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021-06-04 13:37:43 字數 1086 閱讀 7451

2、排放瓦斯必須嚴格控制排出瓦斯量,嚴禁採用「一風吹」的方式。全風壓通風地點ch4和co2濃度不超過1.5%。

在排放瓦斯開始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採掘工作面,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所有電源(本安型監測設施除外),與排放瓦斯相連通的巷道口必須設定警戒。進入採區回風巷混合均勻後,瓦斯濃度要降到1%以下。

瓦斯排放措施中必須明確指出風流方向、風量控制方法、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或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採掘工作面等內容。

3、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裡依次進行,1個採區內嚴禁2個瓦斯超限地點同時排放瓦斯;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逐級排放次序。首先從進風方向的第一台區域性通風機開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區域性通風機排放巷道瓦斯結束後,後一台區域性通風機方准按照有關規定送電,依此類推。

4、在礦井主要進風道開口或在採面進風順槽開口,其風流必須串入新鮮風流時,排放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全負壓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0.5%進行控制。

5、排放臨時停工(巷內已有風筒)的瓦斯時,可採用在區域性通風機消音器前扒開風筒或控制風筒風流控制器(預先要裝)的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控制濃度。

嚴禁採用斷續停開風機的辦法控制瓦斯濃度。

6、排放已密閉區、或與已採區、老空區、火區(巷道內無風筒)聯通巷道的瓦斯時,必須攜帶測氧儀器,區域性通風機風筒先吹至盲巷密閉,當密閉處瓦斯在1.5%以下時,方可用專用工具兩幫各扒開乙個小口進行通風,當閉內瓦斯濃度在1.5%以下時,可以將牆口逐漸擴大直至拆除,然後由外向內逐節增加風筒,控制風量和瓦斯濃度。

人員延接風筒處瓦斯不得超過1.5%,氧氣不得低於18%。

7、當巷道排出瓦斯濃度穩定在1%以下、二氧化碳濃度在1.5%以下時,現場排放人員方可進入排放巷道全面檢查巷道的瓦斯、通風情況。只有在整個巷道通風正常,無區域性積存且穩定30min後,排放工作方可結束。

排放瓦斯結束,排放負責人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匯報。

三、全風壓排放瓦斯

1、利用全風壓排放採煤工作面瓦斯時,必須採用短路滲新控制瓦斯排出量。保證排出風流與滲新風流匯合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

2、利用全風壓排放連通採空區巷道的瓦斯或利用全風壓排放系統複雜,系統角聯的巷道瓦斯時,必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制訂出詳細的安全措施,報請上級公司總工程師批准後,由礦總工程師組織進行。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另外,現場施工中常有炮崩壞風筒 運輸物料刮斷風筒 刮破風筒等現象,使工作面微風或無風,造成瓦斯超限積存。也有時,由於各種原因區域性通風機短時間停風,造成工作面區域性瓦斯超限,有些瓦檢員看到工作面瓦斯超限或積存就停下區域性通風機在掘進巷岔口打上柵欄,設上警標,匯報礦上等待救護隊來排放瓦斯。從瓦檢員的工...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 礦井必須從採掘生產上採取措施,避免留盲巷,防止瓦斯積聚 當發生瓦斯積聚,必須及時處理。採掘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通風瓦斯管理的措施,或制定專門的通風瓦斯管理措施。2 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後恢復通風 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以後,所有受到停風影...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 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 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且在區域性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 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2 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2.0 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瓦檢員匯報通風排程後,排程值班員應及時匯報通風隊長 通風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