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制度重點

2021-06-24 18:51:11 字數 3732 閱讀 7428

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

1、現金管理原則:1)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原則;2)盡量轉賬結算原則;3)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原則;4)人行分支機構進行監督和審核的原則;5)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的原則

2、現金使用範圍的規定: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考試大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項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現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1)現金與轉賬結算憑證的關係

2)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核定。開戶銀行根據開戶單位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要的現金核算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

3)現金賬目的管理:

乙個「規定」:現金賬目應當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七不」要求:①不准白條抵庫;②不准互借現金;③不准謊報套用現金;④不准出租、借用賬戶;⑤不准「**私存」; ⑥不准保留「小金庫」; ⑦禁止發行流通變相貨幣

4)大額現金登記備案制度

5)嚴格控制坐支:開戶單位的現金收入應當於當日送存開戶銀行,其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坐支(即直接支付)。

對坐支的規定:①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准,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範圍和限額。②坐支單位應當定期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6)法律責任

4、「三票」結算:支票、本票、匯票

5、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3)銀行不墊付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範,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準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7、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當用正楷或者行書填寫。**: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2)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挨「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

4)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數字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進行書寫。

①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金額要寫「零」字。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②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乙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如¥1680.32,應當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零叄角貳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叄角貳分」;又如¥107000.

53,應寫成「人民幣壹拾萬柒仟元零伍角叄分」,後者寫成「人民幣壹拾萬柒仟元伍角叄分」。

③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後面應寫「零」字。如¥16409.02,應寫成「人民幣壹萬陸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又如¥325.

04,應寫成「人民幣叄佰貳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防止分辨不清。

6)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當在其前面加「零;日為壹拾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例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3月8日,則應寫成「叄月零捌日」,無須在叄月前加「零」。

7)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8、《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包括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9、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基本原則:

1)乙個基本存款賬戶原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乙個基本存款賬戶。

2)自主選擇原則: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原則: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4)資訊保密原則:銀行應當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資訊保密。

10、銀行建立存款人預留簽章卡片,並講簽章式樣和有關證明檔案的原件或影印件留存歸檔。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1)被撤併、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2)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

11、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見表2-1)

12、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處罰:(見表2-2)

13、票據,是指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在見票時或者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並可轉讓的一種有價**。票據有廣義個狹義之分,狹義的票據即包括本票、匯票、支票三種。

14、票據的法律特徵:1)設權性;2)金錢性;3)流通性;4)文義性;5)無因性;6)要式性

15、票據當事人,是指享有票據權利、承擔票據義務以及與票據權利義務有密切關係的人。基本票據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票據當事人:背書人(被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

16、票據行為,是指票據關係的當事人為發生、變更、消滅票據關係而進行的要式法律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

其成立必須符合的條件:

1)行為人必須具有從事票據行為的能力。

2)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或無缺陷

)票據行為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票據行為內容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據行為本身的記載事項、程式的合法,至於形成該票據關係的基礎關係所涉及的行為是否合法,則與此無關。

4)票據行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票據是要式**,票據行為是一項要式法律行為,其形式必須符合法定形式,否則講影響該行為的效力。

17、票據權利,是指特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該等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票據主債務人或關係人請求按票據上所記載金額付款的權利,是票據上的第一順序權利,也是票據上的主要權利。

追索權,是指票據到期被拒絕付款或者具有其他法定原因時,持票人向其前手請求償還被拒絕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款項的權利,這是票據上的第二順序請求權,是一種附條件的權利。

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不是選擇性的,而是有一定順序的,即只有在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後,持票人才能行使追索權。

18、匯票(完全票據行為),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有以下的特徵:

1)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和付款人為票據義務人,收款人為票據權利人。

2) 匯票是由出票人委託他人支付的票據,是一種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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