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5 1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021-06-05 04:53:45 字數 5906 閱讀 7050

1 目的

為規範安全工器具的檢查使用、保管存放、預防性試驗、更換報廢等管理工作,明確管理職責,保障工作人員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依據廠安監部相關規定,結合分廠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  規範性引用

《電業安全生產工作規程》

3 定義、術語和縮略語

安全工器具:是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物體打擊、塵、毒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4.1.1 安全工器具分為絕緣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安全圍欄(網)三大類。絕緣安全工器具分為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和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兩種。

4.1.2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帶電裝置、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屬於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電容型驗電器、絕緣杆、絕緣隔板、絕緣罩、絕緣梯、可攜式短路接地線。

4.1.3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裝置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於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洩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裝置帶電部分。

屬於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膠墊。

4.1.4 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生事故的工器具,屬於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安全帽、安全帶、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sf6氣體檢漏儀、梯子。

4.1.5 安全圍欄(網)用於區分作業區與非作業區。

4.2 安全工器具的配備

4.2.1 現場工作人員應配備帶有相應標識的安全帽、工作服。

4.2.2 各單元配備公用安全帶,在高處操作時使用。

4.2.3 具有電氣操作權和監護權的人員,應配備低壓驗電器。

4.2.4 各單元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在撲救有產生有毒氣體火災時使用。

4.2.5 集控配備安全圍欄(色帶)、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拉桿、絕緣棒、驗電器、接地線等。

4.2.6 執行崗位公共使用的安全工器具,除保證正常使用外,還應配備備用的安全工器具,防止意外損壞時和檢測試驗期間影響正常使用。

4.3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及使用

4.3.1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使用人員應對安全工器具進行詳細檢查,做到「三會」,即會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會正確維護和保養安全工器具。

4.3.2 安全工器具必須在合格期限內使用,使用前外觀檢查應無缺陷或損壞,各部件組裝嚴密,啟動靈活,確認對有害因素防護效能的程度在其效能範圍內,如發現有損壞、變形、故障等異常情況,應禁止使用。

4.3.3  使用中如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生疑問時,應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3.4 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

4.3.4.1 執行部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對所轄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4.3.4.2 值/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安全工器具的全面檢查。

4.3.4.3 在使用前,由使用人進行檢查,確保完好;

4.3.4.4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記錄,並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專案)原則進行整改。

4.4 各類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及使用要求

4.4.1 絕緣手套的檢查及使用:

4.4.1.1 絕緣手套外觀檢查不應有漏氣、發粘、發脆、老化、裂紋、染料濺汙等,試驗標識齊全,並在檢驗有效期內;

4.4.1.2 下列操作應帶絕緣手套

1)高壓驗電。

2)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時,進入室內故障點4m以內,室外故障點8m以內範圍的人員接觸裝置的外殼和構架時。

3)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時。

4)裝拆接地線時。

5)裝拆高壓熔斷器時。

6)在轉動著的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進行工作時。

4.4.1.3 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

4.4.2 絕緣杆的檢查及使用

4.4.2.1 絕緣杆外觀檢查表面不應有連續性的磨損痕跡,不應潮濕,不得有油汙,末端桿及首端杆堵頭不應破損,試驗合格證齊全,並在檢驗有效期內。

4.4.2.2 應按電壓等級選用有效絕緣長度的絕緣杆。

4.4.2.3 雨天進行戶外倒閘操作,絕緣杆應有防雨罩,防雨罩與絕緣部分應無滲漏現象。

4.4.2.4 使用前將絕緣杆擦拭乾淨,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人體與帶電裝置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4.3 絕緣靴的檢查及使用

4.4.3.

1 絕緣靴外觀檢查不應有外傷、潮濕和汙物,試驗合格證齊全,並在檢驗有效期內。凡有破損、靴底防滑齒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絕緣層或預防性試驗不合格時,均不得再做絕緣靴使用。

4.4.3.2 穿用絕緣靴應避免接觸銳器,防止機械損傷,同時還應避免接觸高溫、油、酸、鹼和腐蝕性物質。

4.4.3.3 不得穿絕緣靴做電氣操作以外的工作。

4.4.3.4 雷雨天氣或接地網電阻不合格的任何天氣進行的戶外變電裝置巡視及操作應穿絕緣靴。

4.4.3.5 高壓裝置發生接地故障時,進入室內故障點4m以內,室外故障點8m以內範圍時應穿絕緣靴。

4.4.4 驗電器的檢查及使用:

4.4.4.1 驗電器的絕緣杆外觀檢查與4.4.2.1要求相同;

4.4.4.2 驗電器使用前應核對工作電壓與被測裝置電壓是否相同,用試驗按鈕試驗聲光報警是否正常;

4.4.4.3 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裝置上進行試驗,確認聲光正確。

4.4.4.

4 使用驗電器時應將絕緣杆完全拉開,操作人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靴),手握在護環下側握柄部分,人身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雨雪天氣不得使用非雨雪型驗電器進行室外直接驗電。

4.4.5 安全帽的檢查及使用

4.4.5.1 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品製造完成之日起計算。塑料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

4.4.5.2 使用安全帽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帽殼完整、無裂紋或損傷,無明顯變形,帽襯元件(包括帽箍、頂襯、後箍、下顎帶等)齊全牢固,帽殼與頂襯緩衝空間在25 mm~50mm;

4.4.5.3 安全帽戴好後應將後箍調整到合適位置,下顎帶應適度緊繫於下顎,防止工作中前傾後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4.5.4 安全帽使用中要保持清潔,不要隨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將安全帽當板凳坐。

4.4.5.5 不能隨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新增附件,不能隨意調節帽襯的尺寸,不能在安全帽上打孔,以免影響其原有的防護效能。

4.4.6 安全帶的檢查及使用:

4.4.6.4 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年~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4.4.6.2 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如下外觀檢查:

1)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

2)組體完整,無短缺、傷殘、破損;

3)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4)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

5)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6)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7)試驗合格證齊全,並在檢驗有效期內。

4.4.6.3 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m以上的應加緩衝器。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4.4.6.4 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不得繫在稜角鋒利處,繫好後應檢查扣環是否扣牢;

4.4.6.5 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後備保護繩繫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根據具體任務條件決定是否系後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後備保護;

4.4.6.6 不准將安全繩打結使用,也不准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線環上。

4.4.7 接地線的檢查及使用:

4.4.7.1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長度應滿足工作現場需要,接地線應有厚度大於1mm的透明外護層;

4.4.7.2 接地線應定期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線鼻處斷股嚴重絞線松股、夾具斷裂鬆動、護套破損嚴重時應及時更換,線鼻重新壓接後應進行接觸電阻的測量;

4.4.7.3 接地線應統一編號,裝置檢修時模擬盤上所掛地線的數量、位置和地線編號應與現場所裝設的地線一致,並設登記記錄;

4.4.7.4 拆除接地線後應將線夾及接地端螺絲旋緊,避免損壞及丟失;

4.4.7.5 裝拆接地線應使用絕緣棒、戴絕緣手套,由兩人進行,不得攀爬裝置構架;

4.4.7.6 裝設接地線應先裝設接地端,驗電證實無電後應立即裝設導體端,並保證接觸良好,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裝設相反。接地線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裝設;

4.4.7.7 裝設接地線時,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末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

4.4.8 防毒面具的檢查及使用:

4.4.8.1 使用防毒面具時,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18%,溫度為-30℃~45℃,不能用於槽、罐等密閉容器環境;

4.4.8.2 使用者應根據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

4.4.8.3 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佩戴者顏面密合,無明顯壓痛感;

4.4.8.4 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洩漏和濾毒罐失效;

4.4.8.5 防毒面具的過濾劑有一定的使用時間,一般為30 min~100min。過濾劑失去過濾作用 (面具內有特殊氣味)時,應及時更換。

4.4.9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檢查及使用(簡稱空氣呼吸器):

4.4.9.1 使用者應根據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

4.4.9.2 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人體面部密合良好,無明顯壓痛感;

4.4.9.3 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洩漏。

4.5 保管及存放

4.5.1 執行部在集控室設定安全工器具專用存放櫃,分類編號,定置擺放。

4.5.2 各班組設專人保管本班組和公用安全工器具,執行部安全專責要建立執行部安全工器具清冊和臺帳,各班組建立本班組的安全工器具清冊。

4.5.3 執行部安全專責負責對執行部安全工器具進行分類編號,編號規則要符合廠安健環部的要求。

4.5.4 部分安全工器具保管和存放要求

4.5.4.1 安全帽應定置擺放,不應放在酸、鹼、高溫、潮濕等處,更不能與硬物擠壓在一起。

4.4.5.2 安全帶應儲存在乾燥、通風的倉庫內,懸掛在帶有標識的專用構架上,不應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體,不允許長期曝曬,禁止混亂堆放在一起。

4.4.5.3 每組接地線應按編號存放在固定地點,並根據存放地點實際情況在繞線架上纏繞後懸掛存放。

4.4.5.4 橡膠類絕緣工器具應放在避光的櫥櫃內,橡膠層間撒上滑石粉,絕緣手套應套在木手或專用支架上。

4.4.5.5 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溫度-15℃~35℃,相對濕度5%~80%的乾燥通風的工具室(櫃)內。

4.4.5.6 絕緣桿及帶有絕緣杆的驗電器應放置在專用支架上,不得直接落地存放,不應與接地線操作棒及測絕緣用操作杆等非絕緣工具混放。

4.4.5.7 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盒或絕緣安全工器具存放櫃內,置於通風乾燥處。

4.4.5.8 防毒面具應存放在乾燥、通風,無酸、鹼、溶劑等物質的庫房內,嚴禁重壓。防毒面具的濾毒罐的儲存期為5年,過期產品應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4.5.9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在貯存時應裝入包裝箱內,避免長時間曝曬,不能與油、酸、鹼或其他有害物質共同貯存,嚴禁重壓。

4.4.5.

10 遮欄繩、網應保持完整、清潔無汙垢,成綑整齊存放在安全工具櫃或庫房內,磨損嚴重、斷裂、霉變、連線部位鬆脫的遮欄網不得繼續使用,遮欄杆外觀醒目,無彎曲、無鏽蝕,排放整齊。

4. 6 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4.6.1 有效期內的安全工器具或出現質量問題的安全工器具、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定期進行試驗。

4.6.2 執行部的安全工器具由執行部專責負責聯絡送檢試驗,一般每年「春檢」前完成上述試驗。

4.6.3 各類安全工器具試驗週期、標準按安健環部的規定執行。

4.7 安全工器具報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安全工器具,應予以報廢:

4.7.1.1 新購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4.7.1.2 新購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經預防性試驗不合格或達不到相關技術標準及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功能指標;

4.7.1.3 在使用或保管儲存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使用期,經檢驗未達到原規定的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

4.7.1.4 外觀檢查已嚴重損壞、不能修復或修復後驗收仍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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