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07 04:38:39 字數 4796 閱讀 3802

1.0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儲存儲存、出入庫、裝卸、運輸、生產、使用及廢棄化學品的處理。

3.0職責

3.1**部負責危險化學品購買、銷售過程的安全管理。

3.2物資部負責建立公司進出廠危險化學品臺帳和一級庫房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裝卸過程的安全管理。

3.3安全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的監督、檢查考核。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公司使用、生產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4.0術語

4.1危險化學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判定依據為《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

5.0制度

5.1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銷售

5.1.1危險化學品的購銷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1.2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採購危險化學品;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不得購買無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化學品。

5.1.3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出示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其他證件的影印件,並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

5.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5.2.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a)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罐內,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儲罐內單獨存放。

b)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內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並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定通風、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c)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定明顯的標誌,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監測。

d)相互禁忌與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e)必須採暖的庫房,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於0.3m。不得採用蒸汽採暖或機械採暖。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柱間距不小於0.3m,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m。

f)儲存有火災、**性之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裝置和照明燈具要符合《**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要求。

g)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沖洗的、不易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採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5.2.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

5.2.3儲存單位人員的安全要求

a )儲存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b)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應設定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任職。

c)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設有專職或兼職的危險化學品養護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技術養護、管理和監測工作。

d)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一日兩檢,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貨主或有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處置。

5.2.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a)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採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定期內,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c)內容物互為禁忌的鋼瓶應分庫儲存。例如,乙炔瓶與氧氣鋼瓶不得同庫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用櫃架或柵欄維護固定,並留有通道。

5.2.5易燃液體儲存

a)易燃液體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酸類。閃點低於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必須採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儲罐存放,機械防爆必須防爆,並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是應採取降溫措施。

b)專庫轉儲,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5.2.6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a)嚴謹露天存放,庫房必須乾燥,嚴禁漏水或雨雪進入。注意下水道通暢,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b)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

c)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採取措施。

d)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牴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運輸。

5.2.7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儲存

a)氧化劑應儲存於清潔、陰涼、通風、乾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治日光暴曬,照明設施要防爆。

b)倉庫不得漏水,並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c)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其性質及消防方法不同,選擇適當的庫房分類運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過氧化物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

d)倉庫儲存前後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5.2.8有毒品儲存

a)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b)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新增劑混儲混運。

c)有毒品不得與其他種類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

d)儲存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

e)應注意根據有毒品的性質採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5.2.9腐蝕品儲存

a)腐蝕品的品種比較複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於不同庫房。

b)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5.3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

5.3.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化學品得出入庫登記和安全檢查。

5.3.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和危險標誌,經核對後方可出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5.3.3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5.3.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3.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3.6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5.3.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4危險化學品的裝卸

5.4.1裝卸前基本要求

a)裝卸應符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b)從事危險貨物貨物裝卸的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c)從事危險貨物貨物裝卸的人員對所裝卸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d)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e)進入裝卸作業區,不准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准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f)隨身攜帶的遮蓋、捆紮、防潮等工具必須齊全、有效。

g)車廂必須平整牢固,車廂內部的不能有與所裝卸貨相牴觸的殘留物。

5.4.2裝卸過程中的基本要求

a)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准收作業區有關安全規定。

b)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揮人員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代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能離開車輛。

c)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並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滑坡的有效的措施。

d)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督裝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時,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紮等安全措施及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去因素進行經常。

e)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f)作業前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託運單證相符,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識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狀況的,應拒絕裝車。

g)裝卸作業時應根據貨物的型別、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並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誌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擲。同時,必須做到:堆碼整齊,靠近妥帖,易於點數;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里;裝載平衡,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於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後,必須用繩索捆紮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需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並用繩索捆紮牢固或用氈布覆蓋嚴密,需用兩塊氈布覆蓋貨物時,中間縫處需有大於15cm的重疊覆蓋,且車廂前半部分氈布需呀在後半部分氈布上;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准倒置、側置,防治所裝貨物洩露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機械裝卸作業時,必須按核定符合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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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水東方醫院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一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 腐蝕 燃燒 助燃等性質,對人體 設施 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二 危化品的採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畫,採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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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包括易制毒 劇毒化學品的管理,防止火災 洩漏等事故的發生。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危險化學品採購 裝卸 充裝 儲存等全過程的安全管理。3 職責 3.1安全部 3.1.1負責危險化學品使用過程中危險性的識別與應急措施的制訂並監督實施。3.1.2負責危險化學品使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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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及處理 1 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取用有度,嚴禁浪費。2 容器蓋子 天那水壺 在使用或非使用時都應蓋好,不得隨便開啟。3 危險化學品不能直接放置在地上,必須有合符規定的承托物承載。4 所有員工在使用過程中應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拖 如配戴勞保用品 若不慎發生意外,立即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