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2021-06-22 07:20:22 字數 5288 閱讀 4590

附件3:

第一條為了規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等,制定本大綱。

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規定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場車作業人員包括以下人員:

(一)場車安全管理人員,是指從事場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或者兼職人員。

(二)場車維修人員,是指從事場車車輛維修的人員

(三)場車司機,是指從事場車駕駛、操縱的人員,分為叉車司機、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司機,內燃觀光車司機、蓄電池觀光車司機。

取得內燃觀光車司機專案作業人員證的,可以駕駛蓄電池觀光車。

第三條場車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首次取證時);

(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歷,並且經過專業培訓,具有場車安全技術和管理知識;

(三)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場車相關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經歷。

第四條場車維修人員、司機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含60周歲,取證或者換證時);

(二)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學歷;

(四)具有符合本大綱第五條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歷;

(五)具有場車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第五條場車維修人員、司機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術培訓經歷要求如下:

(一)申請取得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維修人員,應當在已經持有相應專案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2年以上(含2年)的維修人員指導下,進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操作技能學習並經其簽字確認;或者經過專業培訓機構64學時以上(含64學時)培訓並取得證明;

(二)申請取得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叉車司機,應當在已經持有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2年以上(含2年)的叉車司機指導下,進行1個月以上(含1個月)的操作技能學習並經其簽字確認;或者經過專業培訓機構64學時以上(含64學時)培訓並取得證明;

(三)申請取得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司機,應當在已經持有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2年以上(含2年)的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司機指導下,進行1個月以上(含1個月)的駕駛技能學習並經其簽字確認;或者持有車型為b2以上(含b2)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經過專業培訓機構64學時以上(含64學時)培訓並取得證明;

(四)申請取得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內燃觀光車司機、蓄電池觀光車司機,應當在已經持有相應專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2年以上(含2年)的相應司機指導下,進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駕駛技能學習並經其簽字確認;或者持有車型為b1以上(含b1)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經過專業培訓機構64學時以上(含64學時)培訓並取得證明。

第六條場車安全管理人員考試,包括理論知識和管理能力兩個科目。理論知識和管理能力均採用計算機考試。

理論知識考試內容見附件a,各部分所佔比例如下:

(一)基礎知識,佔10%;

(二)專業知識,佔20%;

(三)安全知識,佔30%;

(四)法規知識,佔40%。

管理能力考試內容見附件b。

第七條場車維修人員、司機考試包括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科目。理論知識採用計算機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用實際操作方式進行。

理論知識考試內容見附件c和附件e,各部分所佔比例如下:

(一)基礎知識,佔20%;

(二)專業知識,佔40%;

(三)安全知識,佔30%;

(四)法規知識,佔10%。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內容見附件d和附件f。

第八條計算機考試的試題型別,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第九條各科目考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60分合格。場車安全管理人員的理論知識和實際管理能力考試全部合格,則綜合評定為合格;場車維修人員、司機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全部合格,則綜合評定為合格。

第十條承擔場車安全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司機****(以下簡稱****)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規範的原則,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實物化(模擬化)要求配置資源。****應當具備與考試工作相適應的資源條件,除符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附件g的要求。

第十一條本大綱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大綱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a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

a1 基礎知識

a1.1 分類。

a1.2 主要引數和術語。

a1.3 作業的特點。

a2 專業知識

a2.1 基本構造及結構特點。

a2.2 主要系統工作原理及結構特點

a2.2.1 動力系統;

a2.2.2 傳動系統;

a2.2.3 行駛系統;

a2.2.4 轉向系統;

a2.2.5 制動系統;

a2.2.6 電氣系統;

a2.2.7 液壓系統;

a2.2.8 安全裝置;

a2.2.9 工作裝置。

a3 安全知識

a3.1 場車安全知識

a3.1.1 使用管理(登記、檢驗、變更、停用、登出、報廢等);

a3.1.2 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a3.1.3 安全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和司機持證上崗要求及人員職責;

a3.1.4 場車安全使用的警示說明和警示標誌;

a3.1.5 場車安全執行

a3.1.5.1 安全操作規程;

a3.1.5.2 維護保養;

a3.1.5.3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

a3.2 場內道路安全知識

a3.2.1 基本要求;

a3.2.2 交通安全標誌。

a3.3 事故預防與處理

a3.3.1 事故的分類;

a3.3.2 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a3.3.3 事故的報告與處置;

a3.3.4 案例分析。

a4 法規知識

a4.1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a4.2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a4.3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a4.4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

a4.5 《特種裝置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a4.6 《機電類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a4.7 《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2002)。

a4.8 gb/t 16178-2011《場(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a4.9 gb4387-2008《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a4.10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附件b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能力

b1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實

b1.1 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交接等管理。

b1.2 安全操作、安全執行、自行檢查的管理。

b1.3 場車維修保養的管理。

b1.4 定期報驗、異地使用、過戶、報廢等管理。

b1.5 場車行駛道路及交通安全標誌管理。

b1.6 人員及其培訓教育的管理。

b1.7 事故的應急預案、演練、現場保護、處置及防範措施。

b2 常見故障、危險工況的辨識

附件c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維修人員理論知識

c1 基礎知識

c1.1 常用材料基礎知識

c1.1.1 金屬和非金屬材料的種類、牌號、效能及應用;

c1.1.2 燃料、潤滑油(脂)、液壓油的牌號、效能及應用知識。

c1.2 機械基礎知識

c1.2.1 機械傳動基礎知識;

c1.2.2 輪胎規格、分類、組成及應用知識;

c1.2.3 螺紋連線件的型別、結構與代號;

c1.2.4 常用軸承的種類和代號。

c1.3 液壓基礎知識

c1.3.1 液壓幫浦的符號、結構與原理;

c1.3.2 液壓缸、液壓馬達的符號、結構與原理;

c1.3.3 液壓閥的符號、結構與原理;

c1.3.4 液壓附件的符號、結構與原理;

c1.3.5 液壓傳動基本原理。

c1.4 電氣基礎知識

c1.4.1 電路和電子技術基礎知識;

c1.4.2 常用電氣元器件的工作原理、規格型號和符號;

c1.4.3 常見基本電路;

c1.4.4 電氣控制基本原理。

c1.5 場車常用的標識、符號。

c1.6 維修手冊使用及場車圖樣(機械圖、液壓原理圖、電氣原理圖)的識別。

c1.7 常用零部件相關知識。

c1.8 常用測量技術及測量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

c1.9 常用工具和裝置的使用知識。

c1.10 故障的判別分析方法。

c2 專業知識

c2.1 分類和名詞術語。

c2.2 工作原理、常見故障及排除

c2.2.1 動力系統;

c2.2.2 傳動系統;

c2.2.3 行駛系統;

c2.2.4 轉向系統;

c2.2.5 制動系統;

c2.2.6 電氣系統;

c2.2.7 液壓系統;

c2.2.8 安全裝置;

c2.2.9 工作裝置。

c2.3 蓄電池的使用維護。

c2.4 場車裝配和除錯。

c2.5 場車維護保養的相關知識。

c3 安全知識

c3.1 維修人員職責。

c3.2 維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c3.3 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c3.4 環境保護、用電安全、消防知識。

c3.5 維護和保養工具裝置的安全操作。

c3.6 作業環境危險工況的辨識。

c3.7 發生緊急事故的應急處置。

c4 法規知識

c4.1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c4.2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c4.3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c4.4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

c4.5 《特種裝置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c4.6 《機電類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c4.7 《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2002)。

c4.8 gb/t 16178-2011《場(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規範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等,制定本大綱。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 規定的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 以下簡稱場車 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場車作業人員包括以下人員 一...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考核大綱試行

附件3 第一條為了規範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等,制定本大綱。第二條本大綱適用於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專案 規定的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 以下簡稱場車 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場車作業人員包括以下...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察

監察依據 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監察內容 廠內機動車輛建檔登記 檢驗與安全監察 受理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未辦理市交通管理局車輛牌照的廠內機動車輛。申請條件 由具有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合格車輛。監察工作程式 一 建檔登記 廠內機動車輛建檔工作由所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建檔產權單位乙份 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