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2021-06-10 18:16:33 字數 999 閱讀 5911

1.0 目的

使裝置等各種基礎設施的採購製作、安裝除錯、維修保養及檔案管理責權分明,確保公司裝置在受控狀態下安全正常執行,確保生產順利實現,特制定此程式。

2.0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裝置等基礎設施的管理。

3.0 裝置定義

3.1 生產裝置的定義

直接或間接用於產品製造,影響產品工藝質量、hs含量、產量及生產成本的機器。

3.2 辦公裝置的定義

3.2.1 公司所有辦公用的裝置設施;

3.2.2 裝置價值在300元以上(含300元),使用壽命不低於一年;

3.2.3 有固定的安放位置,不可隨意移動。

3.3 特種裝置: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及廠內機動車輛。

3.4 ⅰ類裝置:指定期保養週期為乙個月的裝置,包括機加工裝置(銑、鑽、車、磨、鋸床,火花機,線切割,cnc等)、壓力裝置(油壓、剪板、捲板機,沖床等)、注塑機及特種裝置。

3.5 ⅱ類裝置: 指定期保養週期為三個月的裝置,包括五金加工裝置(各種焊機,高頻、噴砂、切邊、滾圓、壓線、銅帶、端子、開線、裁線、高週波、切斷機,烤箱等)、印字裝置(絲印、移印、曬板、燙金機等)。

3.6 ⅲ類裝置: 指定期保養週期為半年以上的裝置,包括電類裝置(調壓器,穩壓器,變壓器,變頻器等)、注塑輔助裝置(冷水、模溫、破碎、混料機,冷卻塔等)、工程裝置(傳動帶、鏈板線等)、空調、飲水機及辦公裝置(列印、影印機,監控器等)。

4.0 工作職責

4.1 裝置工程師負責編制裝置維修計畫和裝置管理程式,解釋程式內容;

4.2 採購部負責各類生產或辦公裝置的購買,包括聯絡**商、最後**確認及合同簽訂;

4.3 裝置工程師負責裝置驗收、外修、報廢的運作監控,制訂生產裝置管理檔案和對裝置使用部門進行裝置使用、保養培訓;確保裝置在整個操作過程中無有害物質汙染產品的現象。

4.4 行政部負責辦公裝置設施的申購評估;運作中心各廠負責相關生產裝置的申購評估;裝置工程師負責裝置設施驗收、報廢確認;

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裝置經常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充分發揮現有裝置的潛力,滿足經營需求,確保生產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搞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是公司裝置管理相關領導 相關部門 相關人員的共同責任,必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狠抓落實,以良好的裝置技術狀態為生產經營的持續發展提供...

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裝置經常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充分發揮現有裝置的潛力,滿足經營需求,確保生產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搞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是公司裝置管理相關領導 相關部門 相關人員的共同責任,必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狠抓落實,以良好的裝置技術狀態為生產經營的持續發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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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鍋爐本體的維護保養 1 當班司爐工應及時做好鍋爐本體受熱面的清焦 清灰 吹灰工作,做到勤檢查 清清理 不留到下一班。鍋殼鍋爐的煙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2 執行鍋爐每年至少一次停爐清理,檢查和檢修。清除水垢 水渣 菸垢 積灰。檢查各受壓部件及焊縫。脹接部位有無滲漏 磨損 腐蝕 裂紋 變形等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