要符合建委「標準」要求,並將消防部門審批。

五、工地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消防栓禁止被埋壓,高層建築要設有水源,及時安裝臨時消防管道。

六、施工現場內的辦公室、民工宿舍,必須人走門上鎖。

七、施工人員攜帶物品外出和開出車輛必須憑出門條,經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

八、在建建築物內不准搭建倉庫或住人。宿舍內禁止留宿非現場人員。

九、班前要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以施工人員要懂防火知識。

十、各工種下班前要拉閘斷電,清理雜物,要做到工完場地清。

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食堂選建和搭設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要求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利於防火。

二、食堂工作人員要人人重視防火,嚴格管理措施,設立防火負責人,檢查落實防火事項,做到「三懂三會」。

三、食堂使用的爐灶和燃氣裝置,必須嚴格按照建工集團施工現場臨時使用燃氣裝置管理規定要求落實。

1、燃氣灶具應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廚房內,無廚房的應將氣罐放在防火隔熱通風良好和有遮陽設施的處所,禁止和其它火源和灶具同時使用。

2、生活用燃氣灶具與瓶體之間的連線軟管的長度不得超過2公尺,軟管不得有介面,應採用耐油橡膠管連線處用管卡固定,不得直接穿過門或窗。

3、食堂用燃氣灶具時,25公斤以上的氣罐要電鍍放在無電源、火源的儲罐間內,輸氣管要使用硬管連線。燃油灶具的油箱必須距離灶口1公尺以上,油、氣管確保無跑、冒、滴、漏的現象。

4、燃氣灶具要設專人管理使用,爐火使用後應關好爐具和氣瓶上的開關。在日常管理上做到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符合防火安全使用標準以保證安全。

5、鋼瓶禁止燒烤,暴曬或用熱水加溫,氣瓶必須立放使用嚴禁倒置。

6、使用液化石油氣灶時不得離人,注意油鍋溫度以防**,水壺注意不宜盛水太滿,以防水溢熄滅火焰。

四、食堂應配備充足對路消防器材。

器材庫崗位防火責任制度

一、器材庫管理人員必須按管理要求保持庫內整潔,存放物品整齊規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單獨存放。

二、器材庫內不准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以及舊物品,如舊棉紗、抹布、舊工作服、手套等,防止自然**。

三、器材庫內電氣裝置防火安全要求,庫內照明燈具不超60瓦,用閘式開關安裝在庫外。

四、器材庫內不准住人,不准設定爐火,嚴禁吸菸,庫內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

五、庫外配備充足有效地滅火器材,定期維修保養,周圍禁止存放雜物,滅火器材不得擅自挪用。

六、庫門一律向外開,門窗設安全護欄,鑰匙專人保管。

七、器材庫搭建必須使用不燃材料。

木工棚防火制度

一、木工棚內應有明顯的防火警示牌,棚內嚴禁吸菸,禁止明火作業。

二、棚內電氣裝置要符合安全使用規定,不准私自拉設照明燈和拆改電氣裝置,作業後搖切斷電源。

三、棚內刨花、鋸沫日幹日清,木料碼放整齊。

四、木工棚搭設要避開高壓線並砌築高度不低於1.2公尺的防火牆,遠離火源、油漆、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品。

五、棚內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資。

電工崗位防火責任制度

一、電工操作人員必須通過消費培訓持證上崗。

二、安裝維修電氣裝置和電力網應由電工進行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裝置電力網不准超負荷運轉。線路與鍋爐、灶口、暖氣裝置金屬煙道保持安全距離。

三、電氣裝置、電力網定期檢查,發現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失效等必須立即檢修確保安全。

四、凡因靜電能引**災事故的裝置,容器要安裝除靜電設施。

五、易燃易爆車間內應安裝防爆型電氣裝置。

六、禁止在點點上使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無骨架燈罩,照明裝置安裝要符合符合要求。

七、車間倉庫內的電氣裝置、工作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八、使用電爐的有關部門要經領導批准,專人負責做好防火措施。

油工崗位防火責任制度

一、油工人人懂得防火工作重要性,做到「三懂三會」。

二、油工在調配油漆時不准吸菸,冬季調配油漆不准在有爐火的休息室內操作。

三、各種油漆、稀料一律存放在乾燥通風防高溫的庫房內,並執行《油庫防火制度》。各種油漆、稀料隨用隨耗,不得在休息室內存放。

四、油氈工熬瀝青執行《油鍋防火管理制度》配備有效地消防器材。

五、庫房乾燥通風,門鎖安全,鑰匙專人保管,有消防制度,有消防器材,有防火警示牌。

電氣焊崗位防火責任制度

一、電氣焊操作人必須持操作證、明火審批證和消防培訓證上崗操作。

二、作業前操作人必須檢查焊接物體效能,周圍環境,場地易燃物是否清除,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准作業。

三、電氣焊操作時氧氣瓶和乙炔瓶保持安全距離,不得混放在一起,電焊作業時電焊機要有牢固接地線和保險裝置。

四、乙炔氣輸氣管凍結時,不許用明火加熱,或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五、不得使用明火檢驗氣體管及其它裝置有無漏氣現象。

六、凡盛有或盛過化學物品,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和裝置以及有電壓的裝置在危險沒有消除以前不准進行作業。

七、電氣焊高空作業時,操作部位下方必須清除易燃物,並有專人監護,監護工作由焊工班長或擋長負責安排,在不符合防火規定的情況下,電氣焊操作人應提出改進意見,整改後作業有重大火險和**隱患,操作人有權拒絕操作。

八、電焊過程中,電氣裝置發生故障應由電工檢查修理,電焊工不得隨意拆卸修理。電氣焊罩棚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梯、冷卻塔施工作業前必須報保衛部門備案,並嚴格執行防火交底。

十、動火作業完畢,應熄滅餘火和飛濺火星,及切斷電源方可離開現場。

電氣焊作業監護人崗位防火責任制度

一、全面監督動火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動火前、動火過程中作業結束與相關聯的崗位人員互通訊息。

三、監護人員不得私自離崗更換他人,要始終監護動火現場,觀察動火區域及其鄰近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發出指令立即停止作業。

四、監護人員在動火結束後清理現場及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

五、監護人員應配備充足對路的滅火器材或水源。

電氣焊作業防火十不准

一、未經審批不准作業。

二、焊工未經過防火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不准作業。

三、無監護人及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准作業。

四、周圍或下方有易燃物不准作業。

五、冷庫內不准切割作業。

六、冷卻罐內不准切割作業。

七、未拆箱的裝置周圍不准作業。

八、附有保溫層的通風管道未經處理不准作業。

九、盛裝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處理不准作業。

十、作業後火種未熄滅不准離開現場。

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保衛消防管理工作,確保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望現場全體人員遵照執行。1 施工現場建立保衛 消防組織 配備義務消防人員 含兼職 的總數應不少於在施人員的20 2 定期組織保衛 消防工作檢查,建設保衛 消防工作檔案。3 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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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衛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崗位責任制度 施工現場應建立工班長 安全員 班組工人的分級責任制度。工班長應對現場施工的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消防保衛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 措施 交底的執 況,對班組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 實施的消防安全狀況實施日常檢查 整改 定期組織班組學習消防保衛規章制度,開展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