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021-06-16 04:35:12 字數 2500 閱讀 7327

另外,現場施工中常有炮崩壞風筒、運輸物料刮斷風筒、刮破風筒等現象,使工作面微風或無風,造成瓦斯超限積存。也有時,由於各種原因區域性通風機短時間停風,造成工作面區域性瓦斯超限,有些瓦檢員看到工作面瓦斯超限或積存就停下區域性通風機在掘進巷岔口打上柵欄,設上警標,匯報礦上等待救護隊來排放瓦斯。從瓦檢員的工作程式來看他已經完成了規定的任務。

但這樣一來由微風、無風巷道的區域性積存瓦斯,變為停風後的整條巷道積存瓦斯,增加了巷道積存瓦斯的範圍和長度。同時也使下一步排放瓦斯延長了時間,加大了風險。所以遇有以上情況時一定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在撤出瓦斯超限或積存巷道人員、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在瓦斯超限的臨界點處打上柵欄,設上警戒保持區域性通風機正常運轉,等待排放。

2 建立一套科學嚴格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 瓦斯排放前應該了解有關情況。礦井需要排放瓦斯時,排放瓦斯人員應首先對積

存瓦斯巷道的長度、斷面、支護、瓦斯積存濃度、瓦斯積存量、風筒敷設、風機的安設位置、電氣裝置布置、通風系統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對於一些封閉後需要啟封的巷道應由礦山救護隊先進行探查。這樣才能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排放瓦斯工作順利進行。

(2)嚴格排放瓦斯措施審批程式。排放瓦斯措施的制定直接關係到能否安全地排放瓦斯,不允許有半點疏忽。排放瓦斯措施的研究制定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由通風、救護隊、機電、安檢、運輸、巷修、有關採掘區隊、礦排程等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礦井中如有基建工程處等外單位施工組織也必須參加),共同研究會審排放瓦斯措施。

無異議後,所有參加研究措施人員簽字,由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工程批准後生效。必須杜絕分頭簽字走過場的現象。

(3)排放瓦斯措施必須有針對性,避免公式化。對於排放瓦斯,《規程》中有很明確的規定,所以有些措施是有共性的,但一定要避免千篇一律,避免公式化。在參加的全國安全檢查中多次發現有些礦井的排放瓦斯措施公式化,沒有針對性,甚至有的措施一用七八年。

仍以水城局木沖溝「9·27」瓦斯煤塵**事故為例。事故調查中查閱排放瓦斯措施發現措施不完善,有些條款明顯不符合《規程》要求,找了幾個有關技術負責人了解情況回答:「多少年以來就是這個措施」、「措施是礦務局定的,我上任以前就一直使用這個措施」。

做為乙個工程技術人員不去認真地研究每一項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上沿用習慣作法,以致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故。這個沉痛的教訓難道還不值得我們每乙個工程技術人員深思嗎?

3 排放瓦斯措施應包括的內容

(1) 排放瓦斯的基本情況。排放瓦斯地點、時間、積存瓦斯巷道長度、瓦斯濃度、瓦

斯絕對湧出量。

(2) 區域性通風情況。風機型號、風機安設位置、風筒直徑、風筒安設三通的位置。

(3) 停電範圍。從排放瓦斯地點至排出地面井口的全部回風系統,應詳細標明停電設

備的地點及名稱,如:××地點、××變壓器、××開關、××人負責停電等。

(4)撤人範圍。排放瓦斯回風流所經過的所有巷道,即從排放瓦斯地點至排出地面井口的全部回風系統及所有被排放瓦斯回風流切斷退路地點的全部人員,措施中要詳細排列出撤人的地點。

(5)警戒地點。所有連通排放瓦斯回風系統的岔口、通路及地面井口。

(6)排放瓦斯具體安全技術措施。除《規程》規定的常規要求外,應該根據礦井及現場管理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

(7)排放瓦斯通風系統示意圖。除標明風流方向、通風設施外,還應標明排放瓦斯地點、風機安設位置、警戒地點、通訊聯絡地點等。

4 排放瓦斯的操作

目前,排放瓦斯除個別使用自動排放瓦斯的控制裝備外,使用比較多的是人工控制風量排放,具體有三種:

(1) 用繩子捆紮風筒控制風量排放;

(2) 斷開風筒,錯位虛接控制風量排放;

(3) 在靠近風機處設定礦燈管理系統三通控制風量排放。

三種方法中以設定三通控制風量排放為最佳,風筒錯位虛接控制風量排放次之,用繩

子捆紮風筒控制風量排放則安全係數較低,特別是使用功率較大的風機,用繩子捆紮風筒容易崩斷繩子,使排放量失控,易造成事故。

禁止採用利用風機開關按鈕開開停停的排放方法,杜絕「一風吹」。

5 加強井下現場排放瓦斯工作的協調指揮

生產礦井排放瓦斯涉及面非常廣,特別是一些老礦井通風系統非常複雜,有些甚至涉及幾個水平。同時,排放瓦斯工作需要通風、救護隊、機電、安檢、運輸、巷修、有關採掘區隊協調配合。此項工作稍有疏忽則影響排放工作正常進行、延誤排放時間,重則可能發生瓦斯事故。

所以井下排放瓦斯現場必須有礦井值班領導(礦級領導)負責統一協調指揮。

6 排放瓦斯工作應當注意的問題及建議

(1) 排放瓦斯前及排放過程中必須安排專人檢查風機是否發生迴圈風,必要時對礦井

的主要風門等通風設施派專人看管。

(2)為防止井下生產單位盲目派人進入瓦斯排放回風流區(有時會發生警戒人員疏忽情況),排放瓦斯前,礦排程應負責通知排放瓦斯當班礦井所有入井工作的有關單位。

(3)排放瓦斯地點應有直通礦井排程的**,沒有安設固定**的也可以安設臨時**。

(4)排放瓦斯操作過程中,很難做到不間斷的檢查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5%,建議在該處掛設1臺由專業人員將瓦斯報警濃度調到1.5%的可攜式瓦斯報警儀,以便隨時檢測瓦斯濃度。

(5)排放完瓦斯一定要對所排放的巷道煤礦皮帶集中控制進行全面檢查,防止風筒脫節或巷道冒落存留瓦斯。檢查時要按有關規定佩戴儀器一併檢查其它各種氣體情況。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 排放瓦斯必須嚴格控制排出瓦斯量,嚴禁採用 一風吹 的方式。全風壓通風地點ch4和co2濃度不超過1.5 在排放瓦斯開始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採掘工作面,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所有電源 本安型監測設施除外 與排放瓦斯相連通的巷道口必須設定警戒。進入採區回風巷混合均勻...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 礦井必須從採掘生產上採取措施,避免留盲巷,防止瓦斯積聚 當發生瓦斯積聚,必須及時處理。採掘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通風瓦斯管理的措施,或制定專門的通風瓦斯管理措施。2 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後恢復通風 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以後,所有受到停風影...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 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 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且在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 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2 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2.0 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瓦檢員匯報通風排程後,排程值班員應及時匯報通風隊長 通風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