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管理制度

2021-06-18 07:24:13 字數 1458 閱讀 8841

西華大學雷鋒編外團土木連註冊志願者管理制度

為了更加有效的了解西華大學雷鋒編外團土木連志願者服務意向,加強對青年志願者的管理,確保青年志願服務行動健康有序的開展,使得青年志願服務向著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進而推動我校青年志願服務體系建設,更好的倡導雷鋒精神,弘揚社會時代新風,特制定本辦法。

一、註冊志願者的定義

。二、註冊志願者的條件

西華大學雷鋒編外團土木連註冊志願者,必須是在我校正式註冊登記的學生和正式青年教職工,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具有奉獻精神;2.

具備志願服務行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3.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乙個志願服務專案,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4.遵紀守法。

三、註冊志願者的權利

第一、參加學校各級志願者組織和雷鋒編外團土木連提供的培訓。

第二、優先參與學校各級志願者組織和雷鋒編外團土木連組織的活動。

第三、優先獲得學校各級志願者組織和雷鋒編外團土木連提供的服務。

第四、就志願服務工作對雷鋒編外團土木連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五、相關法律、法規及雷鋒編外團土木連所制訂的有關規定賦予的其它權利。

四、註冊志願者的義務

第一、履行我校青年志願服務承諾。

第二、不得以青年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

第三、自覺維護學校各級志願者組織,雷鋒編外團土木連和青年志願者的形象。

第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各級志願者組織和雷鋒編外團土木連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註冊志願者註冊程式

第一、申請人提出註冊申請,到雷鋒編外團土木連填寫全連統一格式的註冊登記表。

第二、雷鋒編外團土木連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

第三、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參加雷鋒編外團土木連開展的志願服務行動專案,進行宣誓領取「中國註冊青年志願者服務證」、「中國青年志願者胸章」。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西華大學雷鋒編外團土木連。

注意事項

一、會議進行過程中,與會人員均應自覺將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靜音狀態,以保證會議正常進行不被打擾。

二、會議鼓勵自由發言,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

三、與會者需到辦公室成員處簽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若無故缺席或遲到則

依志願者獎懲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記錄在案。有事需向排長請假、批准。在會議召開前,交到辦公室處,未按以上辦法進行請假的一律做缺席處理。

四、室在全體例會召開時前五分鐘清點人數。

五、無故缺席一次者,由排長在全體例會上點名批評;無故缺席兩次者,向全體會議成員作出書面檢討;無故缺席三次者,由排長及班長討論其去留問題,並指派專人與之談話;無故缺席達四次者,做自動退出雷鋒編外團土木連處理。

六、雷鋒編外團土木連全體例會所產生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全連幹部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辦公室應安排專人對全體例會的所議事項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

七、若遇特殊情況,均可召開各種臨時會議,會後向辦公室通報情況,所有會議記錄均交辦公室備案。查閱後的會議記錄由排長整理收回,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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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章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 變更 解釋權屬於廣東省高階技工學校團委 廣東省高階技工學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注意事項 一 會議進行過程中,與會人員均應自覺將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靜音狀態,以保證會議正常進行不被打擾。二 會議鼓勵自由發言,但要嚴肅認真,切實有效,言簡意賅。三 與會者需到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